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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銷售的“白切雞”
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后廚衛生條件差,
廚房與專間存在大量污漬;
在某外賣平臺提供虛假信息入網進行食品經營
近日,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公布一批網絡餐飲食品
安全典型案例,
珠海部分餐飲店
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被罰。
為進一步規范網絡餐飲經營行為,切實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網絡餐飲食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并將整治行動納入“鐵拳出稽 守護南粵”行動重點內容持續推進,嚴厲打擊各類網絡餐飲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為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作用,引導企業規范誠信經營,近日,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批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一起來看看↓
這些餐飲店被罰
案例一
基本案情:
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灣仔某網絡餐飲店進行現場檢查,該店是一家典型的無堂食外賣專營店鋪,主要依賴線上交易平臺開展經營活動。
經查,執法人員發現該經營場所冰箱內食品生熟混放、未隔絕存放,食材未按規定離墻離地存放,無法滿足食品加工經營的基本條件;同時,廚房與專間存在大量污漬、廚房垃圾桶未加蓋,不符合餐飲服務過程控制的衛生要求。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香洲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并指導該店完成整改。
處理結果:
2026年3月,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區灣仔某網絡餐飲店生產經營行為不符合有關食品生產經營過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當事人利用門店不對外堂食、后廚操作不透明等條件,日常經營未持續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擾亂網絡餐飲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食品安全權益。網絡餐飲經營者要嚴格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守操作規范,切實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共同維護網絡餐飲市場良好經營秩序。
案例二
基本案情:
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網絡餐飲食品安全整治專項行動中,依法對金鼎某餐飲店進行現場檢查。
經查,該店鋪上傳到某外賣平臺的并非本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且所上傳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已經注銷,其行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處理結果:
2026年4月,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區某餐飲店在某外賣平臺提供虛假信息入網食品經營的違法行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使用他人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屬于違法行為,網絡餐飲經營及時公示食品經營資質信息是基本要求,也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環節。網絡餐飲經營者應按照相關法規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在平臺依法公示真實、有效的許可信息,方可從事外賣經營活動。
案例三
基本案情:
2025年11月,網絡餐飲外賣食品專項抽檢發現,斗門區某某豬腳飯店通過外賣平臺銷售的“白切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執法人員依法送達檢驗報告并開展現場檢查,發現其操作間門簾損壞、雜物堆放、地面有廚余,存在交叉污染風險。
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不符合餐飲服務過程控制衛生要求的行為責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另外,當事人經營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該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處理結果:
2026年1月,珠海市斗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區網絡經營餐飲單位某某豬腳飯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白切雞”行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并作出行政處罰
警示意義:
網絡餐飲經營者依托第三方平臺線上接單,消費者無法直觀了解其生產經營環境,線上接單不等于脫離監管,更不是法外之地。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標準,保持操作場所干凈整潔,嚴防交叉污染,確保食品微生物指標符合安全限量要求,依法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
餐飲經營者要守法經營,
守護舌尖平安。
來源/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吳茵琳
責任編輯/趙思華
三審/孟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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