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中院一紙判決,讓萬達和蘇寧這場橫跨8年的資本恩怨再次站到了聚光燈下:萬達集團一審被判向蘇寧支付17.47億元欠款,加上延期利息和近千萬訴訟費(8776800元),這筆債務的總規模已經接近1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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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第一反應都在問:現在的萬達,連17億都拿不出來了嗎?
但翻開萬達近三年的資產處置清單你會發現,這17億不過是冰山一角。從2023年到2026年,萬達已經累計賣掉了超過80座萬達廣場,其中既有上海松江、泉州浦西這種城市地標級的核心資產,也有常德、遂寧這類二三線城市的區域項目,接盤方從太盟投資、中建系到地方AMC,幾乎把國內主流的產業資本、金融機構都走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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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王健林這是在“賣賣賣”還債,這話只說對了一半。
最直觀的動因,確實是迫在眉睫的債務壓力。截至2026年,萬達商管的有息負債規模仍超過1300億元,一年內到期的短期債務就超過300億,每年光利息支出就高達上百億元,單靠商場的租金收入根本覆蓋不了。除了這次蘇寧的17億官司,萬達還同時面對著融創、永輝等多家昔日合作伙伴的追債,累計涉案金額超過180億。
此前萬達持有的上海萬達小貸70%股權三次司法拍賣,折價44%都沒人接盤,足見其手里的非核心資產變現難度有多高,流動性最好的核心萬達廣場,自然成了最優先的“回血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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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把所有賣樓行為都歸為“還債求生”,其實也低估了萬達的戰略轉向。現在萬達賣萬達廣場,早就不是早年那種“斷臂求生”的賤賣模式了:資產賣掉之后,萬達廣場的招牌不會摘,商管團隊也不會換,萬達只是把重資產的產權剝離出去,轉而靠輸出運營管理能力賺穩定的管理費。相當于把手里“壓資金”的物業,變成了“躺賺現金流”的輕資產生意,徹底告別過去“借錢拿地、蓋樓持有”的高杠桿模式。
這其實也是王健林的老套路了:2017年面對第一次債務危機,他靠甩賣文旅和酒店項目斷臂求生,硬生生把萬達從懸崖邊上拉了回來;這一次他選擇把重資產的商業地產徹底剝離,本質上是把萬達從“地產開發商”徹底變成了“商業運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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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現在接盤萬達資產的買家,算盤也打得很精。像太盟投資這類外資機構,接連拿下十幾座核心城市的萬達廣場,看中的就是核心商圈商場長期穩定的租金現金流,在當下經濟環境里,這種低波動的收租資產反而成了“香餑餑”;而中建系接盤的幾座萬達廣場,本質上是萬達用核心資產抵償拖欠多年的工程款,雙方各退一步,既解決了建筑商的壞賬問題,也幫萬達省去了現金支付的壓力。
只是這場轉型的代價,確實足夠沉重。從巔峰時期身家超1900億的中國首富,到2026年新財富榜上只剩405.2億,王健林的身家8年蒸發了超過1500億。當年和騰訊、京東、蘇寧、融創340億抱團入股的高光時刻還歷歷在目,如今盟友反目對簿公堂,手里的核心資產一座座轉手,萬達早就不是當年那個“先掙一個億”的行業巨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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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擺在萬達面前的路其實很清晰:一邊靠持續處置存量資產償還歷史債務,一邊靠輕資產商管模式搭建新的盈利底盤。只要手里的商管團隊能穩住全國幾百座商場的運營,哪怕不再持有物業產權,萬達依然能在商業地產賽道里站穩腳跟。
至于這次17億的判決最終會不會上訴、能不能順利執行,反而成了這場漫長轉型路上,一個小小的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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