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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娛樂圈的法庭新聞,比八卦爆料還熱鬧。
3位女星因何都攤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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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楊穎,6月18號,北京互聯網法院一紙判決下來,楊穎的名譽權官司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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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缺德的是,這謠言在多個平臺傳,不明真相的網友跟著起哄,給楊穎潑不少臟水。
早些年有人編造她的從業經歷,那場官司打了整整6年,最后法院認定全是假的,判賠23萬,她一分沒留全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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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這4年里,她陸陸續續告十幾個造謠賬號,累計勝訴十多起,獲賠加起來超過50萬,還是照舊全捐。
這次楊穎團隊態度更硬,她一次性起訴6個長期發不實內容的賬號,團隊明確表示,不接受私下和解,就要造謠的人公開道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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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法院的判決書,還給楊穎一個清白,楊穎和黃曉明離婚后,兩人走上截然不同的路。
黃曉明這邊,以271.34分的總成績考上上戲的博士,他48歲成了家里第一個博士。
楊穎影視資源雖不如從前,但綜藝、時尚、直播帶貨樣樣沒落下,個人粉絲已經突破1.07億。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楊穎這場官司贏了,但被罵了這么多年的委屈,可不是一筆賠償金能抹平的。
閆學晶曾七次登上央視春晚,最近也是被逼得走投無路,才拿起法律武器。
事情的起因,得從2025年12月那場直播說起,那天閆學晶跟粉絲嘮家常,說自己32歲的兒子林傲霏一家,一年百八十萬才夠花。
她身體不好還堅持直播,就是想多幫襯點,就這么一段家常話,捅了馬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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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道歉就過去了,結果謠言越傳越離譜,有人說她偷稅漏稅上億,有人說她軍官證、學歷造假,還有人編她兒媳婦吃空餉、她有私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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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學晶忍無可忍,找律師維權,一邊報警走行政流程,一邊準備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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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結果出來,4名長期造謠的人分別被行政拘留6到9天。
閆學晶在社交平臺上說了一句話:“任何人都有基本的人格尊嚴,不能被隨意造謠、辱罵甚至詛咒!萬般無奈,只能選擇法律維權。”
從直播哭窮到4人被拘,閆學晶這半年受的氣,終于有人買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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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柏芝的官司最復雜,也最揪心,不是因為她在告別人,而是被人告了。
原告是她的前經紀人余毓興,2020年,余毓興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說2011年和2012年,分別跟張柏芝簽了《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和《張柏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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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經預付4276萬港元片酬,要求張柏芝出演6部電影,但張柏芝沒履行合約,索償至少1276萬港元。
張柏芝這邊的答辯,說那份《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是偽造的,上面的簽名是別人假冒的,還解釋稱,是余毓興不找她拍戲,不是她不愿意出演。
惡心的是,2024年6月,余毓興發售新歌《以犬之名》,在宣傳時接受采訪說:
但早在2014年,余毓興就偽造公章,以張柏芝經紀人名義擅自簽約,張柏芝當時就發過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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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歐陽浩榮作出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判令原告承擔張柏芝一方的訟費。
法官指出,余毓興表現回避、證供前后不一,未提供合約有關的有效證據。
這場持續多年的千萬索賠糾紛,以張柏芝的全面勝利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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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女人,三場官司,三種委屈。
她們贏了官司不假,但這背后被消耗的精力,被損害的聲譽,被折磨的精神,不是一紙判決能補償的。
好在,法律還了她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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