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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Morketing 創始人 曾巧
廣告行業這幾年最不缺的,是觸達能力:人群包更細,投放鏈路更短,轉化歸因更快,競價系統把每一次曝光都拆成了可計算的分子。但真正開始稀缺的,是“被接受”的能力,或者說“被允許”——同樣的曝光量,有多少是用戶心里愿意給的,有多少是被迫吞下去的,差別越來越大。
行業越來越有一種共識:有底線、克制且精美的廣告,才能真正讓用戶產生對品牌的好感與信任,這也是廣告投放最核心的長期價值,更是行業實現“良幣驅逐劣幣”的核心根基。
與此同時,另一條暗線正在持續侵蝕廣告主的核心利益與行業信用根基:廣告欺詐。315曝光的批量刷單、點擊農場、設備農場等流量黑產,正是行業頑疾的集中體現——虛假流量能制造出“看起來很美”的點擊、轉化數據,卻會直接導致廣告主預算被白白消耗、投放指標被污染、優化模型被誤導,最終錢花出去了,卻沒給用戶留下任何真實的品牌心智。對廣告主而言,行業真正的核心命題,從來不是“要不要增長”,而是“增長有沒有真實可信的底座”。
近日,鯨鴻動能發布了最新的《2025商業信任與安全報告》(下稱報告,點擊閱讀原文即可下載報告):它把“商業信任”從一句口號,拆成了系統工程的三段論:可衡量的體驗、可控的內容、可信的流量并強調用“合規治理 + 技術創新”的雙輪方式,做長期、結構性的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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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信任不是口號,
而是三套可以跑起來的機制
很多行業報告喜歡把“信任”寫成價值觀,但廣告行業的信任,從來更像“基礎設施”。因為廣告是一種典型的多邊市場:平臺連接用戶、廣告主、開發者/媒體,各方都追求自己的最優,但只要其中一方的成本被外溢出去,系統就會失衡。
這份報告的一個“很工程化”的好處在于:它默認信任不是情緒,而是流程。報告在官方導讀里把自身實踐歸納為三大方向——「信任機制」「內容風控」「創意能力提效與數據安全保障」。而在前言部分,它進一步給出一種增長觀的轉向:不再只問“如何觸達更多用戶”,而要回答“效率與體驗如何平衡”、“多方利益如何建立可持續的默契”、“技術與內容快速迭代下如何守住商業底線”。
在此基礎上,鯨鴻動能為為廣告行業商業信任的設立了3個“硬指標”:
第一,體驗要“可衡量”。體驗,不再是錦上添花的優化項,而是決定一切的起點。鯨鴻動能把這件事看得很清楚:廣告的本質不是曝光,而是一段關系——用戶是否愿意停留、是否產生信任、是否愿意繼續發生下一次連接。只有體驗成立,商業才成立。也因此,平臺將“體驗為先”寫進系統設計的最前面,讓其可衡量,不是事后修正打擾,而是在源頭避免打擾,讓廣告從“被看到”,走向“被愿意看”。
第二,內容要“穩”。體驗的關鍵也是“好內容”,不僅是違法違規的紅線內容要攔住,更難的是大量“灰度但傷害體驗/品牌”的內容:低俗擦邊、劣質夸張、誤導跳轉、強打斷交互……它們未必每一次都違法,但足以讓用戶對產品與品牌扣分。
第三,流量要“真”。如果曝光、點擊、安裝、激活里混入大量偽造行為,所有ROI都會變成偽命題;廣告欺詐本身就是通過“偽裝成真實用戶行為”來消耗預算、操縱指標。
這三件事單拎出來大家都懂,但難在“把它們做成一套同時成立的系統”。行業里最常見的失敗,是把三者做成互相掣肘:體驗越好,可能限制觸達;內容越謹慎,可能壓制供給;反作弊越嚴,可能誤傷轉化;《報告》試圖回答的,其實是一個更高級的問題:能否把它們從“三選二”變成“協同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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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廣告質量,
讓體驗有標準
廣告體驗這件事,行業最容易陷入一種自欺:我能投出去,就算成功。但幾年下來大家都越來越清楚,“能投”只是物理成功,“愿意看”才是商業成功。對廣告主來說,這種差異最終會體現在轉化效率、品牌好感,甚至長期ROI上。
報告把這一塊總結為“體驗治理:從‘打擾’轉向‘對話’”,并提出一個更接近商業本質的方向:不再把廣告僅僅當作審核對象,而是把“體驗”變成一套可以參與分發與交易的指標體系——也就是說,體驗開始直接影響“誰能拿到流量”。
具體來看,鯨鴻動能推出了“廣告質量評分機制”,不再只看素材是否好看,而是綜合「美學」「相關度」「品牌加權」三大維度。其意義并不只是評價內容,而是為優質內容在海量競爭中建立確定性優勢——讓更符合用戶預期、更具品牌一致性的素材,獲得更高質量的流量,從而提升投放精準度,進一步推動真實轉化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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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更長的鏈路看,這套機制的價值在于重塑流量分配方式:好的內容獲得更多展示機會,而不是依賴獵奇、誤導或“點擊誘導”去博取短期注意力。這不僅提升了廣告主的投放效率,也在無形中降低了“劣質流量”對預算的侵蝕。
這個機制如果只停留在“評分”,價值有限;關鍵在于它是否真正進入分發與競價邏輯。報告在這一點上給了一個明確方向:從As-Is的“價值導向流量”,走向To-Be的“體驗/價格綜合最優”,并將“體驗”納入廣告總價值的計算體系。這意味著,廣告主購買的不再只是曝光和點擊,更是一次“更可能被接受”的觸達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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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這套標準對媒體側的意義同樣關鍵。從長期運營視角看,提高素材質量與行業準入要求,本質上是在為媒體建立更穩定的經營環境——讓內容風險前置、問題被分級管理,而不是因為單一違規素材觸發整站封停等極端結果。換句話說,這不是約束,而是一種“經營保護機制”,幫助媒體在合規邊界內實現更可持續的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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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風控:
構建全鏈路的智能風控體系
與體驗治理相連的,是內容安全。報告將內容治理描述為一條“長效防線”,鯨鴻動能提出從「智能審核體系」「破解 AI 違規內容」「人機協同機制」三條線推進,目標是覆蓋“識別-決策-處置-驗證”的全鏈路。它還把風險拆成兩層:紅線違規強調高召回與低誤殺的平衡;灰域風險更強調分級、場景化與可定制策略。
技術底層的突破在于MoE圖像風控大模型。面對生成式AI帶來的深度偽造、AI生成違規內容等新型風險,傳統單一模型已難以兼顧多場景的精度與效率——要么“看得準但跑得慢”,要么“跑得快但攔不住”。
鯨鴻動能的解法,本質是在打破這組長期存在的“風控悖論”:既要攔得住高風險內容,又不能拖慢整個廣告投放鏈路。基于MoE(混合專家)架構,平臺在復雜場景中顯著提升了機審的精準性,同時將審核時延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使風控能力真正具備線上規模化運行的條件。
其核心邏輯是三層構建:首先,通過視覺-語言預訓練與視覺指令微調,讓模型真正“看懂”圖像,而不是只做表層識別;其次,引入混合專家模塊,為不同風險類型配置專項模型協同決策,在復雜內容中實現“分工式判斷”;最后,通過多任務風控微調,讓模型對審核標準形成穩定理解,而不是依賴單一規則觸發。
更關鍵的是,這套模型并沒有停留在“實驗室能力”,而是圍繞真實業務鏈路做了系統級強化:通過歷史案例庫沉淀經驗,提升對灰區內容的判斷一致性;通過模型蒸餾,將大模型能力下沉到線上小模型,顯著降低計算成本與響應時延;通過對齊人工審核標準,減少邊界案例的反復流轉。
這意味著——一方面,大模型的學習能力讓高危素材更早被識別和攔截,減少風險外溢;另一方面,更低的處理時延和更穩定的判斷結果,縮短了素材審核周期,降低人工介入成本,直接提升了廣告投放的整體效率。
換句話說,這不是一次單點技術升級,而是把風控從“成本中心”,變成了“效率引擎”。
在結果披露上,報告給出“全年攔截風險素材數十億條+、識別并下線數十萬條風險素材”這些數字當然可以被當成“成績單”,但我更愿意把它理解為一個信號:平臺從“事后刪帖式治理”走向“制度化的前置治理”,其關鍵不在于罰了多少,而在于把規則、流程、培訓、工具做成了日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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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級反作弊:
端云聯合把“偽流量”從源頭擠出去
如果說“反作弊”過去更像投放鏈路里的一個風控環節,那么報告里最值得細看的點,是鯨鴻動能把反作弊做成了“系統級能力”,并強調端云聯合,也就是在設備側與云側協同建立識別與處置閉環。
報告在“建立端云聯合反作弊系統”里給了幾個很關鍵的抓手:一是設備信譽與安全檢測能力,二是異常行為識別模型,三是基于行為序列的深度學習建模,四是用知識圖譜/關系網絡去挖“團伙型”作弊。這是一種思路上的升級,從“抓單點異常”轉向“抓關系與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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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這很重要?
因為廣告欺詐早就不是散兵游勇了。點擊農場、設備農場會高度組織化,用大量設備或人力模擬“像真的一樣”的路徑:曝光-點擊-下載-安裝-激活,甚至做留存。你只盯某一個環節,很容易被“局部真實”騙過去;但一旦把路徑拉長,把設備、媒體、開發者、IP、行為模式放到同一張網里看,很多原本看似正常的行為,會在網絡結構上露出重復與聚團的形狀。
在“展示作弊”層面,鯨鴻動能拆成了更具體的類型(如隱藏、誤觸、強制、誤導、誘導等),并將監測嵌入從曝光到留存的全鏈路節點,強調一旦發現異常就及時干預,避免作弊規模擴散。這背后有個樸素但常被忽略的事實:廣告主真正怕的不是“有一點無效流量”,而是“無效流量不斷被系統當成有效信號”,最后把投放策略與素材策略帶偏。
在年度成果層面,報告披露通過端云聯合反作弊能力“累計識別數百萬風險設備、識別過濾數百億次作弊流量,并累計處罰違規媒體千余次”。
這里我想補一個更“經營”的視角:反作弊并不是成本中心,它是行業最容易被忽視的“利潤恢復器”。當偽流量被擠出系統,預算的邊際效率會自然回到真實用戶上,投放模型也能在更干凈的信號里迭代。最終它保護的不只是廣告主,也是平臺自己的長期定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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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從“流量變現”到“價值共生”的新治理命題
報告尾聲有一句話很點題:行業的核心邏輯過去很長時間圍繞“流量變現”,但隨著用戶體驗、內容質量與生態健康的重要性上升,行業在邁向“流量生態與價值共生”。這句話如果只是寫在結尾,會像口號;但把它和前面三塊治理能力放在一起,它更像一條路線圖:當你能提供可信流量、可控內容、可守數據時,平臺才有資格談“共生”。
Morketing希望沿著廣告主最關心的三個問題,把“共生”落到更具體的治理語言里。
第一,如何從“流量變現”轉向“流量生態與價值共生”,實現商業價值與商業信任的全局最優?關鍵不是喊“體驗優先”,而是把體驗寫進收益函數。報告提出的“體驗/價格綜合最優”,以及把體驗納入廣告總價值計算的表達,也是在做同一件事:用機制告訴廣告主,你買到的不該只是更高的出價權,而是更可持續的接受度。當平臺把優質內容與良好體驗用“評分—分發—競價權重”串起來,短期 eCPM 可能不會最極致,但長期的“品牌不被反感成本”會顯著下降。
第二,如何應對新的商業模式(如GEO、AIGC等)帶來的治理挑戰?報告在尾聲提到GEO與AIGC,背后其實是“信息分發方式正在改變”的焦慮:GEO本質上是讓品牌內容更容易被生成式答案系統理解、引用與推薦,目標從“在搜索結果里排第幾”變成“在答案里有沒有被提到”。這會帶來一個新的灰產空間:為了進入答案層,內容生產可能更容易被“模板化、批量化、偽權威化”驅動;而AIGC降低了內容生成成本,也放大了虛假、擦邊、侵權與誤導的供給速度。
治理上更難的一點在于:過去平臺主要治理“你投放了什么廣告”;接下來可能要治理“答案層里,用戶以為自己獲得了什么信息”。這意味著平臺需要把內容風控從“素材審核”擴展到“信息可信度與來源可追溯”,并把反作弊從“點擊與轉化”擴展到“引用與推薦”的新型操縱行為。報告里強調的“識別-決策-處置-驗證”閉環、紅線與灰域的分層、以及對相似黑灰產內容的指紋化攔截思路,都可以被視作面向新模式的可遷移能力。
第三,如何通過構建標準與能力,推動鴻蒙生態下更深度、全面的綜合治理?我更傾向于把它理解為“把治理從平臺策略升級為生態協議”。一個成熟生態要做的,不是平臺單點變強,而是讓合作伙伴、開發者、廣告主在同一套可預期的規則下協同。
更進一步,如果要談“更深度、全面”的綜合治理,標準建設至少要同時覆蓋三層:其一是底線標準(什么不可為,如何識別,如何處置);其二是體驗標準(什么會傷害用戶接受度,如何量化,如何影響分發與結算);其三是數據與接口標準(哪些鏈路必須默認加密、可審計、可追責)。這三層標準一旦固化為生態接口與評估體系,生態伙伴就會從“被動適配平臺”轉向“主動在標準內優化”,治理也會從平臺的壓力,變成生態的共同收益。
回到最初那個問題:廣告行業的未來靠什么贏?我們越來越相信,答案不是“更強的觸達”,而是“更穩定的信用”。當反作弊把真實還給廣告主,當內容治理把安全與品質還給用戶,當數據安全把邊界還給系統,廣告才有可能從一次次打擾,回到一次次有效的商業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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