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6月26日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注冊會計師法的決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注冊會計師法加大了責任追究力度,將違規出具報告的處罰額度由現行法的最高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提高至10倍;情節嚴重的,暫停業務直至吊銷執業許可;明確因出具虛假報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注冊會計師終身禁業。
此外,新法還明確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服務實施準入管理。
罰款數額由5倍提高至10倍
據悉,本次注冊會計師法修改,在保持現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不變的基礎上,聚焦加強黨的領導、完善監管措施、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等方面,著力解決審計造假等注冊會計師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修改后的注冊會計師法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進一步規范執業行為。增加注冊會計師執業的禁止性規定:明確注冊會計師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出具虛假報告;未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等,不得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或者出具報告;不得冒用他人名義執業;不得采用強迫、欺詐、賄賂、惡性低價競爭等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同時,進一步明確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從事的業務范圍。
完善監管措施:
一是嚴格執業準入。將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由“先照后證”調整為“先證后照”,即申請人先申請執業許可,再憑執業許可領取營業執照。同時,明確對會計師事務所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服務實施準入管理。
二是加強監督檢查。明確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執業情況,并規定監督檢查可以采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限期整改等監管措施。
三是增加關于加強審計檔案管理的內容。
四是明確實施失信懲戒。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依法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失信懲戒。
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一是將違規出具報告的處罰額度由現行法的最高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提高至10倍;情節嚴重的,暫停業務直至吊銷執業許可;明確因出具虛假報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注冊會計師終身禁業。
二是增設違反執業禁止性規定以及委托人或者被審計單位串通、唆使會計師事務所或者注冊會計師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刪去審計事務所和注冊審計師相關內容。實踐中,審計事務所和注冊審計師已按規定全部轉為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以后不再批準審計事務所和注冊審計師。修正草案刪去了相關內容。同時,對部分條款的文字表述作了調整。
履行“看門人”職責不到位
據悉,現行注冊會計師法于1993年制定,2014年作了一次修正,自施行以來對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規范財務審計秩序、發揮注冊會計師審計鑒證功能、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截至2024年底,全國共有會計師事務所約1.1萬家,注冊會計師約10萬人。總的看,現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是適應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但近年來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主要是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不規范、履行“看門人”職責不到位,監管措施不完善、處罰力度不夠,企業財務會計信息失真、上市公司審計造假等現象頻發。
因此,有必要對現行法作針對性修改,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為遏制審計造假、規范財務審計秩序、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修改注冊會計師法已分別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財政部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送審稿。司法部征求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業協會和企業等方面意見,會同財政部認真研究、反復論證,修改形成修正草案。
責編:戰術恒
排版:汪云鵬
校對:呂久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