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或“逐月”,養老保險該不該交?如何交?這是“自主”和“逐月”群體討論非常多的話題,盡管“自主”與“逐月”是不同的退役方式,但在這一問題上,均存在類似的矛盾點,本文就來詳細的解答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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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談一下關于“自主擇業”退役軍官繳納養老保險的問題。關于這個問題,有不同的觀點和解讀,但多數解讀都沒有把問題說清楚,更沒有涉及問題的關鍵。一些觀點認為,除非“自主”后就業,即有單位(公司)給繳納養老保險,否則不需要繳納,畢竟自主擇業退役金領取終身,相當于退休,如果自己掏腰包繳納,并不合算。實際上,持此觀點的人多數對于養老保險的保障機制并不清楚,對于自主擇業的政策規定也是一知半解,人云亦云。
要弄清楚養老金的問題,必須弄清楚城鎮職工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這部分內容需要自學并理解,如果感覺費腦子,可以跳過分析過程,直接看結論)。
一、城鎮職工養老金計算方法及內涵
城鎮職工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與繳費年限、基數和社會平均工資掛鉤,適用于企業職工(自主后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后未就業)人員。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A +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B)÷2×繳費年限×1% =退休時社平工資A×(1+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簡單理解就是自己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的比值,繳得越高,這個數值就越大(0.6-3.0)。
(A + B)÷ 2:這部分可以理解為“取一個平均值”。假如一直按300%的頂格基數繳費,公式會把(3.0)和社會平均(1.0)加起來平均,結果變成2.0。這既獎勵了高繳費,也適度拉近了差距;假如一直按60%的最低基數繳費,平均后變成0.8,這能適當提高待遇水平,保障基本生活,體現了社會公平。
×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1%),如果繳費15年,比例就是15%;如果繳費30年,比例就是30%。
×1%:這是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總體來說同,基礎養老金的設計初衷是回報社會貢獻,體現“社會公平”和“多繳多得”的結合。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包括個人繳費的總和(每月工資或基數的8%)+產生的利息。
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確定,60歲退休為139個月,55歲為170個月,50歲為195個月。
這部分體現了個人積累的原則,錢完全屬于個人,多繳多得,退休時再把總額分攤到每個月返還給繳納人。這不是說只能領這些月數,而是計算標準。即使領完了139個月,只要人健在,國家會繼續從統籌基金里支付這筆錢,確保你終身領取。
3、養老金計算的本質:整個養老金公式的涵義可以概括為:“社會統籌保基礎,個人賬戶累積累,長繳多得是核心”。總的來說,這個公式既保證了公平,又兼顧了效率。公式中包含3個核心影響因素:
(1)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基礎養老金計發比例越高。
(2)繳費基數/檔次:繳費基數越高,個人賬戶積累越多,平均繳費指數也越高。
(3)退休年齡:退休年齡直接影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小,每月領取的金額相對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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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職工(自主后就業)人員養老金數額及回本時間
下面,以內蒙古自治區為例,如果自主擇業后就業,從2020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45歲),每月繳費金額1962.96元,考慮延遲退休,到退休年齡可以領取多少養老金(此為本人真實案例)?
根據官方文件,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下限是基于月平均工資(8179元)核定的,下限60%(4860元),上限300%(24537元)。假如一直按 300% 的頂格基數繳費,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固定為8%,每月繳費金額24537×8%=1962.96元。根據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1975年出生的男性將受到延遲退休政策影響,預計退休年齡將延遲至60歲零幾個月。為便于估算,按照2036年初退休,總繳費年限約16.5年。
(1)退休時間: 2036年退休(60歲),計發月數139個月。
(2)繳費預測:總繳費年限16.5年。
(3)平均指數:始終按300%繳納,指數為3.0。
(4)社平工資:暫用當前值8179元/月(不考慮未來增長,僅作基準測算)。
(5)個人賬戶:忽略利息,按現行月繳費(1962.96元)累加。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社平工資×(1+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8179×(1+3)÷2×16.5×1% = 2699.07元/月;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1962.96×12×16.5÷139=388,666.08÷139≈2796元/月
3、每月領取養老金預估總額=2796+2699.07=5495元/月
可見,在不考慮工資增長和利息的情況下,達到退休年齡后,每月估算退休金約為5500元。
需要強調的是,這個數字只是起步標準。考慮到未來15年社平工資必然上漲,且個人賬戶還有利息累計,退休時實際到手的金額大概率會遠高于現在的5500元。
(1) 5500元/月是起步標準:這是假設社平工資不增長、個人賬戶不計利息的靜態估算。實際上,社平工資每年都會調整,實際養老金一定會遠高于這個數字。
(2)延遲退休增加了繳費年限:相比之前估算的15年,延遲退休讓多繳約1.5年,基礎養老金計發比例從15%提高到16.5%,每月多領約135元。
(3)個人賬戶利息是重要增量:賬戶余額未來十幾年會產生可觀利息(近年利率6%-8%左右),按6%復利計算,到退休時可能翻倍。計入利息后,個人賬戶養老金有望達到3,0000-3,500元/月。
(4)社平工資增長帶來“水漲船高”:2035年內蒙古自治區的社平工資大概率高于現在的8179元,基礎養老金部分會隨之同步提升。
因此,考慮工資增長和利息因素后,實際到手起步養老金有望達到7,200-8,700元/月。
4、回本時間。實際也非常簡單,以下同樣按靜態模型(不計工資增長和利息)保守估算。前文已經計算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即16.5年總繳費= 1962.96×12×16.5=388,666.08元,沿用每月預估領取養老金為5495元,回本時間388,666.08÷5495≈70.73個月,即約5.9年。
也就是說,在靜態模型下,退休后領取大約5.9年的養老金,就能把之前繳納的全部本金領回來。實際上這同樣是“保守估算”,考慮工資增長和利息因素后,實際回本時間將更短。
另外,參保人身故后,家屬還可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與繳費年限掛鉤)。測算顯示,若算上這些待遇,回本時間可能縮短至3-5年甚至更短(關于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問題,在以后的文章中分析)。而我國目前人均預期壽命已達78.6歲,60多歲退休后平均還能領取近20年養老金,后續15年領取的都是“純收益”。
需要提醒的是,個人賬戶余額可繼承,即8%始終在個人賬戶,如果去世時個人賬戶還有余額,家屬可以繼承,這意味著這部分錢永遠不會虧。
聽了以上解析,是不是有種“恍然大悟”之感!這就是我在此前文章中多次強調的,自主擇業退役軍官一定要學習政策文件,一定要不斷充實自己,一定要在能力范圍內找一份工作,優化除退役金外的養老保障途徑,同時提高個人的學識與眼界,否則,你的養老待遇差距會越來越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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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靈活就業(自主后未就業)人員養老金數額及回本時間
那么,對行自主未就業人員,是否值得自費(靈活就業)繳納養老保險呢?
為了把問題說清楚,同樣用數據說話。按照設定條件,假定從2020年開始在內蒙古自治區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養老保險,分別考慮60%、100%、300%三檔繳費至退休(2036年,共繳費16.5年)。以下是每月繳納金額及回本時間的詳細估算。
(一)繳費金額(按60%基數)
首先,2020年至2025年繳費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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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進入個人賬戶(8%部分)61,267.2×0.4 = 24,506.88元;進入統籌賬戶(12%部分)61,267.2×0.6 = 36,760.32元
至2036年退休尚需繳金額,按照2025年每月981.4元估算,為981.4×126 = 123,656.4元,其中個人賬戶123,656.4×0.4 = 49,462.56元,統籌賬戶123,656.4×0.6 = 74,193.84元。
退休前總繳費(16.5年)184,923.6元,其中個人賬戶累計(不計利息)24,506.88+49,462.56=73,969.44元,統籌賬戶累計6,760.32+74,193.84=110,954.16元。
(二)退休后每月養老金估算(靜態模型)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社平工資×1+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8,179×(1+0.6)÷2 ×16.5×1% = 1,079.6元/月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總額÷計發月數= 73,969.44÷137=540.0元/月
3.每月養老金合計(靜態)=1,079.6+540.0=1,619.6元/月
(三)回本時間
總繳費本金÷月養老金=184,924÷1,619.6≈114.2個月(約 9.5年)
也就是說,在最保守的靜態模型下,需要領9年零6個月的養老金可以把全部本金領回來。
如果考慮喪葬撫恤待遇等因素,其中喪葬補助金約8,805元,撫恤金(繳費16.5年):約44,024元,兩項合計約57,227元,回本時間可縮短至約6.6年。
(四)60%、100%、300%三檔繳費至退休對比
按照同樣的計算方式,可以得出60%、100%、300%三檔繳費至退休,月繳費額、年繳費額、總繳費本金、月養老金、回本時間等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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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表中可以看出, 60%檔回本最快,風險最低,性價比較高,按人均預期壽命78.6歲計算,退休后還能領取約18年,后續12年均為“凈收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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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1、自主擇業退役軍官,應當就業并繳納養老保險,優化除退役金外的養老保障途徑,并且養老保險繳納數額越高,未來回報越大。
例如,以內蒙古自治區標準為參考,按照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300%每月繳納1962.96元,繳納滿足15年以上,在不考慮工資增長和利息的情況下,達到退休年齡后,每月估算領取養老金約為5500元;考慮工資增長和利息因素后,實際到手起步養老金有望達到7,200-8,700元/月;實際回本時間為3-5年甚至更短。按照我國目前人均預期壽命78.6歲計算,60多歲退休后平均還能領取近18年養老金,后續約15年領取的都是“凈收益”,養老金凈額可達145萬元以上,可成為是自主擇業退役金的重要補充。
2、即使以靈活就業(自主后未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也是可行的。可按照社平公資60%繳納,每月繳納約981.4元,繳費滿足15年以上,退休后每月可領取養老金約1620元,實際回本時間約為6.6年,后續12年均為“凈收益”期,性價比較高。同樣可以成為是自主擇業退役金的重要補充。
對于“逐月”的情況,顯而易見的是,不管是就業還是靈活就業方式,繳納養老保險均比“自主擇業”更有優勢,達到退休年齡后領取的養老金數額更高,且實際回本時間更短。限于文章篇幅,留在下一篇文章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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