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一位騎著電動車的大爺不小心和私家車發生刮蹭,大爺非常暴怒直接從電動車里拿出U型鎖頭,揚言要司機賠付1000元,否則就砸車。司機好言相勸,誰知大爺的鎖頭已經砰砰地砸下去了,然而處理的結果卻讓人很是疑惑。
當時這位大爺和私家車發生了刮蹭,可能是大爺沒注意看路,司機又開的比較快的緣故,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大爺并沒有受傷,車子也只是輕微的刮蹭。
發生了交通事故,一般情況下不嚴重直接就選擇私了了,汽車司機看大爺一把年紀了,也不想計較太多,于是稱愿意賠償,但是這位大爺直接獅子大開口,要求賠付1000元,大爺說完之后,就直接從電瓶車里取出了U型鎖,揚言如果不給錢直接就砸車。
大爺說完之后就拿著鎖到來車主面前,做出了砸車的動作,私家車司機看到這一幕也是嚇了一跳,看到這位大爺這么沖動,感覺到這位大爺不好惹,而且要價1000元,很明顯就是在敲詐,但是又不能明顯去拒絕大爺,怕把自己的車子砸壞,只好表面上答應大爺,愿意賠付他1000元。
這時大爺就逼的非常緊,讓司機趕緊掃碼,不掃碼就砸車,司機為了拖延時間,于是就稱那些理賠的人馬上就來了,來了之后就可以賠付了,然而大爺并不吃這一套,甚至感覺到司機不講信用,于是二話不說,就拿起U型鎖狠狠地砸了兩三下。
從視頻來看,這位大爺敲了兩下之后,私家車的車門受損嚴重,估計修理就得上千塊錢。本來這件事兩個人簡單協商就能解決,但是對于大爺的行為,性質就變了,情況也嚴重了很多,因此就只能讓警察來解決了。
看到這一幕實在是太可怕了,大爺就是大爺太豪橫,就算這場事故私家車司機有責任,而大爺的做法也是非常不提倡的,這位大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且還對私家車司機進行恐嚇威脅,已經構成了敲詐的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這位大爺非常聰明,很能為自己開脫,他之所以明目張膽,也是仗著自己可能是過了70歲了,警察也拿他沒有什么辦法;另外他只是要了1000塊錢,他覺得這1000塊錢沒有辦法構成刑事案件,所以才會這么放肆。
然而事情處理的結果是,保險公司直接賠償私家車司機1200元,而私家車司機還要拿出600元賠付給大爺,這樣的解決問題方式讓人很是疑惑。
明明是這位大爺砸車子在先,卻讓私家車司機賠付大爺600元,大爺最后倒是平安無事,這樣不是更加助長了大爺的威風了嗎?以后這位大爺在遇到別的事情上會不會更加為所欲為呢?尤其是看著這位大爺暴躁的拿著鎖砸車的時候,真是太可怕了。這次傷害的是車,如果下次傷人怎么辦?也這樣放縱他的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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