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的劉女士反映
給16歲的女兒買了輛電瓶車騎著上學
不料沒過幾天
車子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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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給女兒買的電動車
劉女士:我是最開始是3350元,從那個愛瑪專賣店買來的,愛瑪露娜,給我女兒用的,給她上學用的。后面她是想換“九號”還是怎么樣,就把這個車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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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稱女兒把車賣了
劉女士說
當時女兒告訴她車子停在同學家
后來才知道
女兒5月1號拿到車
第二天就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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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的女兒把車賣了2100元
劉女士:她是2100塊錢賣給綠源電動車的專賣店,5月6號我發現了,我就去贖車。贖車老板娘說賣出去了,然后她說賣出去2500塊錢。我說我要贖回來,這是我買的電瓶車,不能隨便賣的,發票名字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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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稱車在其名下,他人不能隨便賣
當時還鬧到了派出所
經過協調
劉女士最終同意加價200元
以2300的價格贖回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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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花2300元將車買回來
外觀沒啥變化
只是原本印著"愛瑪"標志的地方
貼上了"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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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瑪"標志處被貼上了"綠源"
但十多天后的發現
就讓她沒法接受了
劉女士:這個充電器被換了,從“愛瑪”的充電器換成了“綠源”的充電器了,然后我說你幫我看一下電瓶吧。一拆電瓶,從一個“愛瑪”金標的石墨烯電瓶換成了叫“旭派”的電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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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的車電瓶和充電器被換了
劉女士:我就想把我的充電器還給我,把她的充電器還給她,她說要我加300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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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想讓門店把充電器還回來,結果對方要加價300元
找到紹興越城區中興南路上的
綠源電動車門店
老板娘吳女士說自己也有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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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綠源電動車門店
老板娘 吳女士:我這臺車已經賣給車主了,我這2300塊錢是直接給到那個。
記者:那個車主?
老板娘 吳女士:對。
記者:那你賣給那個車主也是賣了2300?
老板娘 吳女士:賣了2500。我要證明她這個錢跟我是沒有關系的,她這個事情搞得我店里生意都做不了,天天來吵,搞得生意都做不了,我們也很難啊。
記者:她說是拿過來的時候,賣是女兒來賣的,那當時有沒有查過車主到底是誰呢?
老板娘 吳女士:不是說我沒查她車主,當時她整套發票都是在的。當時她女兒在我這說她要買“九號”,說這個車我都想砸了,我說砸你就不要砸了,我說你這么好的車,你要賣的話我就收收過來。
記者:那如果是單純收車和倒手賣,為什么她會反映說車的電瓶和充電器都換了?
老板娘 吳女士:那作為第二任車主,他想要我們“綠源”的原裝充電器和電池,我當時就給他更換了。她這組電池我們就放在店里,過了一個多月了,這個電池我們也就換掉了,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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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稱她也很難
店里車子的電池
確實有"旭派"品牌的
這輛"愛瑪"的原裝電池容量是22安時
更換后的電池是20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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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車子的原電池和被更換后的電池
劉女士還提出來
既然是老板娘親手換的電池和充電器
怎么贖車時沒告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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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稱給對方換的也是5格的
老板娘 吳女士:因為我給她換的也是5格的呀,也不是說我給她換了舊的呀,現在她反映她說電瓶的價格不一樣。
記者:那畢竟不是原裝的東西。
老板娘 吳女士:那我是“綠源”原裝的呀,那她要我給“愛瑪”原裝的,我怎么給她弄?
記者:那你總歸是在換車的時候,你得跟她說呀。
老板娘 吳女士:那我們當時簽了(協議),她自己為什么不檢查呢,我們簽了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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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稱劉女士自己不檢查
老板娘找出一份協議
大意為
此車交付如果有劃傷
與綠源電動車無關
車子所有損壞與綠源電動車無關
這里沒提到更換配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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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按了手印的協議
記者:也不是損壞呀。
老板娘 吳女士:你不要嚼字眼,她車子所有跟我出店沒有關系的,原裝的東西時間過了這么久,我沒有了。
記者:那這事怎么辦呢?
老板娘 吳女士:跟我是沒有關系的,我只是收了她女兒的車,幫她售賣幫她追回,現在反而成了我們店的問題了。那我們的損失誰來補償我,每次都來我這邊吵架。
劉女士:是因為你沒有核實。
老板娘 吳女士:你為什么沒有監管好你自己的女兒?
劉女士:那個發票的名字是我的。
老板娘 吳女士:你為什么沒有監管好你自己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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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稱車子出店就跟她沒關系
見雙方有些激動
記者趕緊勸解
還是有話好好說
老板娘 吳女士:我這邊的方案就是,給她一年的售后。
記者:電池和充電器就用你給她的這批? 老
板娘 吳女士:對,然后我給她做,本來就是質保一年的嘛。
劉女士:這方案我不接受,我要繼續維權,這樣對我太不公平了。本來我就是高價贖回的,又加了200元贖回的,她又給我掉包了,調換了原裝的電瓶和充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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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稱不接受老板娘提出的方案
現場雙方沒能談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