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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從非洲回來
隱瞞病史做了手術
整個科室差點團滅!
6月9日,一位整外醫生在自己的社交平臺上分享了一個驚心動魄的故事:“我真的求求大家了,以后來門診或者住院的時候千萬不要隱瞞病史!之前有一個大姐雙側乳房不知道注射了什么,在外院做了手術后出現感染,發燒39度多,就來了我們教授門診。教授決定當天就做急診手術……總值班問大姐,您從非洲回來多長時間了?大姐特自信的說,已經回來兩個多月了,沒什么事,放心吧!這個時候非洲那邊已經有埃博拉病毒流行了,我們一看回來兩個多月了,埃博拉病毒潛伏期一般就是20天,就收進來了。
當天,我們就上了急診手術,大姐術后恢復的也還不錯,結果過了幾天突然發燒了,送了血常規,血常規報告里出現了一行小字‘圖片中可見瘧原蟲’!
我又去問大姐,是什么時候回來的,不是從疫區回來的吧?我們怕的其實不是瘧疾,是出血熱、埃博拉。但大姐依舊回答得特別篤定,說回來兩個多月了!結果后來CDC去查了大姐的入境記錄,又去問了一次大姐的病史,這會兒大姐才承認,自己是從非洲回來的當天就到了教授的門診,怕從疫區回來不收她才隱瞞了病史!
可怕的是,大姐入院當天就做了急診手術,而且我們做的是常規的無菌防護,如果在手術中扎了一下手、或者防護沒有那么及時,后果不堪設想!”
其實大姐的這個行為已經涉及違法了!《傳染病防治法》的第一百一十一條中規定:“局部接受和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的流行病學調查,或者在流行病學調查中故意隱瞞傳染病病情、傳染病接觸史或者傳染病爆發、流行地區旅行史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違法的個人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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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其實在醫院特別多,6月19日,重慶的一位醫生就說:”之前接診過一個HIV陽性的,隱瞞病史,來的時候宮口開全,寶寶也比較小,宮縮又很強,就只戴了個手套就接生去了,一路接診的首診的,病房收治的,都詢問過病史,有無傳染病啥的,家長也跟在一起,都一致隱瞞病史,然后,分娩后,檢驗科打電話來說,梅毒滴度很高,HIV攜帶,還有乙肝大三陽,然后,我們都徹底無語了。“
之前在臨床上,有一位HIV患者就告訴筆者:“我不是不想說,我是實在不敢說啊!有一次我出了個車禍進急診,和護士說了我有HIV希望他們都注意點,結果后來沒人敢來治我!最后是我父親到處求人!如果下次再碰到這樣的事,我還說不說呢?”
說實話筆者特別能理解,因為怕沒人接診、隱私暴露,而不愿意說的心情,但也需要認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醫院這個環境感染管控需要特別嚴格,一個不小心就是災難!而且我們給你治療,怎么反而還要把我們置于危險之中?筆者還是認為,面對這種情況有條件的醫院都會收治的,如果沒有,也會按照規則及時轉院!所以千萬不要因為“害怕”,就對醫生說謊!
患者為什么總喜歡說點小謊?患者對醫生有隱瞞
大部分的患者雖然不會隱瞞這么嚴重的病史,但也會說謊!筆者的規培生以前就經常吐槽患者見人下菜碟,經常搞“背刺”!就比如同一個患者,規培生去問病史的時候,患者永遠表示沒三高、沒做過手術、不抽煙不喝酒!然后第二天主任大查房,隨口問了問病史,患者馬上坐起來,說自己高血壓十幾年了,前年放了支架,恨不得連有幾顆蛀牙都抖出來,結果是最后規培生被主任劈頭蓋臉地罵了一頓!
云南的一位醫生也講了自己的經歷:“做B超前都會問有沒有做過什么手術,然后那個病人說沒有,到后面我找不到他的膽囊,頓時汗流浹背。然后我就試探性地問了一下‘是不是做過膽囊手術’?他說是的。我說我問你做過什么手術,你怎么說沒做過?他說他想考考我!”
還有更離譜的,一位河南的同行表示:“AI代替不了醫護,因為患者會撒點小謊!我問患者有沒有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堅持說自己沒有。又問吃什么藥,患者回答二甲雙胍。我就奇了怪了,你吃二甲雙胍還沒有糖尿病?患者還解釋說,我血糖正常,不吃也是正常的,老家那個醫生不知道為什么就要我控制體重了!我不信邪給測了個血糖,好家伙直接爆表了!因為太高,爆表了!患者在一邊說,你看吧我就說血糖正常!我在家測也是這樣!”
碰到這種患者真是令人欲哭無淚,只要有一點疏忽就可能犯下大錯!而且有文章顯示,這種隱瞞、撒謊還是普遍現象。JAMA network上的一項研究就對4510名患者進行了調查,發現其中有70.17%的患者至少對醫生隱瞞了一項事實,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患者不同意或者不理解醫生建議的時候。
2025年,加拿大的一項研究證實,患者向醫生撒謊這個現象普遍存在,而且不同年齡的患者,撒的謊還不太一樣。調查對象被分為年輕人和老年人兩組,總體上來看,大家最喜歡“撒謊”的是運動和飲食的情況,老年人在這方面的撒謊比例要稍高于年輕人,而年輕人喜歡在喝酒和吸毒的情況上撒謊。
那么,患者為什么總要對給自己診斷、治療的醫生撒謊呢?這兩項研究都指向了同一個理由:患者普遍對自己的疾病或不良習慣感到很羞恥,更不想被醫生批評。2021年,美國密歇根大學的研究也顯示,27.5%的受訪者表示曾經隱瞞病史等信息,最直接的原因是以前來看病的時候遭遇過歧視。所以,很多人都會故意采取撒謊、隱瞞的方式,試圖給醫生留個好印象。
只能說,我們作為醫生,確實需要平等對待每一個患者,也要在問診的時候考慮到對方的心態問題。無論男女老少,愛面子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患者需要認清的是,醫生不是來批評、指責你的,而是真正和你一起解決疾病的人!
患者撒謊造成事故責任誰來擔?留存證據是關鍵!
看到患者有這么高的隱瞞、撒謊率,筆者自己都感到后怕。連疾病的情況都不愿意誠實的告訴醫生,我們的工作又怎么開展呢?更何況,醫生和患者之間天然就是不對等的關系,患者如果對醫生撒謊,沒人會追究,但醫生如果做了錯誤的診療決定,麻煩就大了!
之前山東有過一起轟動全國的誤切子宮案,患者順產后9個月,月經淋漓不盡15天入院,入院診斷:1、絨癌;2、胎盤部位滋養細胞腫瘤,之后,醫院為她在全麻下行經陰子宮切除術,結果術后病理顯示患者是胎盤植入,宮角妊娠,而并非絨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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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爭議點在患者在就醫時是否隱瞞了病史,醫院提出“在診斷及取病理困難的情況下,患方隱瞞性生活史是造成醫方診斷錯誤的重要原因”。不過,因為證據不足,所以法院判定不能成立,最終由醫院承擔全部責任!
先明確,在這起案件中患者是受害的一方,隱瞞病史這個情況有沒有發生,誰也無法判斷,但正是這個“證據不足”給我們提了個醒,如果真的碰到可能隱瞞的患者一定要留存證據!
去年,青海高院就以“隱瞞病史、不遵醫囑引發的醫療官司”為標題發布文章,2023年,患者前往某衛生院就醫,并在問診時否認糖尿病、高血壓史。隨后,醫生初步診斷老王的病情是呼吸道感染,還需要抽血檢查,但患者當日吃了早飯,所以醫生以呼吸道感染的治療方案對其進行治療。幾日后,醫生發現患者的血糖值、尿常規異常。患者到上級醫院檢查,被診斷出患有2型糖尿病。患者提起訴訟,要求某衛生院賠償因誤診造成的前期治療費8000元……精神損失費4萬元等,合計10.3萬元。
患者表示:“某衛生院一直以我吃了早飯為由,將兩次不配合抽血化驗的責任強加到我身上,是推卸責任,我認為他們主觀上并沒有做進一步檢測血糖的意識。其次,醫院是專門檢查病因的權威機構,不能因為患者口頭陳述便下診斷,我認為某衛生院的用藥就是直接導致自己血糖升高的元兇!”
好在,最后人民法院根據醫患談話記錄、入院醫患溝通談話記錄、查房記錄等各項證據,認定某衛生院沒有及時對原告進行相關化驗,是原告不遵從醫囑,屬于患者的個人過錯行為!所以,要避開風險,按流程及時留存資料無論對于患者還是醫生都是很重要的!但更直接的解決方案,還是患者能夠毫無顧慮的對醫生敞開心扉,不再把自己和醫生都置于危險之中!
撰文 | VOX
編輯 | V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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