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國成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30周年,今天(6月30日),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編制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評估報告:成就、定位與挑戰》中英文版對外發布。
《報告》認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戰后國際海洋法治的重要成果,是一部涵蓋海洋法領域諸多問題的綜合性法律文書,在維護多邊主義、反對海洋霸權、促進海洋合作、推動海洋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報告》強調,《公約》沒有涵蓋海洋法領域的所有問題,不是海洋法的唯一淵源。《公約》未予規定的事項,應繼續以一般國際法的規則和原則為準據。
《報告》指出,《公約》在實施中也面臨一些固有難題和外部挑戰,亟待破解。《公約》部分條款表述模糊、易生歧義,給各國統一、有效地實施《公約》帶來了困擾。曲解條款、濫訴濫裁、越權擴權等實踐亂象,損害了《公約》的嚴肅性、完整性和權威性,對《公約》所建立的法律秩序造成了深層破壞。
《報告》向國際社會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客觀、全面、辯證地看待《公約》。
二是完整、準確、善意地解釋和適用《公約》。
三是攜手踐行中國提出的四大全球倡議,破解《公約》實施的難題挑戰,改革完善全球海洋治理,穩步邁向人類命運共同體。
(總臺央視記者 梁麗娟 李潔)
原標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評估報告發布,向國際社會提出三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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