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天音控股,證券代碼:000829)同時收到江西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和深交所監管函,公司因財務核算、信息披露及內控治理三方面存在多項違規事項,被責令改正并記入誠信檔案;公司董事長黃紹文、總經理劉彥等五名高管同被出具警示函。
根據公告,江西證監局在核查中發現,天音控股存在以下違規情形:
在財務核算方面,公司對部分業務收入確認的總額法與凈額法適用不恰當,合并報表層面存在抵銷科目錯誤,且未對同一客戶的應收與應付款項進行抵銷。此外,公司對符合其他貨幣資金屬性的資金及支付的貼現息會計核算也存在錯誤。更為嚴重的是,在長期股權投資出現公允價值變動或明顯減值跡象時,公司未獲取公允價值變動情況并進行減值測試。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公告擬將享有的對深圳市天富錦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業績補償款完整債權,轉讓給關聯方深圳旭富月邦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并于當月收到轉讓款。然而,該關聯交易事項未在2024年度報告的"關聯方資產轉讓、債務重組情況"中予以披露,構成信息披露遺漏。
在內控治理方面,公司銷售業務內控存在明顯缺陷,未制訂統一的銷售業務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散見于各子公司。同時,信息系統管理不規范,ERP系統存在賬號冗余、賬號共用、離職員工未及時禁用等問題,手機分銷及零售電商業務的信息系統管控亦不到位。
江西證監局認定,天音控股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公司董事長黃紹文、總經理劉彥、時任財務負責人陳學同、現任財務負責人曾富榮、董事會秘書孫海龍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情形負有責任。
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江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對黃紹文、劉彥、陳學同、曾富榮、孫海龍五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樣記入誠信檔案。公司須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深交所亦同步下發監管函,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予以監管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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