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莆田某小區樓道內發生驚險一幕:一戶居民懸掛在樓道架子上的雜物袋突然莫名起火,火苗迅速引燃周邊堆放的可燃物。監控視頻記錄下駭人過程——從初現火星到整條樓道被濃煙吞噬,前后僅短短3分鐘。消防員接警趕到時,明火已被物業工作人員先行撲滅,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和更大范圍蔓延,但現場墻壁熏黑、物品燒毀,一片狼藉。隨后,消防員對過火區域進行逐寸排查,持續出水降溫并清理陰燃點,確保無復燃隱患。目前,具體起火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樓道堆物、圈占公共空間
不僅容易引發火災
還嚴重影響自救逃生及滅火救援
堆的是私心
堵住的是“生命通道”
觸犯的是法律
消防普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四條高層民用建筑的業主、使用人是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對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負責。高層民用建筑的業主、使用人是單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高層民用建筑的業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專業服務單位(以下統稱消防服務單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務,并應當在服務合同中約定消防安全服務的具體內容。
武漢消防提醒您
“清零”樓道堆物
暢通“生命通道”
防患于未“燃”
點擊下圖一起學習
來源 // 湖北消防
![]()
點個
你最好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