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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浙江寧波。8時26分許,一輛紅色小車行至路口右轉后,無視直行箭頭指示,立即向左橫過車身并壓實線強行橫穿道路,將對向兩條車道車流逼停,又與非機動車道內一輛正常直行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受損,電動自行車騎行人受傷。
交警調查認定,紅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標志負全部責任,并對其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交 警 提 醒
駕車上路,應按照交通標志標線和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實線不得跨越,轉彎要讓直行車輛和行人先行!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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