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我局接到棗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轉辦線索。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線上監測中發現,滕州市孫某某食品店(對外名稱:某某高端兒童輔食店)涉嫌食品違法經營行為。
經查,該店經營的豬肉脯聲稱面向嬰幼兒作為輔食,存在多項違法事實:1、經營虛假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2、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3、食品經營許可項目發生變化,未按規定申請變更;4、實施虛假商業宣傳行為。
上述行為分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及《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本案涉案貨值金額1920元,違法所得9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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