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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刷到董潔回應14年前離婚事件的采訪。
她和潘粵明的離婚,當初既不和平,也不太平。
董潔工作室先站出來,直接給潘粵明扣上了“嗜賭成性、粗暴無禮”的帽子。
董潔那可是大家心中的“冷清秋”,是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
她說的話,大家自然信。
結果呢,白月光原來是白蓮花。
輿論一邊倒的站在董潔這邊,潘粵明百口莫辯。
廣告被撤了,戲約被解除了,出門都得躲躲藏藏。
多虧了狗仔卓偉拍了一張董潔和王大治“啃”在一起的照片。
大家才知道,原來錯怪潘粵明了,真正出軌的是董潔。
她在離婚中占據先機,才抹黑潘粵明。
法院后來也判了,董潔誹謗,潘粵明是無辜的。
這個結果一出來,董潔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徹底塌房,事業也徹底沒了。只要她一出現,定會惹來罵聲一片。
董潔聲名狼藉,潘粵明的事業卻沒有迎來任何轉機。
直到靠著《白夜追兇》,潘粵明才重新翻紅,但再也沒有回到過去的高度。
他那些逝去的時光和與兒子的關系,也無法回到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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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潔走了一步最臭的棋,本想殺敵一千,好嘛,結果沒想到是自損一萬。
當初要是大大方方的協商離婚,可能會各自安好。
至少不會對簿公堂,一地雞毛。
當然,這是事后諸葛亮。
人生沒有如果,做過的事,就要承擔應有的結果。
14年后,董潔在一次采訪里,輕飄飄地說了這么一句。
“當年太任性、太不成熟,如果重來一次,我會選不一樣的路。”
后半句肯定是真心話,但前半句,我卻不敢茍同。
故意抹黑前夫,置人于死地,這是一句簡單的“任性”“不成熟”就能夠推脫的嗎?
這是壞、是骨子里的惡。
回過頭我們再看一下當年董潔工作室的聲明。
在聲明中,不光捏造了潘粵明的“罪狀”,更狠的是,為了坐實潘粵明的問題,還對其進行道德綁架。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想我們會為你的坦白繼續沉默,也會為你的勇敢,繼續考慮幫你承擔你的欠債。”
最后,她還補上了一句:
“我快樂,難道你不高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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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只要你潘粵明認了,我高興了,就會放過你。
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么不要臉的。
青竹蛇兒口,黃蜂尾后針。兩者皆不毒,最毒婦人心。
在那一刻,這段話有具體的對象了。
在我看來,14年后,董潔說的這些話,還是在玩文字游戲。
她其實一點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這也根本不是道歉。
緣聚緣散,很正常,成年男女,結婚離婚也不稀奇。
但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擇手段將別人拖入深淵。
如果像網友說的,董潔這是“認錯”。
那問題來了。
人為什么非要在遭了報應后,才肯承認自己錯了?
我不是想替哪一方洗白,只想聊一聊人性。
有人可能會說,不過是離婚,至于要把人往死里逼嗎?
答案很簡單,因為她怕輸。
14年前的董潔,事業如日中天。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她的人設,她走的一直是清純路線。
如果離婚,對事業會有很大的打擊。
她害怕失去名氣、失去形象、失去擁有的一切。
所以,她選擇了先發制人,把自己包裝成受害者,把所有臟水潑給對方。
如果開了天眼,知道后面是這個結果,就像她說的,“如果重來,我不會那么選”。
在當時,她可能覺得這是最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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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吶,在順風順水的時候,最容易膨脹,最看不清自己。
那個時候,世界都圍著她轉,她覺得做了錯事也能捂住。
人生有時候也是公平的。
你怎么對待別人,生活就可能怎么對待你。
董潔當年種下的惡果,最后自己嘗了個遍。
董潔的認錯,不是突然良心發現,是因為終于自食其果。
人什么時候才愿意低頭?
不是最慘的時候,是走出來的時候。
人在最落魄、最痛苦的時候,會嘴硬,會不服。
就算錯了,也會死不承認。
真正學會低頭,反倒是慢慢走出來、日子變好的時候。
心里不那么慌了,才有勇氣回頭看一眼當年的自己。
才有底氣說“我那時,真的不對”。
還有一個問題,為什么董潔只說自己是“任性”,而不說是“惡毒”?
人性本來就是這樣,誰都不愿意把自己說得太壞。
會下意識美化自己,減輕愧疚,保護自尊。
她能承認錯,已經算是走出了重要一步。
當眾檢討、痛罵自己,肯定不可能。
可能也不需要再揪著不放。
對于董潔說的那些話,潘粵明回應了一句:有必要這么現實嗎?
或許,他也理解,也委屈,還有這些年的憤怒和不甘。
只是,有些人,有些事,不是一句“我錯了”就能翻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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