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少年因騎電動滑板車闖紅燈沖入迎面車流,導致其14歲朋友死亡,現已當庭獲釋。
雅各布·卡蘭德(Jacob Calland)當時坐在電動滑板車后座,去年3月19日在曼徹斯特威森肖(Wythenshawe)發生的車禍中遭受了“不可逆轉的”嚴重腦損傷,幾天后在醫院死亡。
騎電動滑板車的14歲少年——其母親僅兩周前才購買該車——也受了重傷,包括腦出血和多處骨折。
這名因法律原因不能公開姓名的青少年,在早些時候的聽證會上承認危險駕駛致人死亡罪后,于周二被判處18個月改造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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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徹斯特刑事法庭獲悉,雖然無法確定電動滑板車在南摩爾路與蒂姆森路交叉口被一輛寶馬撞擊時的確切速度,但當時其處于最高時速可達28英里的“渦輪模式”。
御用大律師蘇珊娜·戈達德法官告訴這名現年15歲的少年:“從行車記錄儀、閉路電視和目擊者陳述中可以清楚看出,你以高速駛入交叉路口,速度快到讓你和司機都無法避免碰撞。”
“我認定你的行為是魯莽的。你追求高速騎車的刺激,沒有考慮你將自己和雅各布置于危險之中。”
“電動滑板車根本不應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在公共道路、自行車道、人行道和公共公園內使用私人電動滑板車仍然是違法的。”
法庭獲悉,該男孩有“非常不穩定的、創傷性的成長經歷”,很少上學,也沒有參加過自行車技能培訓課程,但自車禍后他搬離該地區與父親同住,取得了“顯著進步”,其父親也陪同兒子出庭。
受害者母親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
戈達德法官表示,一份判前報告和一份精神評估顯示,該少年“真誠而深切地悔過……并且正在為自己的行為所帶來的內疚感而掙扎”,并補充說雅各布是男孩的朋友,他“對自己給朋友家庭造成的傷害深感痛苦”。
她說:“我認為,考慮到他的年齡、背景和不夠成熟,他的罪責遠遠低于通常情況下應有的程度。”
她解釋說,將該少年送進羈押場所“會讓他面臨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風險,損害他的教育前景,并增加他再次犯罪的風險”。
這名沒有前科或警告的少年也被禁駕五年。
雅各布的母親卡莉·卡蘭德(Carly Calland)表示,她對判決“非常失望”且“不滿意”。
“我不認為這向人們傳遞了正確的信息。我本希望判處監禁。說到底,他奪走了一條生命,”她在法庭外說。
此前,她在法庭上宣讀了自己的受害者影響陳述:“我的心已碎成千片,無法修補。”
“雅各布的牙刷還在浴室里,他最愛吃的面條還在廚房櫥柜里。沒有他,房子如此安靜,我非常想念他。”
“車禍發生在我家附近的一條主干道上。雅各布死后,我第一次試圖過馬路時就崩潰大哭,并出現了驚恐發作。”
“現在我盡量不開車,因為我害怕自己會撞到電動滑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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