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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該企業生產6瓶纮齊梅酒,凈含量500毫升,酒精度18°,在酒瓶包裝上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為1996年5月23日。
信網·信號新聞7月2日訊 2025年9月,因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江蘇梅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被罰。
“宜市監處罰﹝2025﹞X0020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3年9月25日,該企業生產6瓶纮齊梅酒,凈含量500毫升,酒精度18°,在酒瓶包裝上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為1996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被查時,上述6瓶纮齊梅酒已于2024年11月5日銷售給杭州市拱墅區南子食品店,價格為2715元/瓶。杭州市拱墅區南子食品店未支付貨款。因此,上述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纮齊梅酒貨值金額為16290元,由于該企業并未收到貨款,故無違法所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五項,江蘇梅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違反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行為的規定。無錫市宜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企業處以罰款6萬元。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江蘇梅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談年生。目前,該企業因未履行883.12萬元執行標的被限制高消費。(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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