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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編者按
現下正值高考放榜、志愿填報的關鍵節點,無數剛參加完考試的孩子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面臨專業與職業的重要抉擇。有一些孩子在社媒平臺發帖問:“什么樣的人適合學法學?”“自己性格比較內向,我適合學法學嗎?學法之后能當檢察官嗎?”“理科生學法學會后悔嗎?”等等。
在這個容易受外界信息干擾、產生填報志愿焦慮的特殊時期,我們特別邀請資深檢察官劉哲撰寫了這篇“肺腑之言”,來回答孩子們的一些疑問。
他以22年從檢經歷為底色,在志愿填報之際,為準法科生“去濾鏡”,旨在引導考生撥開功利與盲從的迷霧,理性審視法律職業的真實面貌。這不僅是一份避開盲目填報志愿的“清醒劑”,更是為立志投身法治事業的青年學子準備的充滿誠意與干貨的“成長指南”。
我是2004年從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畢業的,一晃已經22年了。畢業后,我先到北京市房山區檢察院工作,2010年遴選到北京市檢察院,去年底到北京市平谷區檢察院任黨組成員、副檢察長。22年來,我一直在刑事檢察領域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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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法學專業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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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哲(右一)在看守所進行提訊。(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現在回想起來,我當初報法學專業,可能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高中校長的極力推薦,他認為法學是個長線專業,不會過時,也比較穩定;另一方面是我從小就對一些不平事憤憤不平,希望自己能改變點什么。而我知道,法學是關于規則的學問,想要改變規則,就應該學習規則。法律是社會的元規則,也就是規則的規則,所有的規則都要以法律為導向,而司法是守護和踐行法律這個元規則,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司法公正,法律才能讓社會感受到公正,其他的規則才可能跟著公正起來。
因此,我最終選擇了法學這個專業,進而也就選擇了檢察官這個職業——這其實也就是我的人生。
從檢22年,我深感學法這件事是值得的。
我所從事的刑事檢察工作,看起來是跟比較陰暗的事情打交道,有些案件現場的照片看起來甚至會讓人感到不適,但其實我們總歸是跟人打交道。法律是抽象的,但案件是具體的,人是具體的。
每一個案件都是一個情景,一個故事,它的發生有其自身的邏輯,有些是人的錯誤選擇,有些卻有一些不得已之處。可以說,沒有相同的犯罪。從事司法工作,可以看到人生百態,可以看到真實的人性,也可以體察真實的社會情況。
那么,作為一名辦案人員,我們能做什么呢?
- 我們通過公正地處理案件,給當事人一個公道。這個當事人既包括被害人,也包括嫌疑人、被告人。無論是訴與不訴,還是定罪量刑,我們都要做到恰如其分,從而增加當事人對司法結果的接受度。
- 我們要學會尊重人,無論是對嫌疑人還是被告人,都不能居高臨下,而是要以平等的心態和姿態對待他們,讓他們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嚴肅性的同時,也感受到一絲溫度,最終讓他們能夠心悅誠服地接受處罰。
- 作為司法官,我們還要做一名燃燈者,去激發那些犯下罪行的人尚未泯滅的良知,并通過他們,去傳播司法的善意——這也是一個建立、拓展公信力的過程。
- 我們在懲罰犯罪的同時,也要看到社會規則的不完備之處,比如一些犯罪誘因,無效的犯罪預防等。對于這些不完備的規則,作為司法工作者,我們應該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議。這個世界從來不會自然而然地變好,只有所有人,尤其是我們這些司法工作者多做點什么,才可能變好。
- 司法本身也是一個規則體系,當我們身處其中時,會發現司法本身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包括法律制度、內部管理規則、業務程序規則等。就像車輛需要保養、房屋需要修葺一樣,我們身處的職業環境也需要不斷完善。這需要我們通過調研、提出意見建議、參與規范性文件擬定等方式參與到這個內部制度完善的過程,只有我們自身的規則體系不斷完善,才能不斷輸出更多公正的司法產品。
就比如我前幾年提出的“你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其本身也是參與到司法理念體系建構的過程,現在也在一定范圍內產生了一些共鳴。這句話的廣泛傳播,本身也證明了身為司法工作者的我們,是可以參與到宏大敘事的過程中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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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法律職業祛魅
我知道,有些同學之所以想學法學,想當檢察官,是因為看到了影視作品中的檢察官在法庭上“慷慨陳詞”,覺得很酷、很燃——那確實是刑事檢察官工作的一部分,但顯然不是全部。
首先,司法機關有很多崗位,并不都有機會“慷慨陳詞”,很多都是“潤物無聲”的。其次,即使如公訴人,在法庭上“慷慨陳詞”,也只是他們工作中很少的一部分內容,更多時候,他們還是在“臺下”長時間、扎實地默默準備。“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這句俗語,同樣適用于在法庭上“慷慨陳詞”的檢察官。
司法不是表面光鮮的工作——同學們,這是我一定要給準備報考法學專業的你們潑的“冷水”。
司法守護的是社會的元規則,是社會公正的源頭,這是司法的使命。司法工作會決定一個人的命運,會改變一個人的一生,這是司法官身上沉甸甸的責任,也是我們應該有的自覺。因此,司法官應該是極為謹慎的,充分收集證據、聽取各方面意見、仔細考量法律規則和不同觀點,并以此作出我們的判斷。在作出判斷的同時,我們還要學會表達,需要讓公正以看得見的方式呈現。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克服職業倦怠、情緒起伏、主觀好惡,我們要冷靜、耐心地對待每一個當事人,學會傾聽那些看似離奇的理由。要克服麻木的情緒,始終帶著感情去辦案,對當事人要有充分的了解,體察其犯罪的真實原因,不斷通過倫理道德和常識、常理去檢驗法律規則,盡量去做一名有溫度的司法官——這是一個漫長、克制且需要足夠耐心的過程。如果不是發自內心的熱愛,很難持久地保持初心。
同學們,如果你想要選擇這個專業,從事這份職業,你就不能只是看到它光鮮的一面,而是要完整地審視這份職業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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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生要重視能力建設
對于那些清晰知曉法律職業的真實面貌之后,依然堅定地想要選擇法學這個學科的同學,我也有幾點建議:
- 大學期間,一定要把專業基礎打牢。法學專業的知識比較龐雜,而且相互交織。比如我從事的刑事檢察工作,除了刑法、刑事訴訟法之外,民法、行政法等各種部門法的知識都可能會用到,甚至憲法、法理、法制史的知識也可能會用到。因此,學習法學切忌專業過窄,一定要趁著在學校這幾年時間將整個法學知識體系的基礎打牢,才可能走得更遠。
- 盡量擴展知識面。除了法學專業本身,還要注意廣泛地吸收各類通用性的知識。我們學的是法律,但我們要解決的其實社會中方方面面的糾紛。所以,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知識面越廣,處理問題就越得心應手。
- 要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社會發展日新月異,犯罪手段千變萬化,法律制度不斷完善,這都要求我們法律人要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所以,學習法學根本就不是大學本科或者研究生階段的事,而是一輩子的事。一旦你決定學這個專業,就要做好終身學習的準備,否則就很容易出現知識體系老化,甚至把案子辦錯的情況。
- 要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是固化的,而司法實踐是不斷發展的。法學是實踐性的學科,所以,在司法實踐中,我們需要創造性地應用理論知識。因此,在理論學習的同時,我們要特別重視實踐,要關注司法實踐的發展,要關注真實的案件和案例,充分利用實習等各種實踐機會,去提前體驗法律職業的真實邏輯,從而不斷調整對理論的認識。
- 要重視批判性思維的養成。法學是公正的藝術,是對法律的守護和踐行。由于法律制度和司法實踐的發展,法學理論在一定程度上會存在脫節和滯后的問題。因此,我們在適用法學理論和觀點時,應該帶著批判性思維,要通過自身對法律的理解和司法實踐的體會作出最佳的判斷。同時,法律是一種親歷性很強的職業,承辦人因為親自接觸過案件當事人,親自詳細審查過證據,既是案件的第一責任人,也是最接近公正的那個人,因此,應該充分相信自己的判斷。在討論、匯報案件的過程中,應該堅持自己對證據事實的親歷性判斷,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司法原則,不應輕易被動搖。
- 要強化寫作能力。司法工作很多時候都是以“寫”的方式來呈現的:審查報告要寫,法律文書要寫,各種調研報告要寫……法律知識復雜,案件證據繁多,不通過寫的方式無法將這些紛繁復雜的東西條理化,也無法充分表達我們的分析和觀點。對于準法學生來說,一定要做好強化寫作能力(尤其是深度寫作能力)的準備。可以說,學習法學,就要學會寫作,寫作是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狀態。
- 要高度重視即席表達能力。如果說寫作能力是法律從業者的基本功,那么即席表達能力肯定是其進階通道。即席表達能力是一種更高水平的能力展示,它要求表達者不依賴于任何書面材料,甚至在沒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充分、清晰、堅定地表達自己的觀點。
以檢察官出庭公訴為例,第二輪辯論通常已無書面準備,基本靠即席表達——一個公訴人是否擁有出色的專業能力,在這個環節即可見真章。事實上,若是在法庭訊問乃至整場法庭辯論,都使用即席表達的方式,效果往往更具說服力。就比如脫稿授課往往比念講稿更加吸引人一樣。
其實,即席表達是法律職業的通用技能。案件匯報時,聽匯報者更加青睞脫稿表達,因為聽起來流暢生動且可隨時追問。許多上級甚至會要求匯報者放下稿子進行匯報,從而檢驗其對案件的熟悉程度和真實能力。而在案件討論、交流、提訊、接待當事人等各種場合,充分溝通往往也需要即席表達——事情難以預料,而直視對方的表達更能體現自信和尊重,也更容易贏得信服。在庭審實質化的背景下,即席表達日益成為司法官的核心素能。因此,有志于此的法律學子,應在大學學習階段有意識地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參加辯論賽、演講活動,在課堂上主動提問發言,重視每一次公開表達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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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永不過時
以上七條,既是法科生的成長的路徑,也是未來就業的底氣。不得不承認,法律職業的競爭比較激烈——檢法機關招錄的名額有限,但律師行業的容量很大。也就是說,想干法律,肯定有飯碗,只是端哪一種的問題。律師職業的成長性,有時甚至比司法機關還要快一點。但任何好的工作一定是稀缺的,都需要我們為此做更加充分的準備。就如我前面提到的寫作能力和即席表達能力,如果畢業之前發表的作品足夠多,即席表達能力鍛煉得足夠強,那么就業時就必然擁有更多的選擇空間。
事實上,從檢22年,我發現:行業里能寫的人本就不多,能寫又能說的人更是鳳毛麟角。但辦案要寫審查報告,管理要擬規范性文件,規范司法行為也離不開深度寫作——寫作其實是一種創造力的體現,這種能力不會憑空而來,需要從學生時代就開始培養、訓練。表達能力同樣如此。所有的工作交流都依賴表達,庭審也好,匯報也罷,表達清晰,公正才能被看見。因此,工作難不難找,說到底是“難者亦易矣,易者亦難矣”——能力有了,路自然就寬了。
雖然我已從業20多年,但依然有本領恐慌,時常感到知識儲備不夠,還要不斷學習。現在,我基本每周堅持寫4篇文章,出庭、授課等需要公開表達的場合,我都是堅持用即席表達的方式。堅持寫作+即席表達的習慣,也被我帶到了平谷區檢察院。我們在這里組織了一個“刑檢日課”的活動,每天午休后用20分鐘時間,組織刑事檢察部門的同志輪流授課,大家自愿來聽,目前已經講了130多期。我自己講了《勸學篇50講》的系列課,目前已經完成了6期。除此之外,我們還有出庭公訴、檢察官基礎素能、助理基礎素能、重罪案件、職務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人身犯罪案件、典型案例、類案標準等9個50講系列課。在刑檢日課上,我們都要求主講人脫稿。我想,在這種日常學習和終身學習的氛圍下,大家的綜合素能一定能日漸提升。
我始終相信長期主義的力量。我高中時期的老校長說得對——法學是一項長線專業,不會過時。法律職業也是如此,不會被淘汰。但是法律職業的能力從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日復一日的積累,需要不中斷的堅持。
法律制度是人類文明的基石,它不會消失,只會越來越復雜。社會越是發展,就越需要精細的法律作出安排;司法機關每辦理一起案件,就在為社會規則注入新的內容。公眾之所以關注案件,正是因為這些判決所確立的規則,會影響每一個人的行為和對公平正義的預期。
法律職業,關乎規則的完善和公正的守護。而法學,研究的就是如何讓規則變得更好,如何讓公平正義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如果你想改變這個世界,最好的方式就是改變社會的規則——而這,就是法學和法律職業要做的事。(作者系北京市平谷區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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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文丨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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