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一年,廣州新塘居然之家經銷商跑路風波中的消費者,終于等來了一審判決。
南都灣財社此前報道,2025年3月,廣州增城新塘居然之家商場內的歐鉑尼、原川家居、顧家等品牌店突然閉店,已預付全款的消費者發現訂單無法交付,涉事總金額達1300萬元。事發后,200多名消費者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維權,在多方協商退款未果的情況下,消費者呂小姐委托律師以“定作合同糾紛”(即定制家具合同糾紛)為由,將居然之家、涉事經銷商林某軍等告上法庭。
4月21日,南都灣財社記者從當事人處獲悉,廣州市增城區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品牌方需與經銷商、實際經營者等共同承擔退賠責任,賣場居然之家也需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判決后,居然之家提起上訴。
“充10萬送1萬,還有國補”?
經歷了近一年的等待,廣州增城的呂小姐才等到一審結果。
事情要從2024年底說起。呂小姐在增城的新房剛收樓,正張羅裝修。小區業主群里有鄰居討論新塘居然之家顧家門店的國補優惠活動,呂小姐聯系銷售鄧某后,對方稱“充10萬送1萬,年后還有國補15%”。
呂小姐回憶,考慮到顧家是大品牌,門店又在居然之家商場里,應該很靠譜。“當時他跟我說,他們集團有優惠10%,充10萬優惠1萬,我全屋定制家具算下來是55000多。后來又說到年后有國補,充的10萬會退回我賬戶。”
2025年1月10日,呂小姐來到新塘居然之家三樓,在銷售指引下,刷卡支付了105000元,簽下了全屋定制合同,合同左上角印著“KUKA顧家家具”的標識,落款處蓋著“顧家家居新塘店”的印章。一切看起來都很正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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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情很快變了味。合同約定的45天工期到了,沒人聯系她送貨安裝。她多次催促,對方先以“工廠排期緊張”推托,后徹底失聯。2025年3月,呂小姐趕到門店,發現大門緊鎖。她后來才知道,和她一樣被騙的還有兩百多戶家庭——有的剛交完定金,有的已經等了半年。而自稱“顧家家居工作人員”的鄧某,事后被證實是商場內另一家原川家居的員工,被派到門店上班。
“我當時就是沖著顧家家居這個牌子,還有居然之家這個商場去的。”呂小姐說,“誰能想到,這么大的品牌,也能出這種事?”
和解協議成一紙空文,消費者被迫走上法庭
南都灣財社此前報道,這起風波涉及的原川家居、顧家門店的老板系林某軍。據消費者投訴,涉事經銷商林某軍以“國補”為噱頭誘導消費者預付全款。在資金鏈斷裂后,經銷商、品牌方與賣場之間的責任劃分爭議不斷。
事發后,新塘鎮政府曾組織協調。歐派法務稱合同印章系偽造,建議消費者訴訟解決。居然之家新塘店回應,僅對通過商場統一收銀的訂單全額賠付,私下交易損失需消費者自行承擔。而工商信息顯示,居然之家新塘店的實控人系林某軍的父親。
2025年3月,在多方壓力下,門店實際經營者與呂小姐簽訂了《退款情況申請表》,承諾分三筆退還:4月30日前退35%,5月30日前再退35%,6月30日前退清剩余的30%。
呂小姐以為事情終于有了轉機。到了4月30日,她沒收到錢。5月30日,仍然沒有。截至2025年7月21日,她只收到了52500元,剩下的一半再沒下文。
“他們就是拖一天是一天。”呂小姐氣憤之下,委托律師以定作合同糾紛起訴顧家、居然之家、商場加盟商萬戶來公司,涉事門店的實際經營者原川公司、德亞特公司,以及林某軍、銷售鄧某等三人。
呂小姐認為,自己基于對品牌和商場的信任,向門店預付了全額款項。合同簽訂時簽約主體“顧家(廣州)家居有限公司”已注銷,被告明知自己不具備履行能力,仍以口頭承諾的方式使用虛假收費章誘使簽訂合同,構成欺詐;被告未按合同完工,已構成根本違約,要求退回剩余的預付款并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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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品牌方不能甩鍋,賣場也要擔責
2025年12月,該案在增城區法院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居然之家公司辯稱,自己不是合同的簽訂方,新塘店是加盟店,由萬戶來公司獨立經營,“經營管理過程中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營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按照合同相對性原則,居然之家不應承擔任何責任。顧家家居也表示經銷商是獨立法人,品牌方不參與門店經營,合同糾紛應由經銷商自行承擔。
但法院沒有采納這一說法。
在判決書中,增城法院逐一界定了各方的責任。
法院認為,本案中與原告簽訂合同的抬頭顯示為“顧家(廣州)家居有限公司”,并加蓋“顧家家居新塘店”印章。被告原川公司、德亞特公司確認自身是實際經營者,且合同中的印章為其刻印用于對外經營;同時合同款項實際支付至被告原川公司賬戶。因此,法院認定被告原川公司、德亞特公司為案涉合同的直接交易相對方,其未依約履行交付義務,已構成根本違約。
關于品牌方的責任認定,法院指出:案涉門店使用品牌標識,合同印有品牌Logo,足以使普通消費者相信其系與顧家品牌方進行交易。顧家也承認,案涉門店所售產品由其供應。因此,法院認定門店的銷售行為可視為顧家公司經營活動的延伸,構成共同經營。此外,被告作為品牌授權方和產品供應方,對加盟店或經銷商負有管理義務,其“未能證明已盡到合理審慎的監管職責,致使消費者基于對其品牌的信賴而權益受損”。
關于賣場居然之家的責任認定,法院認為,居然之家作為特許經營授權方,未能履行資金監管職責,消費者款項未進入統一收銀系統,增加了交易風險,酌定其在20%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原川公司、德亞特公司、萬戶來公司、顧家家居、林某軍等6方共同向呂小姐返還預付款52500元及利息,并支付違約金1830元。居然之家對上述債務中不能清償的部分,在20%范圍內承擔補充責任,同時駁回呂小姐關于誤工費等其他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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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未停息
針對一審判決,居然之家已提起上訴。截至發稿前,顧家方面暫未予以回應。
新塘消費者W先生告訴南都灣財社記者,在協調未果后,去年至今,包括他在內的100多名受害消費者選擇起訴,部分案件近日同樣迎來了一審判決,對于部分判決,顧家在4月13日陸續提起了上訴。
W先生表示,受害者中,有不少是剛需置業的年輕人,十幾萬元的預付款幾乎是裝修的全部預算。事發后,新塘鎮政府多次組織協調會,涉事經銷商林某軍曾提出一個長達3至5年的清償計劃,但被多數消費者拒絕,“拖三五年,誰知道中間會發生什么?”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黃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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