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4月24日消息,近日,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啰公司")因"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未按規定備案、投放運營或者回收車輛"被上海市交通委員會罰款10萬元。
企查查顯示,該罰款新增于4月22日,而在今年1月底,該公司已因同一問題被處以相同金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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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不久前,北京市交通運輸執法總隊依法對其違規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車行為立案調查。
4月7日,總隊接到線索舉報,反映哈啰公司在中心城區多個點位違規大量投放未備案車輛。次日,執法人員現場核查確認舉報屬實,隨即對哈啰公司進行行政約談,并開具《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于4月10日前完成整改、回收未備案車輛。
4月13日,執法人員復核整改情況時發現,東城區盛德紫闕、簋街等地仍有大量未備案車輛。經認定,哈啰公司未按要求投放車輛且拒不改正,違反相關法規,總隊將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并調減運營規模,目前該案正按法定程序辦理。
當日,北京市交通委會同相關部門再次約談哈啰公司,指出其違規行為嚴重破壞市場秩序、擠占公共道路資源,性質惡劣,責令其于4月17日前全部回收違投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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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官方指出的問題,后續哈啰公司已公開致歉,稱高度重視相關問題及引發的社會關注。
公司解釋,北京分公司在新車置換與跨區域調度中,存在運力調度、響應效率不足等管理短板,工作落實不到位,服務保障與市民期待存在差距,并表示已啟動全面整改,連夜增派運維力量,全力恢復重點區域停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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