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件小事可窺見編校差錯的糾正有多難,這就是在《新華字典》紙質版上存在了22年,又在電子版上延續6年至今的名稱表:《我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省會(或首府)名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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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字典》從第9版(1998)起,在附錄中增加了這個《名稱表》。但是,這個名稱表的名稱,或者說這個附錄的標題,卻一直錯了三版(9/1998、10/2004、11/2011),直到第12版(2020,迄今最新版)才得以改正。而自第11版始的《新華字典》電子版“新華字典App”,第11版自然就也錯著。可是,第12版的紙質版改正之后,第12版的電子版卻有一處沒改,這就是電子版的菜單性目錄。具體錯誤是: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次序誤為“省、直轄市、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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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App的這個菜單性目錄的這個標題,存在兩個層次的問題:一是與紙質版及其App版(其中含紙質版PDF頁面翻閱)的“總目錄”和書內附錄的實際標題不一致;二是“省、直轄市、自治區”這個排序本身不規范。兩層次問題按圖書編校質量標準,都算編校差錯。當然,應該也都屬小事。
“省、自治區、直轄市”這“三家”的這個排序,最早所見于的官方最高級別文件是1954年憲法,即新中國首部憲法。1980年國家又專門發文,把這個“三家”次序,還有全國幾十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次序固定了下來。后來除因海南建省、重慶直轄等而增新插新外,一直未有其他變化。作為《新華字典》,其附錄的標題里當然應該使用“省、自治區、直轄市”這個官方排序。
實際上,表內三十幾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名稱,是現在這樣按拼音排序,還是按官方既定順序排序,也是值得商榷的。音序的優點是好查,但官序本身也是一種知識,而且此表僅僅三十幾行,好查、難查沒多大差別。
大家可能已經注意到,從第9版到第12版,關于這個名稱表,改動的不僅僅是標題,還有第一列的表頭名稱中用“市”還是“直轄市”和表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名稱后面要不要帶“省”、“自治區”或“直轄市”。這說明,每次修訂再版時,這個名稱表都會得到重新審視。但似乎每次審視都不能徹底解決問題,所以我才說由此可窺見編校差錯糾正之難。
不好理解的是,第12版App里的菜單標題差錯怎么會一直存在:(1)第12版的紙質版改了,怎么不改電子版呢?沒想到?(2)第12版的App電子版都五六歲了,怎么還沒發現?難道發現了不改?須知,電子版里可是最方便改的,特別是菜單里僅僅調整一下一個標題里兩小項的次序,一個字符都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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