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際奢侈品牌LV以其標志性花卉圖案在中國密集發起商標訴訟,新茶飲品牌茉莉奶白一審被判賠1030萬元。而在去年1月,LV還起訴了南京一家鴨血粉絲店,相關餐吧老板稱被索賠120萬元,最終被判賠6萬元。
一邊是公認的跨國高端奢侈品巨頭,一邊是客單價僅十幾塊的路邊小店,這起跨界維權官司,顛覆了許多人的想象。一來,兩者的體量差異太過巨大;二者,雙方各自經營領域也并無強關聯,更不具備同一競爭場景下的易混淆性;其三,品牌方維權所提出的120萬元訴訟請求,其被侵權損失的定價評估是否過高,也引發了公眾關于品牌維權是否過度的討論。
據媒體報道,涉事餐飲門店在店鋪門頭和餐具裝飾中使用了與LV經典四葉花卉圖案高度近似的紋樣。《商標法》明確規定,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經營活動中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的標識,容易導致公眾混淆的,即構成商標侵權。雖然奢侈品與小吃店并非同一競爭賽道,但對于知名品牌的商標權益保護,則突破了同品類競爭的局限。根據2026年6月26日新修訂的《商標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已注冊馳名商標享有法定跨類保護,可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相類似的商品復制、摹仿或翻譯其商標標識。
LV的四葉花卉圖案作為全球高辨識度的知名標識,具備極強的品牌屬性。即使餐飲門店主營業務與奢侈品行業毫無關聯,但使用近似紋樣也容易讓消費者在視覺上與兩者產生關聯。從法理層面審視,LV的維權訴求確實具備合法合理性,品牌方的維權行為并非“師出無名”。
但“合法”是否“合情”,則是這一事件的核心爭議所在。LV作為一家享譽盛名的國際大品牌,此番維權雖合法卻略顯苛刻,雖合規卻超乎情理。首先,涉事餐飲店是否具備主觀的侵權故意,作為一家市井小店的經營者,是否具備將市面普通花卉圖案與國際知名品牌聯系到一起的辨別能力,這些值得商榷;其次,品牌方所主張的侵權損失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樸素認知,120萬元的索賠金額,讓小本經營的個體商戶陷入經營危機。雖然不能說涉事門店的倒閉與本次訴訟之間存在必然的聯系,最終法院支持的賠償金額也下調至6萬元,但長期的應訴壓力讓商家不堪重負,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更值得思考的是,這場跨界維權暴露的知識產權保護二元困境。對于國內外大品牌而言,跨品類的商標維權是必要的保護手段。但對于海量的市井小微商戶來說,知識產權和商標保護法律法規的精細化和嚴格化,也超出了自身的認知能力和經營思維。我們不能夠去要求所有的個體經營者像知名品牌的法律團隊那樣,對每一則法律條文如數家珍,可以避開每一條侵權紅線。而當后者一旦觸碰到前者的保護“禁區”,面臨對方團隊化、標準化的維權體系,必將處于完全的弱勢地位,更無力承擔天價的維權索賠。這也是本次LV維權事件淪為公眾眼中“以大欺小”的降維打擊,其認知錯位的根本所在。
法理是市場的底線,情理是社會的溫度。保護知識產權,其出發點應是規范市場行為,約束侵權主觀故意,但不能在客觀上造成“打擊一大片”的不良反應。品牌維權應將惡意仿冒牟利與無心輕微侵權區別對待,對于前者可重拳出擊,對于后者需手下留情。
此外,市場監管與普法工作也應進一步下沉到基層,相較于事后追責和高額追償,事先加強對經營個體的知識產權普法和風險防范培訓更為重要。同時,對于輕微和無意識的侵權行為,也應建立起教育整改為主,處罰追責為輔的糾錯機制,提高個體經營者和小微商戶的容錯率,做到監管有尺度,執法有溫度。
LV跨界起訴鴨血粉絲店,并不是簡單的大牌耍橫,也非單純的小店躺槍,而是要厘清情與法的邊界,在保護品牌權益與扶持小微民生之間找到平衡,既要防范別有用心者碰瓷前者,也給后者留下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特約評論員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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