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 西北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 建設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學)主任 范九利
2026年5月,第五次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標志著我國人民法庭建設進入全新歷史階段。此次會議系統總結了五年以來的人民法庭建設成就,命名了全國首批“楓橋式人民法庭”,并對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作出戰略部署。這不僅是一次成果檢閱,更是在《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審判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導下,推動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夯實黨的執政根基的重要行動號角。
新時代人民法庭已不僅是司法審判的“前沿陣地”,也是黨在基層的法治窗口與治理樞紐。人民法庭正在經歷一場從“辦案為主”向“治理賦能”的深刻范式革命。這一轉型的核心邏輯在于:人民法庭不再僅僅是設在基層的矛盾糾紛化解地,而是逐步成長為持續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的戰斗堡壘。
01
政治定位的再明確:
從“審判支點”向法治前哨延伸
《意見》開宗明義,強調要堅持和加強黨對審判工作的領導,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對于人民法庭而言,這一要求不僅具有法律層面的規范意義,更具有鮮明的政治使命屬性。會議指出,人民法庭必須“自覺做實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庭庭長往往也是當地的“法治帶頭人”,他們不僅審理案件,更通過司法活動修復社會關系、重塑鄉村秩序。“馬錫五審判方式”的核心精髓在于“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就地解決、調判結合”,這與新時代“楓橋經驗”強調的“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具有高度的邏輯一致性。人民法庭在傳承“馬錫五審判方式”、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過程中,成為鞏固黨的執政根基和前哨堡壘、保障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層支點和司法為民的服務窗口,人民法庭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作用得到切實增強。
02
職能體系的再塑造:
“三個便于”與“三個服務”的新格局
《意見》第十九條提出,優化人民法庭功能定位、總體布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具體表達為“三個便于”:便于當事人訴訟、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高效行使審判權、便于人民群眾及時感受到公平正義;“三個服務”: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服務基層城鄉社會治理、服務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需要。近年來,人民法庭的職能行使呈現出顯著的適配性。一方面,在“抓前端、治未病”方面實現了機制突破。會議指出,人民法庭已與23.4萬家城鄉基層治理單位實現在線對接。這種數字化的新時代“楓橋經驗”具體做法極大地提升了風險預防與矛盾化解的能力。另一方面,在服務高質量發展上展現了司法智慧。專業法庭,如自貿區法庭、種業法庭、旅游法庭的興起,使法庭不再僅僅是案件的“門診部”,而成為產業發展的“法治綜合體檢中心”。
03
治理效能的再提升:
“楓橋式人民法庭”與基層善治
會議命名的全國首批100個“楓橋式人民法庭”,是對城鄉基層治理能力的最高褒獎。“楓橋式人民法庭”的核心評價標準在于人民法庭能否真正融入城鄉基層治理體系。首先是解紛主體多元共治。《意見》第十二條明確要求推進解紛力量資源整合,完善訴訟與非訴訟銜接機制。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庭不再是“單打獨斗”,而是成為綜治中心的法治樞紐。例如,部分法庭建立了“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村委會”的聯調機制,針對農村高發的糾紛采取圓桌會議形式化解,成效顯著。其次是治理手段德法共治。在西部地區,傳統文化習俗影響深遠。法庭在辦案中通過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并借助村規民約輔助調解,實現了“審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04
隊伍建設的再出發:
打造高素質基層法治人才隊伍
《意見》提出要鍛造過硬隊伍,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此次會議也專門強調,擇優選配年輕干部到人民法庭經受歷練。人民法庭作為人才鍛煉基地的屬性正越發凸顯。調研發現,擁有3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經歷的法官,在處理復雜矛盾、駕馭庭審、做群眾工作等方面的能力,明顯優于未在基層磨礪的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提出的“員額法官從具有3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經歷的法官助理中優先選任”的政策導向,已對法學畢業生的就業觀產生積極影響。這標志著司法人力資源配置正在實現一次精準的“下沉”,為基層法治建設儲備了一支高素質的生力軍。
05
推動人民法庭工作再上新臺階
站在“十五五”開局之年的關鍵節點,面對《意見》繪就的宏偉藍圖及第五次會議的最新部署,我們對人民法庭的未來發展提出三點建議。第一,數字化不能“懸空”,要服務鄉土。盡管法院數字化建設成效顯著,但在廣大農村特別是老年群體中,“數字鴻溝”依然存在。在推廣線上訴訟的同時,應堅守巡回審判的優良傳統,持續傳遞司法溫度。第二,考核體系要“松綁”,回歸治理本意。當前,部分法庭仍面臨案多人少壓力,甚至出現“被案件牽著走”的現象。建議進一步落實《意見》中“優化審判質效評價體系”的要求,降低對單純結案率的考核權重,提升對矛盾實質化解率的考核權重,讓法庭干警有更多精力“走出去”指導調解、參與治理。第三,理論供給要“跟上”,深化院校合作,推動理論研究與法庭實踐深度融合。作為“楓橋式人民法庭”建設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學也將以本次會議為契機,致力于將“馬錫五審判方式”與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基層實踐轉化為具體的“人民法庭工作法”,為“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創建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標準和指引。
根深則葉茂,本固則邦寧。新時代的人民法庭,正在完成從“矛盾糾紛的終結者”向“法治社會的建設者”的華麗轉身。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隨著《意見》的深入落實,“楓橋式人民法庭”這顆鑲嵌在城鄉基層治理版圖上的法治明珠,必將在服務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征程中,綻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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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11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93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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