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證研》北方資本中心 樂之BR&DL/作者廉貞 菘藍/風控
在2025年業績預告中,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康生物”)預計其歸母凈利潤在2.05-3.05億元之間,比上年同期下降66.12%-49.59%。對于其業績變動,天康生物表示,生豬養殖業務利潤同比下滑,飼料業務銷量較上年同期略有增長,獸用生物制品受行業周期波動等因素影響,營收較上年同期略有下滑。
而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康制藥”)作為天康生物的子公司多年聚焦獸用生物制品領域,產品線涵蓋豬用疫苗、反芻用疫苗、禽用疫苗、檢測試劑等獸用生物制品。此番上市,報告期內,天康制藥披露兩家子公司分別存在無證生產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2024年,天康制藥一家子公司被列為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
不僅如此,天康制藥曾稱2022年僅子公司總經理鄭金來兼職天康制藥管理和研發。另一方面,潘毅平2021年11月起任天康制藥另一子公司總經理,而2022年,潘毅平現身專利發明人名單。此外,天康制藥在招股書中披露兩家子公司的財務數據,與天康制藥2024年年報披露的數據或存差異。
一、子公司北京標馳曾因無證生產被處罰,子公司新疆制藥被列為環境重點監管單位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天康制藥一家子公司因未取得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生產獸用診斷制品被罰款超200萬元。2024年,天康制藥另一子公司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1人死亡。此外,天康制藥兩家子公司先后被列為環境重點監管單位。
1.1 2023年子公司北京標馳無證生產被罰款逾200萬元,2024年子公司新疆制藥因安全生產事故被罰款50萬元
據天康制藥簽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簽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書”),截至簽署日,天康制藥持有新疆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制藥”)100%的股份,持有北京標馳澤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標馳”)82%的股份。
報告期內,子公司北京標馳存在生產未取得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獸用診斷制品的情形。2023年6月5日,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向北京標馳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北京標馳違反《獸藥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沒收其違法所得78.27萬元,對其處貨值金額三倍罰款,即227.23萬元。
此外,新疆制藥因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濟損失約為169萬元。2024年10月17日,烏魯木齊高新技術開發區(新市區)應急管理局對新疆制藥及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因新疆制藥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決定給予其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天康制藥子公司被列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
1.2 公轉書稱2023年新疆制藥被列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2024年子公司吉林冠界被列入環境重點監管單位
據天康制藥簽署于2023年11月17日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以下簡稱“公轉書”),根據烏魯木齊市生態環境局公布的《烏魯木齊市2023年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新疆制藥被列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并依法公開披露環境信息。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官網發布于2024年4月7日、2025年4月22日的公開信息,2024-2025年,新疆制藥、新疆制藥(北區分廠)均被列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重點單位類別為水環境、環境風險管控。
據簽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書,2023年3月,天康制藥收購吉林冠界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冠界”)100%股份。截至簽署日,天康制藥持有吉林冠界100%的股份。
據梅河口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于2023年7月24日、2024年3月27日的公開信息,2023年,吉林冠界系重點排污單位之一。2024年,吉林冠界被列為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
在上述背景下,新疆制藥及其北區分廠多次出現排污超標的情形。
1.3 綠網顯示,2025年新疆制藥及其北區分廠多次被檢測出污染物超標排放
據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綠網”)公開數據,2025年5月27日,新疆制藥的廢水總排口曾被檢測出1次總磷濃度超標。2025年5月20日,新疆制藥(北區分廠)的廢水排放口曾被檢測出4次總磷濃度超標。2025年5月30日,新疆制藥(北區分廠)的廢水排放口曾被檢測出2次pH值濃度超標。2025年5月31日,新疆制藥(北區分廠)的廢水排放口曾被檢測出12次pH值濃度超標。
經測算,2025年第二季度,天康制藥子公司新疆制藥及其北區分廠共19次被監測到污染物超標排放。
由上述情形可知,2023年,天康制藥子公司北京標馳因未取得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生產獸用診斷制品被罰款超200萬元。2024年,天康制藥子公司新疆制藥因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處以50萬元罰款。
此外,天康制藥公轉書披露新疆制藥于2023年被列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官方信息顯示,2024-2025年,新疆制藥及其北區分廠均被列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2024年,天康制藥子公司吉林冠界被列為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此外,2025年,新疆制藥及其北區分廠共19次被監測到污染物超標排放。
二、子公司總經理現身專利發明人名單,招股書披露兩家子公司財務數據與年報或存差異
上市企業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值得注意的是,天康制藥曾稱2022年除子公司北京標馳總經理鄭金來兼職天康制藥管理和研發外,天康制藥研發人員均為專職從事技術研發活動的人員。2022年,子公司新疆制藥總經理潘毅平“現身”天康制藥及北京標馳的專利發明人名單。此外,天康制藥招股書披露2024年兩家子公司總資產、凈資產及凈利潤,與其同期年報披露數據或“對不上”。
2.1 2022年新疆制藥總經理潘毅平“現身”5項專利發明人名單,卻稱北京標馳總經理鄭金來兼職管理和研發
據天康制藥簽署于2023年11月17日的公開轉讓并掛牌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2021-2022年及2023年1-3月,除北京標馳總經理鄭金來兼職天康制藥管理和研發外,天康制藥研發人員均為專職從事技術研發活動的人員。
2022-2023年各期末,天康制藥存在1位需按照工時比例分攤薪酬的非全時研發人員,其所屬崗位為北京標馳總經理兼核心技術人員。
據簽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書,2021年11月至簽署日,潘毅平任新疆制藥總經理。2022年9月至簽署日,其任天康制藥董事兼總經理。截至簽署日,天康制藥的核心技術人員并未包括潘毅平。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23日,專利發明人包括“潘毅平”、申請人為“北京標馳”的專利申請共計3項。申請時間為2022年10-12月,其中2項專利狀態為專利權維持,1項專利申請的案件狀態為等年登印費。
此外,專利發明人包括“潘毅平”、申請人為“天康制藥”、申請時間為2022年的專利共計2項。申請時間分別為2022年5月和2022年10月,截至查詢日2026年4月23日,2項專利均為專利權維持。
簡言之,2022年,“潘毅平”為天康制藥及其子公司北京標馳貢獻5項專利。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公告文件中天康制藥子公司的財務數據現疑云。
2.2 招股書披露2024年吉林冠界和北京標馳財務數據,與2024年年報或存差異
前述可知,新疆制藥、吉林冠界及北京標馳均為天康制藥控股子公司。
據簽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制藥總資產、凈資產分別為130,361.02萬元、92,091.81萬元。2024年,新疆制藥凈利潤為22,728.97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吉林冠界總資產、凈資產分別為41,578.18萬元、36,682.74萬元。2024年,吉林冠界凈利潤為3,127.58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標馳總資產、凈資產分別為868.94萬元、-532.17萬元。2024年,北京標馳凈利潤為-280.01萬元。
據天康制藥2024年年報,2024年,新疆制藥凈利潤為22,728.97萬元;同期期末,新疆制藥總資產、凈資產分別為130,361.02萬元、92,091.81萬元。
2024年,吉林冠界凈利潤為2,113.99萬元;同期期末,吉林冠界總資產、凈資產分別為50,547.45萬元、44,306.62萬元。2024年,北京標馳凈利潤為-403.31萬元;同期期末,北京標馳總資產、凈資產分別為1,667.55萬元、226.51萬元。
可見,天康制藥招股書披露的2024年末吉林冠界、北京標馳的總資產、凈資產及2024年凈利潤,與2024年年報數據或存差異。而關于新疆制藥的2024年末總資產、凈資產及2024年凈利潤,招股書披露的數據與2024年報相同。
需要指出的是,會計政策變更等或難解釋上述數據存差異的異象。
2.3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因素,或未對上述數據差異產生影響
據簽署于2025年6月19日的招股書,2022-2024年,天康制藥無會計估計變更。2022-2023年,天康制藥采用追溯重述法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天康制藥對2022年的關聯交易公允價格調整、關聯資金拆借利息費用調整、補記銷售、管理,研發費用補提固定資產折舊調整資產減值損失、調整所得稅費用,補提技術使用費,補提相關應由天康制藥承擔的稅費,對不符合研發項目的研發費用進行調整,按照終驗法確認技術轉讓收入及配套的技術服務收入,遞延收益分攤調整等。
且天康制藥對2023年部分不符合研發費用認定標準的費用進行更正,按照終驗法確認技術轉讓收入及配套的技術服務收入,根據收入補提技術使用費,應收賬款、無形資產重分類調整,遞延收益分攤調整等。
2022-2023年,天康制藥進行會計政策變更,對2022年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未分配利潤、所得稅費用造成影響,對2023年主營業務成本、銷售費用造成影響。且天康制藥于2023年3月收購吉林冠界100%的股權,該交易屬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天康制藥2023年3月31日起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天康制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制藥”)于2024年12月注銷,不再納入合并范圍。
據天康制藥2024年年報,2024年,天康制藥重要會計政策發生變更,但該調整對2024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不產生影響。此外,天康制藥對2022-2023年部分科目或指標進行會計差錯更正。2024年,天康制藥未發生重要的會計估計變更。且天康制藥子公司上海制藥于2024年12月4日依法注銷,注銷后不再納入合并范圍。
即是說,申報新三板掛牌期間,天康制藥稱2022年除子公司北京標馳總經理鄭金來兼職天康制藥管理和研發外,天康制藥研發人員均為專職從事技術研發活動的人員。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1月起,潘毅平任新疆制藥總經理,2022年9月起,潘毅平任天康制藥董事兼總經理。而2022年,“潘毅平”現身天康制藥及其子公司北京標馳的專利發明人名單。此外,天康制藥在招股書中披露子公司吉林冠界和北京標馳2024年的總資產、凈資產及凈利潤,與天康制藥2024年年報披露的相關財務數據或存差異,而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因素,或未對上述數據差異產生影響。
三、結語
簡言之,2023年,天康制藥子公司北京標馳曾因未取得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生產獸用診斷制品被處罰超200萬元,2024年子公司新疆制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此外,2023年新疆制藥被列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2024年子公司吉林冠界被列入環境重點監管單位。綠網顯示,2025年,新疆制藥及其北區分廠共19次被監測到污染物超標排放。
另外,天康制藥曾稱2022年僅子公司北京標馳總經理兼職天康制藥管理和研發,而2022年子公司新疆制藥總經理潘毅平“現身”5項專利發明人名單。此外,天康制藥在招股書中披露子公司吉林冠界和北京標馳2024年的財務數據,與天康制藥2024年年報披露的數據或矛盾,信息披露現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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