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媒體博主“李要得”創作發布的“搭乘巡游出租車跨越2200余公里抵達拉薩”短視頻短時間內在抖音平臺廣泛傳播,截至7月6日,點贊量已超2000萬。7月5日,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公告稱,“李要得”的短視頻滿足獎勵條件,將及時兌現獎勵資金。
“李要得”則在最新視頻中表示,非常感謝西藏,決定獎勵到賬以后,給兩位師傅一人1萬元,剩下的獎金將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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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要得”的視頻點贊量已超2000萬。
7月6日,記者聯系上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西藏自治區新媒體平臺宣傳推介西藏文旅資源獎勵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新媒體獎勵實施細則》)是今年3月發布的。目前,正在進行2025年的獎勵申報,現已完成初審,在交由相關處室進行進一步審核,獎金還沒有發放。
工作人員表示,“李要得”的視頻引發了較大的反響,因此,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以公告形式先行回應網友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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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文旅廳、自治區體育局3部門聯合印發《財政支持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的18項實施細則。而《新媒體獎勵實施細則》屬于18條實施細則之一。
《財政支持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十二條措施》的發布日期為2025年8月29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執行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其中提到,“鼓勵各相關主體利用新媒體平臺宣傳推介西藏文旅資源,財政給予適當支持”。
《獎勵實施細則》對上述內容進行了更具體的規定:單個賬號的單個原創作品點贊量達到30萬(含)以上,獎勵1萬元;點贊量達到50萬(含)以上,獎勵2萬元;點贊量達到100萬(含),獎勵3萬元。同一作品在同一平臺或多個平臺多次傳播的,以最高的點贊量作為標準,不疊加計算點贊量,對應檔次享受獎勵資金、不重復獎勵。單個賬號的單個原創作品點贊量達到500萬(含)以上,并形成類似“淄博燒烤”等現象級熱點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同一熱點只獎勵一次,不重復獎勵。
《新媒體獎勵實施細則》顯示,獎勵申報于每年3月底前向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報送上年度申報材料,以自然年度為一個完整獎勵年度(2025年獎勵從9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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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31日前,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向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上報獎勵申請文件,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進行最終審核。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審核后按規定線上線下多渠道公示5個工作日,全方位接受社會監督。
關于資金撥付,《新媒體獎勵實施細則》顯示,獎勵資金列入年度預算。自治區財政廳根據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最終審定結果,將獎勵資金按規定程序撥付各地(市)、縣(區、市),由地(市)、縣(區、市)按程序兌現。
“李要得”的視頻屬于2026年的作品,按照《新媒體獎勵實施細則》的規定,原則上應于2027年3月底集中報送,審核后進行獎勵資金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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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掀起宣傳西藏文旅的熱潮。
記者注意到,“李要得”的視頻走紅之后,“我也來拍西藏宣傳視頻了”登上熱搜。網友們紛紛曬出自己拍攝的西藏宣傳視頻,化身西藏文旅推薦官。其中博主“劉敢敢”的點贊量已經超過200萬,她告訴記者,視頻是去年6月在納木措拍攝的,希望通過舞蹈和西藏風景結合的方式,向大家推介西藏風光。“如果能獲獎,我將把獎金捐給西藏用于公益。”
瀟湘晨報·晨視頻記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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