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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場主席臺上,兩名男子手持鐵錘,對著地上擺著的上百部手機一錘一錘砸下去。屏幕碎裂,機身變形,臺下站著密密麻麻的學生。這場面發生在湖南郴州菁華園學校。學校工作人員事后回應:砸的是沒收后多年無人認領的手機,目的是警示學生不要將手機帶入學校。
“沒人認領不也是丟呀”——這是工作人員的原話。這個邏輯有意思,我的東西放在你那里,你沒通知我來拿,然后你說“沒人認領就是丟”,再當著所有人的面把它砸了,照這個邏輯,我去你家寄存一個箱子,十年沒來取,你是不是也可以把它當眾燒了?
學校天天教育學生要遵規守紀,要學法守法,要做一個懂法的人,然后自己轉頭就在操場上砸了上百部手機,你讓學生怎么看你?
先不說法律,咱們先說一個最基本的常識,手機是誰的?是學生的,是學生家長花錢買的。學校依據校規可以“暫扣”手機,但“暫扣”的意思是暫時替你保管,不是“這東西歸我了”,所有權從來沒有轉移過,哪怕放了十年、二十年,它還是人家的東西。
學校工作人員說“無人認領不也是丟”,這句話暴露了兩個問題。第一,學校壓根沒把這批手機當回事,沒收上來之后往倉庫一扔,既不登記來源,也不聯系家長,更不建立領取臺賬。第二,學校把“沒人來要”理解成了“我可以隨便處理”,這不是不懂法,這是根本沒把法放在眼里。
再來說法律,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明確指出,根據《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學校不得采用毀壞財物的方式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學校沒收手機本質上是臨時管理措施,學校沒有處分權,更不能毀損。砸手機的行為侵犯了原物所有人的財產權,如果權利人主張,學校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說得直白一點,這是違法行為。
郴州市北湖區教育局的工作人員也承認,“無人認領的手機也屬于個人財產,不能隨意損毀,此做法不當”。但問題恰恰在這里,連教育局都說了“做法不當”,學校在砸的時候難道不知道?上百部手機,擺在地上排成一排,兩個男人掄著鐵錘砸,臺下站滿了學生,這不是一時沖動,這是一場精心組織的“儀式”。從策劃到執行,沒有任何一個環節是無意的,那么請問,在整個過程中,有沒有任何人站出來說一句“這是違法的”?
沒有,不僅沒有,學校還理直氣壯地告訴記者:“目的是警示學生不要將手機帶入學校。”用違法的手段去教育學生遵守規則,這是教育最大的諷刺。你站在臺上砸手機,嘴里說著“你們要遵紀守法”,臺下的學生看著你手里的鐵錘,心里想的是什么?想的是“原來只要是為了我好,就可以違法”?想的是“原來規則是管我們的,不管管規則的人”?想的是“原來法律在鐵錘面前是可以不存在的”?學校天天講法治教育,結果法治教育最生動的一課,是學校自己用鐵錘上的。
這件事最可怕的不是那上百部被砸碎的手機,手機壞了可以賠,幾百塊、幾千塊的事,真正被砸碎的,是學生對規則的信任,一個天天教學生守法的機構,自己帶頭違法,你還指望學生相信什么?相信校規?校規大不過法律。相信老師?老師看著鐵錘落下去沒人攔,相信“遵紀守法”這四個字?你自己都不信,憑什么讓我信?
學校管理學生手機的正當性,不能替代財物處分的合法性,嚴管不等于亂管,立規矩不等于越底線,這個道理不復雜,復雜的是有些人總覺得自己可以例外,規則是用來約束別人的,而我是制定規則的人。
教育局說“會進行處理”,希望這個處理不只是口頭批評兩句,上百部手機,涉及上百個家庭,每一部手機背后都有一筆錢、一份財產權,該賠的賠,該追責的追責。更重要的是,讓所有學校都看清楚,教育者如果帶頭違法,你教出來的學生,永遠不會相信法律。
法治教育的第一課,從來不在課本里,在每一個教育者自己的行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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