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謝美浴
編輯 | 付影
來源 | 獨角金融
“未經本人允許開保險,兩天收取11個訂單的保費!”“還車的時候突然發現扣了2毛,看了幾遍發現莫名其妙多出來一個安心騎保障!”“非常反感這種誘導開通增值服務的做法。”
自今年3月底上線以來,哈啰單車的“安心騎”服務在短短不到一個月內便積累了超過232萬用戶。然而,伴隨這一數字高速增長的,是大量用戶在社交平臺上的集中“吐槽”。
![]()
圖源:用戶截圖
從默認勾選“連續騎行保障”、單次扣費0.2元,到取消入口隱蔽難尋,這一旨在填補“騎行保障缺口”的服務,正面臨著多質疑。
截至4月20日,多名哈啰單車用戶反饋掃碼時已沒有彈出“安心騎”服務界面了。但關于232萬用戶中有多少是“被勾選”的糊涂賬,以及該服務是否構成違規搭售或涉嫌打保險監管“擦邊球”的討論,仍未平息。
1
被指“亂扣費”,
“安心騎”服務涉嫌“強制搭售”?
根據多名用戶曬出的截圖與反映,掃碼騎行哈啰單車時,在“確認開鎖”鍵上方有一項小字標注:“0.2/次 騎行保障服務,附贈最高保障20萬元”,且默認勾選“連續騎行保障”,在不知情狀況下被扣款。
![]()
圖源:用戶截圖
對此,哈啰方面表示,“目前所有用戶都是自主購買,自主知情選擇。部分用戶吐槽的是3月底上線前兩天出現了‘彈窗’,那是當時希望更多人知悉有這樣的新服務,但設計說明上確實有不清晰之處,所以那一版設計早已下線,目前全國沒有任何彈窗,100%購買都來自用戶自主選擇。關于退款:即使有部分用戶誤觸導致扣費,聯系客服即可退費。”
但直到4月中旬,仍有多名用戶在社交平臺“吐槽”該服務。
![]()
圖源:社交平臺截圖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孫宇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服務。《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進一步禁止網絡交易經營者將任何搭售選項設為默認同意。”
“若哈啰單車存在‘掃車即彈、默認勾選’的設計,則已經構成違規的‘強制搭售’。消費者若不仔細操作即被扣費,實質上剝奪了用戶對騎行服務與附加服務的分離選擇權,屬于變相強制交易,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孫宇昊表示。
此前,已有電商平臺因默認勾選搭售保險受到監管教育。
2024年4月3日至6月7日,山東米萌智能設備有限公司在其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業務中,將“安心充電”保障服務(單次0.09元)設為默認勾選,共收費117萬余次,違法經營額10.54萬元。
濟南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將搭售服務作為默認同意選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九條規定,但是當事人發現問題后主動協調軟件平臺取消搭售服務,調查期間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提供證據材料,主動退還搭售服務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并進行教育。
2
為填補事故后保障缺口,
“安心騎”用戶突破232萬
具體來看“安心騎”服務詳情,該界面醒目標注了附贈的保險保障內容,即最高保額20萬元,連續安心騎服務(下次騎行自動添加0.2元/次,可隨時取消);單次安心騎服務(0.3元/次)。
3月29日,一名用戶截圖發布社交平臺時,界面顯示該服務已為25萬用戶提供保障,到4月16日再有用戶在社交平臺發出質疑時,截圖顯示該服務界面顯示已為232萬用戶提供保障。
針對上線“安心騎”服務的目的和意義,哈啰方面稱,這是為了填補共享騎行中“事故后無助”的保障缺口。
哈啰方面還表示,目前該服務已保障10余起用戶收益,“典型案例包括路滑導致側翻摔傷、風迷住了眼睛導致不小心撞到機動車、騎行過程中碰到障礙物,車子側翻導致摔傷、躲避車輛時與其他非機動車撞到一塊等邊緣場景,都進入到了估損賠付流程。”
![]()
圖源:罐頭圖庫
從細則內容來看,“安心騎”服務包含四項核心內容:騎行意外事故法律咨詢服務、騎行意外事故就醫綠色通道服務、騎行意外事故陪診服務、騎行意外住院護工服務;以及附贈一份騎行保險服務。 附贈的保險保障項目包括意外傷殘身故責任,賠償限額10萬元;車上人員意外保障,意外醫療責任,賠償限額1萬元;意外住院津貼責任,賠償限額0.3萬元;第三者傷殘身故責任,賠償限額10萬元;第三者意外醫療責任,賠償限額1萬元。
細則中注明,該附贈險僅對年齡12至65周歲、且用于非營利性活動的用戶進行贈送;該附贈險僅針對用戶本人,免賠約定為每次事故免賠200元或10%,兩者以高者為準。不過,該附贈險并未披露具體承保公司。
![]()
圖源:安心騎服務細則
資深企業管理專家、高級咨詢師董鵬指出,“首先,從法律實質來看,該項收費服務的核心給付內容為意外風險保障,符合保險‘射幸’特征。無論包裝為法律咨詢還是第三方服務,只要收取對價并承擔風險轉移功能,即應納入保險監管范疇。其次,若未披露承保主體與相關條款,涉嫌違反保險法關于經營資質與信息披露的強制性規定。最后,這種將保險產品降維為‘增值服務’的擦邊操作,本質是借助場景壟斷與信息差,將持牌金融機構的專屬業務偽裝成普通電商交易。若不及時糾偏,將引發金融風險向消費場景無序蔓延的系統性隱患。 ”
哈啰方面解釋稱,“公司未銷售保險,用戶支付費用購買的是由第三方提供的四項真實權益包,保險為無償附贈,無對價關系。權益包與保險在法律性質、定價機制、風險承擔上完全不同:服務解決過程性需求,保險提供事后經濟補償。本產品不構成變相保險,因費用與保障無精算關聯、平臺不承擔賠付責任、用戶可清晰區分二者,符合監管要求。”
![]()
圖源:罐頭圖庫
值得一提的是,哈啰公示的《哈啰出行騎行保險》中,也包含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第三者險,單車/助力車對應保額5萬元、5000元、5萬元;景區車對應保額30萬元、1萬元、30萬元。
孫宇昊指出,“對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因其屬于定額給付型保險而非損失補償型保險,在理賠時通常支持‘重復理賠’。《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重復保險按比例賠付規則主要適用于財產保險,而人身保險不受此限。”
“司法實踐中,法院普遍認為人身意外傷害險的保險價值無法用金錢衡量,被保險人可以依據多份有效合同分別獲得理賠。然而,這也并不意味著平臺可以隨意疊加銷售。”孫宇昊表示。
3
提供贈險的“深圳莫奧”什么來頭,
哈啰不擔責聲明是否有效?
此次備受質疑的“安心騎”服務,并不是哈啰自身提供的,根據客服的說法,該服務由第三方平臺深圳市莫奧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莫奧”)獨立提供與運營。
天眼查顯示,深圳莫奧成立于2020年1月,法定代表人為夏催伍,注冊資本1000萬元,實繳資本40萬,是一家以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為主的企業。這家企業也并無保險或保險中介機構資質。
![]()
圖源:天眼查
董鵬認為,“哈啰選擇深圳莫奧本質是互聯網平臺在監管套利與風險隔離雙重考量下,搭建的法律防火墻。一方面,莫奧作為科技公司不具備保險經營資質,平臺可據此主張僅提供‘技術導流’,將具有保險屬性的交易拆解為信息服務,從而規避持牌經營帶來的高額合規成本與資本金約束;另一方面,一旦出現理賠糾紛或監管問責,平臺可將責任轉嫁至實際不具備賠付能力的第三方殼公司,借助合同相對性原則切斷用戶追責鏈條。”
哈啰客服還稱,若因本服務的使用產生任何爭議、損失或責任,用戶應直接與服務平臺聯系協商解決。騎行平臺僅作為信息展示與交易撮合平臺,不承擔連帶責任。
![]()
圖源:哈啰單車客服界面
對此,孫宇昊指出,“哈啰平臺‘不擔責’的聲明在法庭上通常無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的條款無效。哈啰作為服務頁面的直接提供者和扣費執行方,其聲稱‘僅為信息展示方、不承擔連帶責任’屬于典型的單方免責格式條款,司法實踐中通常不予支持。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的規定,否則該條款無效。”
4
保險牌照“得而復失”,
哈啰單車業務面臨多重挑戰
在共享出行行業,美團、滴滴與哈啰三足鼎立,而哈啰是三者中唯一沒有保險相關牌照的企業。
早在2022年,哈啰曾試圖通過收購四川億安保險經紀100%股權來補齊保險中介牌照,然而,這筆交易僅維持不到半年便以“原價退股”收場,此后哈啰再無布局保險牌照的實質性動作。
相比之下,美團在2018年通過設立重慶金誠互諾保險經紀有限公司,順利拿到了全國性保險經紀牌照;滴滴則更早布局,于2016年通過全資子公司將中安風尚(北京)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收入囊中,獲得了保險代理牌照。
![]()
圖源:罐頭圖庫
保險牌照的缺失,只是哈啰當前多重挑戰中的一個縮影。
作為國內出行領域的頭部玩家之一,哈啰自2016年成立以來,以共享單車敲開市場大門;哈啰曾于2021年在美股遞交招股書,后因市場環境原因撤回申請。根據彼時找股書,2020年底,共享兩輪業務(單車+助力車)貢獻了其91%的營收,但該業務毛利率僅為6.7%;2018至2020年三年間,哈啰累計虧損超48億元。
而哈啰也有新的嘗試,2025年4月,哈啰創始人楊磊耗資近15.1億元入主“共享單車第一股”永安行(603776.SH),獲得38.21%表決權,成為新的實控人。但永安行的業績同樣不容樂觀:2025年業績預告顯示,該公司預計虧損1.6億元至2億元,較2024年1.47億元的虧損進一步擴大。
更不容忽視的是合規層面的風險。4月14日,哈啰因未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投放車輛、拒不改正,被北京市交通運輸執法總隊作出行政處罰,并調減其運營規模。北京市交通委嚴厲批評其行為“性質惡劣”,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擠占公共資源,并責令其在4月17日前清退全部違規車輛。
![]()
圖源:罐頭圖庫
對此,哈啰方面迅速作出回應。在接受澎湃新聞、《新京報》等媒體采訪時,哈啰表示:“針對我方在北京市共享單車投放管理中暴露的問題以及引發的社會關注,哈啰高度重視并深表歉意。哈啰騎行北京分公司在新車置換與跨區域調度中,運力調度及響應效率上存在管理短板,未能將工作做實做細,服務保障方面與市民期待存在差距。對此,哈啰誠懇接受北京市主管部門的約談與指導,絕不回避、絕不推諉。”
哈啰方面還指出:“我們已啟動全面整改:連夜增派運維力量,全力恢復重點區域的停放秩序,同時啟動內部管理機制的調整優化。我們將以此次整改為契機,舉一反三,深耕精細化運營,并持續向主管部門及社會公眾匯報進度。”
爭議與罰單的背后,共享出行已從野蠻生長進入存量運營階段。當平臺試圖通過增值服務、金融科技等服務實現“造血”時,用戶的知情同意邊界、平臺與第三方的責任邊界卻變得模糊。用戶為便利支付的每一分錢,究竟買到了真實的保障,還是僅僅在為平臺的增值服務定價策略埋單?在哈啰交出下一份答卷之前,這些問題仍需要一個答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