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通訊員趙欣)近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銷售盜版知名漫畫科普“我是不白吃”系列書籍的刑事案件,多名被告人因犯銷售侵權復制品罪被依法判處刑罰。
全網超7000萬粉絲的漫畫科普“我是不白吃”系列漫畫書,以輕松幽默的美食科普與文史內容,深受市場歡迎和受眾喜愛。2024年3月,張某等4人發現“我是不白吃”系列書籍在青少年群體中風靡,正版圖書定價偏高,盜版則低價傾銷,差價利潤空間巨大,且該系列熱門書籍市場需求量大、受眾廣、銷路穩定,容易快速走量獲利。他們便瞄準這一“利潤空間”,在圖書批發市場購入盜版“我是不白吃”系列書籍,通過某網店對外銷售,一年的時間里,銷售金額高達近200萬元人民幣。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等4人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侵犯著作權的侵權復制品,情節嚴重,構成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最終,法院對上述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十一個月不等(部分被告人緩刑),并處罰金。宣判后,上述被告人均未上訴,公訴機關未抗訴,判決已生效。
近年來,盜版圖書市場呈現線上化、隱蔽化、產業化態勢,銷售渠道從傳統線下售賣轉向線上網店銷售,部分銷售者以“影印版”“微瑕清倉”“一比一復刻”為幌子,真假混賣,其中以教輔、童書及暢銷書盜版率最高。盜版書籍不僅存在內容錯誤、印刷劣質、安全隱患等問題,更從根源上竊取了作者的智力創作成果,侵害了出版單位的合法經營權益,打擊了文化創作與創新的積極性,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法官指出,盜版書籍不受法律保護,以營利為目的銷售盜版圖書、音像、軟件等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構成刑事犯罪。
法官提醒,經營者應選擇正規進貨渠道批發圖書,索要版權證明,確保所銷售圖書版權清晰、來源合法;需警惕批發書籍時明顯低于正常折扣的“低價誘惑”,發現所售書籍侵權時,應及時下架,主動規避法律風險。同時,消費者在購買書籍時,應認準正規渠道,自覺抵制盜版書籍,發現盜版書籍及時投訴舉報。唯有全社會共同遵守法律法規,抵制侵權盜版行為,自覺守護知識產權,才能營造尊重創新、保護原創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編輯 劉倩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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