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內容:】
上周五周會主要和小伙伴們一起學習了涉未成年人網絡打賞案例一則、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例一則、離婚糾紛分割房產案例二則。
1.主題:天津高法案例一則
2026年4月9日,天津高法微信賬號發布《14歲孩子偷偷打賞主播2萬余元,錢還能要回來嗎?》,鏈接來自天津高法微信賬號。
隨著未成年人在網絡上日益活躍以及電子支付的普及,未成年人網絡打賞案例逐漸增多,這個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值得一讀。唯一讓人覺得遺憾的是該案是以調解而非判決結案,影響了該案例的指導價值。
感覺此類案例,以判決平臺部分返還為主,畢竟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往往也具有過錯,可以參考,該案例孩子打賞出去的45萬元法院判決平臺返還24萬元,比例不算高,該案還上了人民日報,值得關注。
2.主題:離婚糾紛房產分割案例一則
2026年4月8日,新華社微信賬號發布《婚前房產婚后加名,離婚時能“對半分”嗎?》,鏈接來自新華社微信賬號。
這個案例前段時間引發了大范圍的關注,在以往類似案件的審理中,如果夫妻雙方系按份共有,一般判決時不會改變各自的份額,這個案例在這方面取得了突破,盡管雙方各占50%,最終還是判決男方按照房屋市價的25%向女方支付補償款。
感覺今后的審理方向還是以看夫妻雙方對該房產實際貢獻,而不僅僅是房產證上載明的份額。
另外多說一句,本案中女方主張男方存在性功能障礙、自身遭受生育權損失,法院認為女方未提交充分醫學證據,該情形不構成法定重大過錯,現行法律也未將生育權損失作為財產分割的獨立補償事由,未認定男方存在過錯。
根據我的審判經驗,過往案例中也曾有女方提出過類似主張,但一般男方都不會承認,而且似乎女方很難舉證。
3.主題:離婚糾紛房產分割案例一則
這是山東高法賬號2025年8月5日發布的案例,之所以過了這么久又把這個案例找出來,主要是目前隨著房產價格走低,離婚案件中原被告一改以往均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情況,目前大量離婚糾紛中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產,應當如何分割成了一個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現實中,拍賣變賣房屋分割所得價款這種做法也有一定的問題,一是可能出現流拍情況,二是法院拍賣變賣價格可能非常低,當事人容易反悔。感覺還是在審理過程中向雙方充分釋明風險,同時該案案例中,先自行出售、未果再申請拍賣變賣的判決方式,非常有借鑒意義。
4.主題: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例一則
2026年4月7日,上海閔行法院微信賬號發布《遇到“甩不掉的追求者”怎么辦?法院:人身安全保護令撐起“保護傘”!》,鏈接來自上海閔行法院。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例不少見,這個案例值得關注 的是:一是保護范圍擴大,從“家暴”到“騷擾”,二是侵害形式認定:不獨暴力,糾纏亦是傷害,三是保護措施創新:“安全距離”實現物理隔離,該保護令裁定禁止被申請人小剛在申請人小雅住所100米范圍內從事影響申請人小雅生活、工作的活動,考慮到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在同一樓棟居住,可以說考慮得非常細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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