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鄉網友陳先生向大象新聞·大象幫講述了自己遭遇的離奇事。陳先生名下有一輛理想L8汽車,去年6月在交通事故中被嚴重燒毀后,一直停放在交警指定的停車場。今年國慶期間,他連接車輛的手機APP顯示這輛事故車奇跡般地“復活”,并在百公里外的鄭州街頭行駛,陳先生甚至能通過APP遠程操控解鎖車輛。
【事故】朋友無證駕駛撞車 車身燃燒損毀近乎報廢
陳先生告訴記者,2024年6月,他將當時剛買了3個月的理想L8汽車借給朋友使用。6月25日深夜,該車發生了嚴重的交通事故,車輛隨后發生燃燒,損毀嚴重,近乎達到報廢的狀態。事故發生后,車輛被拖至新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指定的“新鄉市事故停車場”存放。
(陳先生車輛事故后燒毀嚴重)
由于陳先生的朋友和對方車輛駕駛員均屬于無證駕駛,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為了向責任方進行法律訴訟維權,陳先生打算對損毀的理想L8汽車進行第三方檢測,沒想到意外發生了。
【復活】損毀車輛出現在異地 車主APP仍可操控
今年10月,陳先生通過理想汽車APP查詢時,震驚地發現他那輛本應躺在停車場等待檢測的損毀車輛,竟然在鄭州市范圍內顯示有正常的行駛記錄。
10月4日,根據理想汽車APP定位,陳先生一路追蹤至鄭州,在一家二手車商門前,發現了一輛掛著粵S車牌的理想L8。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陳先生嘗試使用自己的手機APP對這輛粵S牌照的車輛進行操作,竟然成功實現了遠程解鎖、降下車窗,甚至啟動車輛等功能。
【謎團】停車場稱“損毀車輛已處理” 交警讓找停車場
嚴重損毀的車輛為何會出現在異地?帶著疑問,陳先生立即返回新鄉,找到存放事故車輛的新鄉市事故停車場詢問究竟。“停車場工作人員告訴我車輛已經‘處理了’,”陳先生回憶道,“我追問‘處理’是什么意思,他說報廢了。我問為什么沒有經過車主同意就處理?他們說‘不清楚’,讓我去找交警。”
隨后,陳先生又聯系了處理此次事故的辦案交警。“當時交警同志給我的回復是‘事故已經處理了,車輛找不到是停車場的問題’。”面對車輛下落不明,停車場和交警相互推諉,這讓陳先生的維權之路陷入了僵局。損毀車輛“失蹤”,意味著關鍵的證據缺失,他也無法進行接下來的訴訟。
【追蹤】“復活車”正在維修 來源疑點重重
10月11日,根據陳先生手機APP的定位,大象新聞記者陪同陳先生來到鄭州市通站路一家名為“悅禾汽車服務”的維修店。店門前,那輛陳先生可以控制的粵S牌照的理想L8汽車赫然在目。記者看到,該車正在進行修復作業,尾燈、內飾板等零部件尚未組裝完畢,車身仍能看到修復痕跡。
維修店工作人員對此表示:“這輛車是別人放在這里修的,據說是從保險公司收的事故報廢車,手續齊不齊全我們就不知道了。”但是根據陳先生對車輛燒毀的描述,工作人員稱“車架應該不是(陳先生的),這輛車是碰撞的事故,沒有燃燒,但車機可能是收的陳先生那輛車上的。”
陳先生作為車主,從未出面辦理過任何車輛報廢和處置手續。他懷疑,損毀車輛是被停車場管理方“私下倒賣”了。
【回應】交警部門介入 承諾負責查明
10月12日,記者就陳先生的遭遇向新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反映情況。10月13日,記者與陳先生一同來到位于新鄉市牧野區創業西路與新中大道交叉口東北角的新鄉市事故停車場。“最后一次見到我的車是在2024年8月16日,當時理想汽車的工作人員還為準備后續檢測的車輛罩上了車衣。”陳先生向記者指出損毀汽車停車的位置,現在空空如也。
陳先生告訴記者,一位自稱是新鄉市交警支隊第三方運輸公司的工作人員在13日聯系了他的委托律師。該工作人員解釋稱,“中間更換了停車場沒人管,(零部件)可能被人拿走了”,并承認“轉運公司肯定得承擔這個責任”。同時,處理事故的交警也主動聯系了陳先生,表態將“負責到底查明陳先生的車輛問題”。
【律師】交警隊、停車場、運輸公司等承擔連帶責任
陳先生的委托律師向記者表示,目前正在起訴交通事故肇事者,需要對機動車起火原因進行鑒定,以證明車輛燃燒報廢的損害后果與交通事故碰撞或車輛產品質量存在因果關系。車輛的丟失、拆卸、二次碰撞等會導致車輛痕跡發生變化,從而無法進行鑒定,導致車主無法向義務方主張權利,造成車主的財產受損及財產權利受損。
律師認為,該車輛由交警隊扣押至其委托的停車場,交警隊為第一責任人,其負有妥善保管車輛的義務,也對委托保管車輛的停車場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將保管他人的物品據為己有、拒不返還的,構成侵占罪。停車場擅自處置車主的車輛,事發后不能返還,構成侵占罪。侵權行為導致他人財產受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侵權行為由多人共同實施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交警隊、停車場、運輸公司等多方均實施了侵權行為,導致車主無法向義務方行使權利,造成車主的財產權與財產權利受損,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
截至發稿,第三方運輸公司已和陳先生約定了時間進行賠償協商,新鄉市交警部門表示正在調查中。
(來源:大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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