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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zhuǎn)載請注明來源 甘肅廣電總臺廣播傳媒中心(記者 周偉妮)
近日,甘肅省正式印發(fā)《2026年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2026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了今年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補貼標準、補貼范圍、實施期限及補貼申請流程等內(nèi)容。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其中新購車輛長度在6米以下的每輛補貼6萬元,6米(含)至8米的每輛補貼8萬元,8米(含)至10米的每輛補貼14萬元,10米(含)以上的每輛補貼19.2萬元;對新購車輛車長8米(含)以上的低地板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每輛車額外補貼3萬元。更換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4.2萬元。對于更換仍在質(zhì)保期但已不滿足安全運營條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動力電池的,還應提供由客車生產(chǎn)企業(yè)、動力電池生產(chǎn)企業(yè)或依法取得相關(guān)資質(zhì)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gòu)出具的動力電池狀態(tài)評估證明。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實行預登記制度。營運貨車(包含柴油、天然氣貨車)報廢更新優(yōu)先支持更新為電動貨車。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報廢并新購置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報廢中型老舊營運貨車最高每輛補貼2.5萬元,重型老舊營運貨車最高每輛補貼4.5萬元。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的,中型貨車每輛補貼2.5萬元,重型貨車最高每輛補貼6.5萬元;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的,中型貨車每輛補貼3.5萬元,重型貨車最高每輛補貼9.5萬元。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每輛補貼3.5萬元。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的補貼,按照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補貼與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之和計算。其中,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距離強制報廢時間不足1年的,可以申請新購營運貨車補貼。
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申請人可通過甘肅政務服務網(wǎng)或“甘快辦”移動端“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服務事項專區(qū)”進行申報。
編輯 | 岳青、劉妮
責編 | 丁守敏
主編 | 狄春華、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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