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活蹦亂跳的同事蹭車半路死在了車上,好心搭載卻遭家屬訛詐127萬。同事舔著臉皮兒占盡了便宜,男子被家屬誣告跪地道歉,法庭處理結果大快人心!
(案例來源:寶雞政法)
趙剛正在工地上吃飯,捧著搪瓷粗碗,蹲在角落里喝稀湯兒。就在他往嘴里灌米湯時,他的同事李強遞給了他一支煙。
“大哥啊,您試試我剛買的煙兒。聽說你要回家看嫂子,她是現在快生了吧?實不相瞞,我有事兒求你幫忙。”李強一臉奉承地說道。
趙剛連頭都沒抬,只顧得埋頭干飯。等他把稀飯吃完,把碗沿舔干凈,他才抬起頭,眼睛撇了李強一眼。
心中琢磨著:這小子無事不登三寶殿,又跑過來想占我點便宜了,無論他怎么說,我都不能答應他。趙剛板著臉說道:你小子有話快說,有屁快放,我還著急出門呢。
李強看趙剛不耐煩,屁顛兒似的遞上了煙,撓著頭好說好商量地說:大哥您先抽煙,我聽說嫂子這幾天就要生了。我想您回家的時候,能不能搭一下您的順風車,好久都沒回家看我媽了。
趙剛不屑于顧想著:我就說吧,一找我來準沒好事兒。指不定從哪聽說了,我借朋友汽車開回家。他倒好,光想白占光,一根煙就把我打翻了,想得美。
本來趙剛想著抽完這根煙就離開,可李強拉住了他,還說:我知道路途遙遠,這樣我也不讓您白開車,給您240塊錢當油錢兒。
趙剛表情飛舞起來,這年頭鐵公雞是要拔毛了!想著有人給搭油錢,也沒猶豫就同意了。倆人湊在了一起,用手機查詢起了行車路線。一查之后,他們嚇了一跳!
從江西到廣州足足有700多公里,而李強只許諾給240塊錢,這不僅不夠支付油錢,甚至連高速路費都不夠,趙剛瞬間覺得被這小子給騙了。
轉念又想,答應了人家的事兒,就算了吧,反悔也不太好。趙剛揉揉額頭,嘆了口氣自我安慰道:唉,也不是一次兩次了,習慣了就好。
很快,倆人勾搭著肩膀往辦公室走去。此時老板正打著呼嚕睡午覺,趙剛掀起簾子,小心翼翼在旁邊等候著,這個點兒該醒了啊。
約莫等了幾分鐘,老板跟時鐘一樣醒了過來。看到倆人局促站在墻角,開口詢問什么事兒?趙剛點頭哈腰說:我媳婦兒快生了,想請個假。李強趕緊走上前去:我回家看爸媽。
老板皺起了眉頭:聽說你倆工作不在狀態,怎么回事呀?趙剛和李強心中打起了顫兒,誰也不敢搭話。老板敲了敲常把玩兒的核桃,批準了!
收拾好東西就出發,趙剛手腳麻利收拾行李,李強單身漢抬腳就能走。路上的車輛很多,趙剛全神貫注開車。
李強百般無聊捧著手機玩,突然心口疼暈了過去。剛還活蹦亂跳的李強,此刻奄奄一息栽倒在椅子上,嘴角滲出一絲鮮血。
待到達廣州后,趙剛搖搖李強,等他看到嘴角那抹鮮血,瞬間驚呆了。觸摸著李強僵硬的身體,絕望涌上心頭,趙剛嘴唇發抖撥通了警方電話,急忙找救護車送李強搶救了。
趙剛紅著眼圈說:在車上時,李強就不行了。難不成是突發疾病了,死在了車上。而警方有些觸動,一時竟然不知怎么安慰李強。
之后趙剛特意拿了禮物,趕早包好給李強家屬送去,卻被黑著臉的家屬送出了門。趙剛心理過意不去,他能體諒對方失去親人的痛苦,乞求換取李強家屬原諒。
但是,趙剛卻等來了一紙訴訟,原來是李強家屬氣不過告了他,不止要他靈前跪地道歉,還得賠127萬元。
1、趙剛好心拉李強回家看爸媽,是為好意施惠行為。
《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為存在過錯侵害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愛占便宜的李強,只拿了240元,就要坐700公里的車,連高速費用都不夠。而趙剛免費給他開當司機,還要搭油錢搭車,他不存在過錯。這是基于道德風尚實施的恩惠,旨在增進情誼的好意施惠。
2、李強死在了車上,趙剛報警盡到了救助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條規定:自然人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侵害或其他危難的,負有法定救助義務個人需要及時施救。
李強死在了車上,趙剛積極聯系了警方,還找來了救護車,送李強去醫院中搶救。可醫生無力回天,但趙剛已經盡到了救助義務,所以是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的。
3、家屬氣不過告趙剛賠127萬,法庭該怎么判?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自己提出來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李強的家屬有點霸道,明知道李強是犯病死在了車上,卻還要趙剛給他賠償。家屬想要賠償要承擔舉證責任。
而這件事李強死亡與趙剛沒有任何關系,所以無論他拿出什么證據都是不成立的。最終法庭以無客觀性的聯系為理由,不存在因果關系,趙剛無需賠償。(文中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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