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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京東買了一臺電視機,打開之后發現顏色有點奇怪,這才注意到機身、遙控器、說明書、包裝盒上都沒有3C認證和廠家信息。準備維權時,才發現這家店鋪已經關閉了。”西安市民吳先生近日向三秦都市報“小秦幫忙”欄目反映。
吳先生告訴記者,2024年他在京東平臺的“京粉電視電器經營部”看中了一款“小米有品智能高清液晶電視機”,當時覺得是知名品牌,價格也合適,就支付了2238元購買了該款電視。
“這個電視是為新房配備的,因為一直沒入住,也就沒動過。最近打算安裝使用,測試時發現顏色很奇怪,給小米客服打電話咨詢,對方卻說這不是他們的產品。我這才注意到上面根本沒有小米的標識。”吳先生說,當他跟網店聯系時,卻發現網店已經關閉了。
4月13日,記者點開吳先生的購買鏈接,顯示該店鋪已關店,無法取得聯系。吳先生表示,他只能聯系京東售后要求退貨退款,但客服人員表示無能為力。
在他的要求下,平臺提供了該網店的注冊信息:福建省仙游縣郊尾鎮。隨后,記者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了該情況。4月14日,吳先生收到仙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復,執法人員根據地址信息現場核實,該地址沒有相關商家經營情況。
陜西眾致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潘莉律師認為,電視沒有任何標識,沒有生產廠家信息,沒有合格證明,也沒有3C認證標志,完全不符合法規要求,涉嫌消費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因此,消費者可向店鋪主張退一賠三。
潘莉表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此外,平臺雖然提供了一個注冊店鋪人的姓名和地址,但是否符合“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值得商榷。消費者不能以此有效追索到實際經營者,平臺便不能以此免責,應當先行賠付。平臺賠付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記者 文晨)來源:三秦都市報-三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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