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時冉):6月26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商標法。法律針對實踐中存在的惡意申請注冊商標、囤積閑置商標、“心機商標”等突出問題作出針對性規定,從立法層面全面完善商標制度。
現行商標法自1983年施行以來,先后于1993年、2001年、2013年和2019年進行了四次修改。此次修法是商標法實施40余年來第五次修改,也是首次由“修正”升級為“修訂”,體現了中國商標立法從局部調整向系統重塑的轉變。
針對惡意申請注冊商標現象,新修訂的商標法增設專章,進一步嚴格規范商標注冊條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社會法室副主任穆治霖介紹說:“明確不以使用為目的,且明顯超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申請商標注冊的,不予注冊。明確商標注冊申請人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注冊的商標屬于上述情形,仍接受其委托的,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通過以上措施,前移商標管理窗口,加大對惡意申請商標注冊行為懲戒力度,推動解決商標‘搶注’難題。”
一些企業在商標注冊、使用上煞費心機,將其作為誤導消費者的“套路工具”,讓廣大消費者花了不少冤枉錢,被網友戲稱為“心機商標”。比如將“樹上熟”、“0添加”等本意為品質、工藝的詞匯注冊為商標。
穆治霖表示,重拳出擊“心機商標”是這次修法的重點內容。“針對通過‘心機商標’等以誤導公眾的方式使用注冊商標的行為,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明知標志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工藝、原料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申請注冊和使用。”
同時,新商標法對使用“心機商標”專門設置了法律責任,規定由負責商標執法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國務院商標管理部門撤銷其注冊商標。
此外,這次修法還劍指商標代理市場競爭失序現象,明確要求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應當恪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實施或者幫助委托人實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新修訂的商標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