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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安徽日報》8版
原標題
執行監督喚醒“沉睡”保證金
作者:李文
一筆遲遲未繳納的罰金,一筆未退還的取保候審保證金,本可在判決生效后依法沖抵,卻因信息銜接不暢而各自“沉睡”。近期,宿州市埇橋區檢察院從一起財產刑執行監督案件入手,依托數字檢察模型挖掘類案問題,推動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讓8萬余元“沉睡”保證金激活并用于執行,維護司法權威。
今年年初,埇橋區檢察院在開展財產刑執行日常監督時發現,一名盜竊案罪犯被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但判決生效后未履行罰金義務,法院雖已立案執行,卻遲遲未進入實質執行階段。進一步調查顯示,該犯在公安偵查階段已依法交納2000元取保候審保證金,且該筆資金尚未退還。
“罪犯明明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財產刑卻面臨‘空判’風險。”今年6月6日,埇橋區檢察院向法院制發檢察建議,明確提出規范移送程序、列明財產線索、嚴格立案時限、建立保證金沖抵機制四項建議。隨后,埇橋區檢察院牽頭召開公、檢、法部門協調會,推動建立協作機制:法院審判庭移送時必須注明保證金線索,立案庭須在7日內完成立案,執行部門應及時向公安機關送達《委托執行函》,公安機關則依據函件將保證金直接劃轉至法院指定賬戶。
截至目前,埇橋區檢察院通過該機制已成功推動8萬余元滯留的取保候審金用于財產刑執行,有效破解了一批財產刑“執行難”問題。據了解,該院將繼續拓展數字監督模型的應用范圍,將監督視角延伸至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等潛在可執行財產領域,不斷完善財產刑執行全流程監督體系。
第9605期
安徽檢察新媒體出品
終審丨任小玲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安徽日報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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