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上海)實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上海)實施方案》的通知
滬府辦發〔2026〕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上海)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4月13日
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上海)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字中國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快上海市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力爭到2028年,數據要素價值全面激活,制度建設有效引領創新,實數融合進一步深化,試驗區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縱深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
(一)深入開展數據基礎制度實踐探索。落實數據產權制度,制訂適配人工智能發展等特定場景的數據產權配置規則、數據產權制度在司法領域的銜接應用指引、數據領域典型糾紛案例。探索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價格形成機制,推動收益合理分配。研究健全數據收益分配機制。(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二中院、市司法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相關部門)
(二)加強公共數據資源高質量供給。建立公共數據高質量供給責任制,強化數據源頭供給和質量控制。依托區塊鏈、隱私計算等技術,建設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基礎設施,建立關鍵要素上鏈存證和數據溯源機制。探索通過智能合約加快公共數據授權審批效率。爭取國家部委公共數據授權上海運營試點,深化授權運營試點場景建設。(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各相關部門)
(三)加力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建設。聚焦醫療健康、高端制造等重點行業,打造高質量數據集,依托新型數據流通基礎設施服務垂類模型和智能體創新應用。探索開展高質量數據集開源社區建設。構建綜合性、樞紐型、戰略性語料基座,服務大參數、多模態基礎模型發展。(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相關部門)
(四)加快政產學研多源數據融通應用。完善數據創新實驗室建設運營機制,按照“小試—中試—轉化”依場景開展供數,打造一批金融、醫療、商貿、交通、綠色低碳、城市治理等重點領域的標桿應用場景。(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各相關部門、相關區政府)
二、優化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布局
(五)建強區塊鏈網絡能力。深入推進國家區塊鏈網絡(上海樞紐)建設,強化分布式數字身份、隱私計算、跨鏈服務等基礎能力;推進海關、稅務、海事、外匯管理等鏈上可信數據服務中心建設,接入國家部委關鍵數據資源,提升行業監管效能。落實國家可信數據空間試點任務,應用區塊鏈技術打造上海方案。(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委網信辦、各相關部門)
(六)推動算力資源互聯互通。提升上海市算力監測調度平臺與長三角(上海)算力互聯互通平臺核心能力,探索形成區域間算力資源調度機制,推動算力互聯互通、按需調用。升級擴容智算基礎設施,部署高性能國產智算集群。(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
(七)加快立體感知物聯設施建設。加快千帆星座建設,推動衛星互聯網業務商用試點。開展衛星物聯網業務商用試驗。支持整合船舶航運公共數據和商業數據資源,賦能市場化船舶數據服務平臺,推動船舶數據在更多場景應用。推動上海市低空智能網聯系統等綜合性基礎設施建設及標準完善,構建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物聯感知體系。(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數據局)
(八)加強多維安全防護體系建設。依托“智能體+智能合約”,率先在衛生健康、金融服務等領域建立覆蓋風險識別、動態監測、應急響應的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機制。加強數據分類分級和重要數據保護,擴大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范圍。建強政務數據安全基礎設施底座,全面加強政務軟件供應鏈安全治理。建設具備大規模仿真能力的人工智能安全靶場和一體化安全防護平臺。(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數據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三、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
(九)開展數據科技攻關。加快超異構融合芯片、同態加密、分層多鏈、跨鏈協同等區塊鏈技術攻關,形成新一代開放許可鏈技術體系與標準規范。加快隱私交易協議、機密智能合約、匿名下的穿透式監管等區塊鏈分析技術研究。加強智能化標注、數據編織、存算一體、多模態數據合成等技術攻關。(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科委)
(十)開展智能技術攻關。加快新一代通用人工智能、智能軟件、智算系統等技術攻關。體系化推進科學智能,實施“百團百項”工程,孵化創新企業。推動通用科學大模型與學科模型協同推理技術突破,加強科學數據結構化表征、科學數據治理工具鏈、科學實驗智能體等技術研究。(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
(十一)開展前沿技術探索。加速腦機接口、第六代移動通信(6G)、量子計算等技術應用試點及產品化,建設共性技術研發服務平臺。開展第三代互聯網(Web3.0)創新試驗場機制研究,探索打造基于智能合約的可信技術底座,有序開展技術驗證。(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數據局)
(十二)建設數字科技創新平臺。開展具身智能、自動駕駛、科學研究等領域的數據創新平臺建設。鼓勵數據領域優勢主體建設一批具有概念驗證、中試驗證等功能的地方數據科技創新平臺。培育2—3家數據科技領域的高質量孵化器。(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數據局)
四、實數融合賦能“五個中心”建設
(十三)體系化推進航貿數字化擴圍提質放量。建設全球供應鏈數字化管理平臺,形成融資增信、單證流轉、智慧退稅、碳數據服務等公共服務能力,賦能倉單質押融資、跨境電商海外倉全鏈路追蹤等重點場景建設。加快離岸貿易服務功能擴圍,推廣離岸貿易“印花稅免申即享”標準化產品,進一步擴大基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單證保管箱的“離岸鏈信”模式適用范圍。完善大宗商品貿易服務體系,在有色金屬、鋼鐵等多品類大宗商品領域推廣電子倉單鏈上登記。提升航運物流服務能級,推動電子提單平臺持續放量,優化電子換單放貨服務功能。支持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打造國際貿易單證交換樞紐。(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交通委、市委金融辦、市稅務局、市數據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上海自貿試驗區管委會、相關區政府)
(十四)推進數字金融創新應用。加強區塊鏈基礎設施在跨境人民幣清結算場景應用。推動數據賦能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升級,實現電子信用證全流程鏈上應用,加快構建鏈上信用服務體系賦能中小微企業融資。推動上海在“區塊鏈+AI”賦能金融風險防控方面的探索成果,納入國家級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委金融辦、上海金融監管局、市數據局)
(十五)加快重點產業智改數轉。實施“AI+制造”和“5G+工業互聯網”專項行動,支持研發行業垂類大模型。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和人工智能驅動的服務業新模式,支持戰略咨詢、行業分析、指數發布、資產評估等服務行業加強數據要素和數字技術應用,將靜態數據資源轉為動態價值服務。(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數據局、市通信管理局)
(十六)推動數據驅動的科研范式創新。建立分級分類的科學數據共享管理和價值評估機制,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匯聚產學研海量異構數據資源、將科學數據管理納入評價與獎勵標準。建設3—5家市級科學數據中心,支持重點科研機構布局開發科學智能平臺工具鏈和相關科學數據集。推動科研數據集聚,建設科學智能高質量數據集。(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數據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十七)推動政務智能化賦能超大城市治理。強化上海市數智底座平臺等9大統建平臺共性支撐能力,加強全市政務信息化集約統籌建設。深化智能體賦能超大城市高效治理。完善政務數據共享回流機制,更好支撐企業服務、城市運行和基層治理。(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各相關部門)
五、梯次培育數字產業集群
(十八)創新數商企業培育服務機制。運用智能體開展數商企業主動發現、精準分析和智能評估,強化場景開放、按需服務和政策匹配,培育50家數字經濟標桿企業。持續開展數商企業優秀產品評選和推廣,實施數據產品和服務“首發首試、首購首用”行動,培育各類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利用賽展會對接機制和數字公共服務中心常態化服務機制,深化資源對接、供需對接、產投對接。(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各區政府)
(十九)培育梯度布局的產業載體。圍繞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產業方向,協同建設長三角創新引領型數字產業集群,打造若干個區域支柱型、特色型數字產業集群。支持浦東新區聚焦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先試、徐匯區聚焦區塊鏈和AI技術協同、楊浦區聚焦平臺企業數據應用賦能、普陀區聚焦沿滬寧數據產業聯動,落實國家數據產業集聚區試點建設任務。支持黃浦區、靜安區、長寧區、寶山區、閔行區、嘉定區等推動特色數據產業集聚發展。(責任單位:相關區政府、市數據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二十)制訂數據產業發展政策。通過推動基礎制度實踐、場景開放、數商培育、數據科技創新、產業布局引導等,支持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鼓勵相關區因地制宜制訂配套政策。(責任單位:市數據局、相關區政府)
(二十一)規劃實施一批重大項目。聚焦綜合性物流樞紐平臺、船舶航運時空數據底座、醫療健康數據開發利用與可信流通示范應用、行業高質量數據集等方向,組織布局一批重大項目,爭取納入國家“兩重”等項目支持。(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
六、擴大高水平開放合作
(二十二)深化數字經濟區域合作機制。依托航貿數字化合作創新聯盟,推動航貿數字化重點場景覆蓋范圍擴大到合肥、舟山、蘇州等長三角城市。依托長三角數據專題合作機制,加快一體化數據市場建設,推動數商企業互認、規則標準互通。依托長三角地區科技聯合攻關合作機制,深化創新鏈產業鏈協同,共建人工智能、集成電路等產業一體化發展高地。(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
(二十三)深入推進制度型對外開放。有序擴大增值電信業務對外開放試點,研究多元主體參與國家通信海纜建設的可行性。創新跨境數據“負面清單+操作指引”管理模式,推動數據出境負面清單適用范圍擴大至上海全域。圍繞已出臺的數據出境操作指引,指導企業做好出海前數據合規工作。(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通信管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數據局)
(二十四)拓展國際數字經濟合作。對標國際數字經濟規則,深化滬港、滬新在數字身份認證、數據要素市場、政務服務跨境通辦等領域合作。依托世界人工智能大會、全球數商大會等平臺,做強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建設數字出海服務平臺,打造數字出海服務“一張網”和出海數字商城,提升企業出海能力。(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商務委、市委網信辦、市經濟信息化委)
(二十五)高水平建設臨港國際數據經濟產業園。支持臨港新片區加快打造國際數據加工樞紐,發展“來數加工”等新型國際數據貿易業態。啟動國際數據綜合服務和監管平臺建設,優化數據跨境基礎設施布局,提升域內出海企業數據跨境便利性。(責任單位: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商務委、市數據局、市委網信辦)
七、加強人才和制度支撐
(二十六)加強統籌協調。依托市數據發展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強化部門、市區、政企及產學研聯動,加大試驗區建設實施統籌力度。(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各相關部門、各區政府)
(二十七)加強數字人才引育。依托相關在滬高校創建區塊鏈學院,打造區塊鏈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新模式。推進人工智能領域重點科研機構職稱自主評審,推動政產學研用聯合培養模式落地。用好我市相關人才政策,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責任單位: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才局、市數據局)
(二十八)完善法治保障。修改《上海市促進浦東新區運用區塊鏈賦能電子單證應用若干規定》,重點強化電子單證效力,深化貫通多場景電子單證應用。修改《上海市數據條例》,重點促進數據產權制度實踐,鞏固區塊鏈數字底座,培育發展數據產業。探索浦東新區促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專項立法。(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人大財經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司法局、浦東新區政府)
(二十九)加強標準研制。支持制訂區塊鏈信用證、數字身份跨境互認、高質量數據集等相關標準。支持我市相關主體深度參與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等國家標準及數字貿易等國際規則的研制和應用。(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十)開展監測評估。開展以數據產品和服務為主的數據資產核算研究,探索將數據資產納入建設項目投資范圍。落實數字經濟統計監測制度,試點數字經濟全口徑統計,研究發布數字經濟相關指數。(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