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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炫靜(西北政法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
“愛情總是胡言亂語,卻總叫誠實的人們上當受騙。” 在王爾德《夜鶯與玫瑰》中,一只弱小的夜鶯為成全窮學生的愛情,甘愿犧牲自身,以歌喉與生命澆灌出一朵明艷的紅玫瑰。可這傾注全部心意的玫瑰,最終卻被隨手丟棄,任由車輪碾軋,落得凄慘收場。王爾德創作此文,本意是歌頌純粹愛情的珍貴,痛斥拜金主義,但我卻忍不住為夜鶯抱不平:為他人的情愛耗盡自己,當真值得嗎?
趙徐沁萌創作的劇作《我沒錯》,主角王素香孤身進城,在毫不知情的狀況下嫁給了已有同性戀人的宋毅陽,又被強勢婆婆哄騙,通過手術懷上孩子。一邊被婆家利用,一邊得不到丈夫半點溫情,她如同棲身高樹的夜鶯,滿心渴求一份真摯純粹的愛意。故事尾聲,她下定決心搜集證據,直面丈夫一家對峙,盡顯人物身上迸發的勇氣,完整勾勒出角色破繭成蝶的成長軌跡:從初入城市、懵懂怯懦的鄉下女子,蛻變為敢于借助法律與婆家對峙的堅強母親,正是 “為母則剛” 最生動的寫照。最終她成功奪回屬于自己的合法權益,情節令人動容。王素香在結局收獲了屬于自己的幸福,可我不禁設想:倘若沒有偶然撞見宋毅陽的聊天記錄,又機緣巧合結識身為律師的蘇玫清,這場彌天大謊是否會持續一輩子,讓所有人永遠無法獲得真正的幸福?
放眼當代中國社會,絕大多數擁有相似遭遇的女性,都沒能擁有這般圓滿的結局。《中國 “同妻” 生存調查報告》首次界定了這一群體,據不完全統計,我國同妻數量約一千六百萬。2010 年媒體大規模報道之前,同妻群體隱匿于男同性戀群體身后,是更為邊緣、鮮為人知的存在。正如張北川先生在該書序言中所言:“‘同妻’一詞,由一群命運酸楚的女子創制…… 指代與存在同性愛戀傾向的男性(學術范疇包含同性戀者、雙性戀者等,日常統稱‘男同’)締結婚姻的女性。” 同妻是極具本土特色的社會現象,在傳統家庭倫理的層層束縛下,她們在婚姻中長期承受家庭暴力、零性生活或極少性生活等多重重壓。時至今日,同性戀相關話題仍未得到社會主流價值觀的普遍接納,同妻更是身處社會夾縫的弱勢群體,在這類特殊婚姻里始終處于被動地位,維系婚姻、解除婚姻,都要承受常人難以想象的煎熬與阻礙。
國內龐大的同妻群體催生了大量線上 “同妻互助群”,她們抱團傾訴、彼此慰藉,讀來令人心生酸楚。哈爾濱工業大學人文學院社會人類學研究團隊耗時三年,持續追蹤調研國內網絡社群中 173 名同妻。調研數據顯示,受訪對象中超九成遭受過家庭暴力,三成女性在婚姻中幾乎無性生活,僅有三成選擇離婚。“173 名受訪者里,18 至 25 歲共 46 人;26 至 35 歲共 84 人;36 至 45 歲 25 人;46 至 55 歲 14 人;55 歲以上 4 人。” 在 “丈夫是否存在夫妻性生活” 相關調研中,5% 的同妻表示半年同房不足五次,另有部分受訪者稱夫妻幾乎無親密接觸、完全沒有性生活。除此以外,超九成受訪同妻長期遭受冷暴力、肢體沖突乃至嚴重暴力傷害。同妻承受的痛苦,不只源于無性婚姻與缺失的夫妻情感聯結,更潛藏著健康危機:丈夫的性取向讓她們成為艾滋病病毒感染高危人群。早在 1993 年,北京便出現男同性戀者將艾滋病毒傳染給妻子的案例;2008 年,某直轄市一場艾滋陽性感染者交流活動中,四十余名男性感染者均為男同,其余十余名女性,全部是他們的妻子或固定伴侶。三年追蹤走訪、線上訪談的數據顯示,僅有 31.2% 的受訪同妻選擇離婚。后續研究表明,多數同妻不愿解除婚姻,核心顧慮集中在子女撫養與經濟獨立兩方面,正如劇本中的王素香,也曾因兒子宋子涵、貪戀城市生活而猶豫不決。
同妻悲劇為何在中國集中涌現?根源在于社會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殘余。釀成悲劇的過錯不在同性戀群體本身,而在于桎梏同性戀者人生選擇的傳統禮教與異性戀霸權。想要消解同妻困境,關鍵在于整個社會文化對同性戀群體建立包容與理解。正是大眾對同性戀較低的接納度,才讓無辜女性淪為傳統觀念的犧牲品。同性戀本身并無過錯,真正有錯的,是強行將陳舊世俗標準強加于他們的社會環境。在我看來,劇本里深陷泥潭的不只是王素香,宋毅陽一家同樣是封建思想的受害者。譬如宋母劉改霞,行事強勢果決,出身農村,自幼接受全套傳統觀念。愛子之心與陳舊思想相互拉扯,最終驅使她走上欺騙陌生女子的道路。她保守固化的觀念、暴躁強勢的性格,搭配丈夫宋剛在家中懦弱順從、長期缺位父親職能的狀態,共同造就了兒子宋毅陽孤僻怯懦的性格。父親是男性成長道路上不可或缺的角色,也是男孩接觸到的第一個男性范本,父親的形象會直接影響孩子自我認知與人格塑造。但宋毅陽成長于畸形家庭:父親卑微無主見,母親獨掌家庭大權、控制欲極強。雙重環境讓他內心自卑,又潛藏著強烈的逆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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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很大一部分人的性取向由遺傳先天決定。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美國國家衛生研究所(NIH)一支遺傳學研究團隊提出,X 染色體上的等位基因 Xq28(俗稱 “同性戀基因”),能夠影響男性性取向。貝利與皮拉德的雙胞胎相關研究同樣具備說服力:研究對象分為同卵雙胞胎、異卵雙胞胎、普通親兄弟三組,統計若其中一人為同性戀,另一人同樣是同性戀的概率。數據顯示,同卵雙胞胎同步為同性戀的概率達 52%,即一對同卵雙胞胎中,若一人是同性戀,另一人有約五成概率擁有相同性取向;異卵雙胞胎該概率降至 22%,無血緣共享的普通親兄弟僅 9.2%。這一結果印證性取向具備遺傳基礎 —— 同卵雙胞胎擁有完全一致的遺傳物質。貝利與皮拉德也補充說明,遺傳僅代表概率傾向,并非絕對注定。由此可見,同性戀不該被指責批判,可大量同性戀者迫于家庭、社會壓力,不敢表露真實取向,只能與異性結婚、甚至生育后代,這才是矛盾的核心。當代年輕人對同性戀的包容度雖持續提升,但老一輩多數仍將同性戀視作一種疾病。許多子女坦白性取向后,本應是依靠的父母,反而最先站在對立面。相關調研顯示,國內男同性戀選擇與異性結婚的比例遠高于海外,除去社會包容度差異,“傳宗接代”“不孝有三,無后為大” 這類傳統觀念枷鎖,無疑是重要推手。
但同妻群體遭受的傷害真實且沉重。2008 年,遵義女子孟君(化名)結識在貴陽工作的曹凱(化名),二人一見鐘情,相戀三個月便登記結婚。戀愛期間外出相處,曹凱始終保持距離,僅牽手,無任何親密舉動。孟君起初以為是丈夫尊重自己,婚后才發現對方依舊刻意回避親密接觸。在她反復追問下,曹凱才坦白自身同性戀身份,結婚只為掩蓋真實取向。隱忍兩年后,孟君患上重度抑郁,2010 年從七樓墜亡,年僅 29 歲。2012 年,四川大學教師羅洪玲長期承受丈夫冷暴力,在得知對方同性戀身份、明白自己只是對方掩人耳目的工具后,常年被抑郁癥折磨。6 月 15 日凌晨三點多,她發布最后一條微博:“這個世界真叫人疲倦,那么就讓一切都結束吧!” 兩個小時后,身在重慶的父母接到女婿電話,得知女兒墜樓離世。
同妻自殺的悲劇早已發生,未來也未必不會重演。就連現行法律,也未能為這一群體提供完善庇護。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并未將隱瞞性取向列為離婚過錯情形,法院判定離婚的核心標準僅有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同妻若想舉證丈夫存在同性親密行為、同居事實,并以此認定對方為婚姻過錯方,取證難度極大,幾乎難以實現。只要男方不同意離婚,僅以對方是同性戀為由起訴,法院一般不會判決解除婚姻關系。而隱瞞性取向騙婚、拒絕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也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可撤銷婚姻情形。多數同妻遭遇的婚姻建立在男方刻意欺騙之上,提出離婚時往往遭到男方激烈反對,協商離婚幾乎無從談起,只能選擇訴訟途徑。能成功索要精神損害賠償的同妻更是寥寥無幾。盡管法律規定無過錯方離婚時可主張損害賠償,但男同刻意隱瞞取向騙婚,并不在法定四類賠償情形之內。現實中,不少同妻為盡快脫離婚姻、爭奪子女撫養權,只能做出讓步犧牲。一名成功離婚的前同妻坦言,當年自己選擇凈身出戶,才換回孩子的撫養權。更何況,家庭暴力、同性親密關系這類涉及個人隱私的證據,搜集取證門檻極高。就當下現狀而言,依靠社會道德約束、現有法律體系,一次性理順同性婚戀、同妻衍生的各類社會問題并不現實,同性戀群體與同妻,都是傳統觀念催生的社會受害者。
想要避免更多無辜女性落入欺騙婚姻,完善相關法律、普及全面性教育已是迫在眉睫。首要任務是出臺針對性立法,為同妻離婚提供明確法律保障與救濟渠道;其次要補齊國內性教育短板。我國性教育普及程度嚴重不足,女性擇偶時難以分辨對方性取向,甚至不少男同性戀者婚后才認清自身真實取向。哈工大社會學系調研數據顯示,受訪 97 名同妻中,94.5% 婚前完全不了解丈夫的性取向,89.9% 婚前從未考慮過配偶性取向相關問題。更重要的是,女性自身應當保持清醒,不被情愛蒙蔽雙眼,不必犧牲自我,成為他人掩蓋秘密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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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自己,才是終身浪漫的開端。伴隨社會觀念進步,越來越多女性應當明白,實現自我人生價值,并非一定要結婚生子。劇本結局在我看來存在刻意圓滿化的嫌疑:表面皆大歡喜,細想卻藏諸多隱患。譬如兒子宋子涵成長過程中,宋家眾人能否正確引導他認知特殊的家庭關系;結尾王素香與宋家冰釋前嫌,情節處理過于理想化;她最終選擇留在宋家,也不利于個人長遠發展。劇本立意清晰,完整傳遞出創作者的價值觀念,只是結尾情節打磨略顯粗糙,人物臺詞仍有優化空間,可進一步貼合各角色性格特質。喬治?斯坦納曾提出:“文學批評應當源于對文學作品的回饋與共情。”《我沒錯》具備現實社會價值,能夠激勵更多身處困境的同妻主動尋求法律援助,勇敢直面人生。
愿所有被世俗眼光束縛的人,不必做那只為他人情愛耗盡生命的夜鶯,而要成為尼采筆下自由翱翔的云雀。
(《我沒錯》由西北政法大學劇社于 2019 年 6 月中旬,在西北政法大學長安校區小劇場公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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