漢迪案又有新進展了——被告竟然被認定不具備受審能力?
這起震驚好萊塢的演員遇害案,突然拐了個彎。據Us Weekly獲取的法庭記錄顯示,被指控殺害演員約翰·漢迪的邁克爾·格萊德希爾,在6月22日周一于好萊塢接受了一項資格聽證。44歲的格萊德希爾在聽證前完成了精神健康評估,結果就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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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亞·卡瓦盧齊法官據此裁定,格萊德希爾根本不理解針對他的案件,根本無法協助律師為自己辯護。法官還指出,這家伙連自己做用藥決定的能力都沒有。更關鍵的是,法官簽署了一項命令,允許在接下來一年內對格萊德希爾實施強制用藥——前提是一位精神科醫生確定,適當的藥物治療能改善他的精神狀況。這里有個細節:邁克爾的母親、同時也是漢迪女友的溫迪·格萊德希爾,此前告訴TMZ,她兒子確診精神分裂癥,但在精神問題惡化期間自己停了藥。
那么問題來了:這不就是兇殺案嗎?怎么就“不合格”了?6月23日周二,邁克爾的辯護律師、洛杉磯縣公設辯護人唐娜·特里夫曼和羅伯特·克勞斯發表聲明回應:“憲法保障的正當程序要求,刑事案件只能在被告有資格參與的情況下推進。法院認定邁克爾·格萊德希爾目前沒有能力協助律師處理刑事訴訟,這不是對有無罪責的判定。法院的裁決意味著,在刑事案件繼續推進之前,治療和恢復工作將優先進行。”聲明還補充說,雖然本案指控極其嚴重,但法律程序必須以公正且符合憲法保障的方式繼續進行,“法院關于受審能力的認定,絕不會減輕漢迪先生所熟知和愛他的人們所承受的損失與痛苦。”現在邁克爾還沒有提出抗辯,也還沒在法庭上露面。他的下一次開庭定在7月14日,屆時法官將決定他的長期安置方案。
回到悲劇本身:本月初,漢迪被刺身亡,享年81歲。本月早些時候,漢迪在塔扎納被致命刺傷后去世。他的發言人向Us Weekly確認:“我非常悲傷地確認,周三在塔扎納遇襲身亡的紳士是演員詹姆斯·漢迪。”洛杉磯警察局的聲明還原了現場:6月3日周三上午9點半左右,西谷區巡警接到一通“不明麻煩”的報警電話,地址是埃爾文街19200號街區。報警人說:“我是人之子,我剛剛殺了罪之人。”等警察趕到時,發現81歲的詹姆斯·漢迪倒在住宅前院,失去意識,胸口有刀傷。他隨即被洛杉磯消防局送往當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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