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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透露,針對ST創意(300366)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其律師團隊已于近期向管轄法院提交了新一輪立案申請,且在訴訟時效內,該案件仍在持續推進。
回溯該案,ST創意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四川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ST創意在2022年11月期間開展的兩項業務中,存在收入確認違規行為。
具體而言,公司在不具備商品控制權的情形下,仍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該行為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相關規定,導致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分別多計營業收入26784.64萬元、12470.34萬元,分別占當期報告記載營業收入的12.22%、15.84%。
值得注意的是,ST創意分別于2024年4月、2025年9月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先后兩次對相關違規財務數據進行更正。
基于以上查明的事實,四川證監局依法對ST創意給予警告并處400萬元罰款,同時對包括時任董事長陸文斌、總經理王震在內的四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7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的罰款。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連接的重要環節。劉鵬律師提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若上市公司因信披違規導致投資者損失的,受損投資者有權請求賠償損失。目前判斷,在2023年4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含當日)期間買入ST創意股票,并在2025年3月2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且虧損的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
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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