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加州通過法律,要求聯邦執法人員在加州執法時必須佩戴徽章或者身份證明,被司法部告上法庭。
周三(4月22日),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法院發布禁令,禁止該法律生效,等待上訴結果。此前,第九巡回上訴法院已經對另一項“禁止聯邦執法人員佩戴口罩”的法律實施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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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這項法律被稱為“No Vigilantes Act”(SB 805),由加州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于2025年9月簽署生效,原計劃于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法旨在要求包括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邊境巡邏隊以及國土安全部特工在內的聯邦執法人員,在加州境內執行職務時,必須在制服上清晰顯示所屬機構名稱以及姓名或徽章號碼。
加州方面辯稱,此舉是為了增強透明度、防止“假冒執法人員”或“賞金獵人”冒充聯邦特工進行非法活動,同時保護公眾免受不當執法影響。
訴訟
州政府無權監管聯邦政府運作
司法部于2025年11月提起訴訟,對該法律提出強烈質疑。司法部律師辯稱,該法律直接威脅到聯邦執法人員的安全,因為在當前高度政治化的移民執法環境下,公開身份可能導致執法人員面臨騷擾、人肉搜索(doxing)和暴力襲擊。此外,訴訟指出,加州此舉違反了美國憲法最高條款(Supremacy Clause),因為州政府無權直接監管聯邦政府的運作。
周三,第九巡回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小組發布了一項“等待上訴結果的禁令”(injunction pending appeal),正式阻止該法律實施。此前,該小組已于2月19日左右發布臨時行政禁令,暫時凍結法律生效。在3月3日的聽證會上,司法部律師進一步強調,加州法律試圖“直接規范美國履行政府職能”,這明顯超出州權范圍。
加州律師在辯護中主張,該法律“平等適用于所有執法人員”,并不專門歧視聯邦政府,而是屬于“普遍適用”的法規,各州有權將此類法律適用于聯邦特工。他們還強調,該法律對于解決公共安全問題至關重要,尤其是在近年來ICE行動引發爭議的背景下,能幫助居民區分合法執法與潛在冒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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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州政府違反憲法原則
法官馬克·J·貝內特(Mark J. Bennett)在意見書中寫道,該法律“試圖直接規范美國履行政府職能”,同意聯邦政府的觀點,認為這違反了憲法原則。
這起訴訟還涉及加州同期簽署的另一項法案,即“No Secret Police Act”(SB 627),該法禁止聯邦執法人員佩戴口罩、脖套或其他面部遮蓋物,但是州警不受該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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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聯邦地區法院認為其對聯邦執法人員構成歧視性對待,因為該法不適用于加州州級執法部門。地區法官克里斯蒂娜·斯奈德(Christina Snyder)在裁決中指出,口罩禁令豁免了州執法人員,卻針對聯邦特工,這違反了政府間豁免原則(intergovernmental immunity)。
憲法成廁紙?
明顯違憲卻仍能快速通過
這兩起訴訟,實際上在立法之初就有許多法律界認識認為不可行,這明顯違反了憲法,聯邦法律優先于州法律,州政府根本無權干預聯邦政府執法。甚至在加州國民警衛隊的指揮權上,別看平時加州的國民警衛隊指揮權屬于州長,一旦進入緊急狀態,指揮權會立即轉交給總統,州長一點辦法都沒有。
然而,就在這樣的法律背景下,加州民主黨議員仍然在推動“No Vigilantes Act”和“No Secret Police Act”,并且快速在州參眾兩院獲得通過,然后州長迅速簽署形成法律。
加州立法者已經公然違反憲法,立法者違法,比執法者犯法更可怕!說明加州的參眾兩院的憲法意識相當淺薄,然而,他們明知道違法也敢于推動違憲的法律通過審核,卻不會受到任何懲罰。憲法在加州立法者眼中,已經成為一張廁紙,當需要的時候就拿出來擦屁股,當不需要的時候就扔進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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