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淮安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全市教育領域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攻堅決戰(zhàn)行動推進會,推進教育領域“糾治征訂教輔、購買校服亂象”兩項重點項目實事集中攻堅決戰(zhàn)及“校園餐”常態(tài)化治理工作。
校園餐治理“八個百分百”
學校食堂“三防”設施設備配備率、陪餐制度落實率、從業(yè)人員培訓率、膳食監(jiān)督家長委員會覆蓋率、師生家長投訴辦結率、責任督學每月進校常態(tài)化督導覆蓋率、“陽光食堂”監(jiān)管平臺和“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市域、縣域范圍內教育和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信息互聯互通率均要實現100%。
中小學進校園教輔管理“十條紀律紅線”
1.嚴禁目錄外教輔進校園。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征訂或代購省、市級教輔推薦目錄外的教輔材料,以及進校園宣傳推銷活動。
2.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征訂。嚴格落實教輔材料“自愿征訂”原則,學校或老師不得以“教學需要”“布置作業(yè)”等名義,違背家長和學生意愿,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或課外讀物。
3.嚴禁向低年級推薦教輔材料。禁止向小學一、二年級學生推薦或代購任何教輔材料。
4.嚴禁違規(guī)擴大征訂范圍。學校是征訂責任主體,不得以“家委會”、年級組或班級等名義統(tǒng)一組織購買使用教輔材料、課外讀物。除初中和高中畢業(yè)年級可再增加一套考試輔導類教輔材料,同一學科不得重復征訂多種教輔材料。
5.嚴禁違規(guī)使用APP。學校或教師不得向家長或學生推薦收費的教學類APP,不得將收費的APP與教學、考試、布置作業(yè)掛鉤。
6.嚴禁訂而不用。學校或教師對統(tǒng)一征訂或代購的教輔材料,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使用。
7.嚴禁違規(guī)操作。學校或教師不得暗示、誘導學生通過指定渠道購買教輔或讀物,不得協(xié)助第三方通過小程序、公眾號、二維碼、家長群等發(fā)送教輔征訂鏈接或支付信息。
8.嚴禁學校及其他單位隨省、市級推薦目錄內教輔材料捆綁搭售其他教輔、讀物或其它學生用品。
9.嚴禁從不具備中小學教材教輔發(fā)行資質的部門、單位或個人統(tǒng)一訂購教輔材料(包括侵權盜版盜印等非法出版物或內容、編校、印裝等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標準的教輔材料)。
10.嚴禁教育部門、學校或教師利用征訂或代購教輔材料收受禮品禮金和回扣,嚴禁加價、收取服務費或私設“小金庫”等利用教輔征訂謀利的違法違紀行為。
規(guī)范中小學校服選用采購“八個不準”
1.不準強制購買校服。購買校服應遵循自愿原則,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購買校服,嚴禁將校服與任何評獎評優(yōu)掛鉤。
2.不準頻繁更換校服款式。校服選用每3年一個時段,嚴禁頻繁更換款式導致學生被迫重復購買,嚴禁組織畢業(yè)年級統(tǒng)一購買校服。
3.不準違反采購流程規(guī)范。校服選購應列入學校“三重一大”事項,采購方案及合同應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采購信息在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渠道公開發(fā)布,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相關規(guī)定有序開展。
4.不準“定點”“定商標”采購。嚴禁指定供應商、指定交易和行政壟斷等行為,嚴禁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等,嚴禁設置不合理的特定條件限制供貨企業(yè)參與公平競爭。
5.不準在校服選購中搭售非必要物品。嚴禁擴大選購范圍,在購買校服時統(tǒng)一訂購鞋帽、箱包等非必要物品或配飾;嚴禁統(tǒng)一購買“年級服”、“班服”。
6.不準截留、挪用校服款項。校服費用應按照“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要求管理,嚴禁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或私設“小金庫”。
7.不準未經合格驗收發(fā)放校服。校服選用采購應嚴把質量關,嚴禁將未通過合格驗收的校服發(fā)放給學生。
8.不準利用購買校服謀利。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購買校服收受禮品禮金和回扣,嚴禁加價、收取服務費等違法違紀行為。
淮安市校園餐治理、教輔管理、校服選用采購問題舉報方式
1.“校園餐”治理舉報電話和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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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輔管理違規(guī)問題舉報電話和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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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服選用采購違規(guī)問題舉報電話和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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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淮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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