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審小犀,持續分享 審計實務/方法/案例
內容很干,記得關注并設為星標
納稅人合規開具發票問題 即問即答之一
時間: 2026-04-24
為引導納稅人合規開具發票,防范虛開騙稅、開票經濟等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和公平公正經濟稅收秩序,就合規開具發票有關問答和正負面清單發布如下。
問:現行法律法規已對納稅人合規開具發票作出了較為明確的規定,但在實際生產生活中,一些納稅人發票開具不合規問題仍然存在,一些重點領域“虛開發票、不開發票、亂開發票、難開發票”等問題還較為突出,擾亂了國家經濟稅收秩序。請問,如何判定發票開具是否合規呢?
答:發票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在稅收征管中,發票被賦予了增值稅扣稅憑證、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憑證、土地增值稅清算憑證等多個功能,加強發票合規管理是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內容。
根據等有關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具體而言,發票開具是否合規,大體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判斷:
一是看開票、受票主體是否合規。開票、受票主體應具備相應的生產經營能力,發票、貨物(服務)、資金、合同的對應主體應保持一致,發票應由實名辦稅人員完成身份驗證后開具。
二是看生產經營業務是否合規。發票所承載的業務要真實有效、商業目的合理、符合交易常識、原則上契合“四流一致”(合同流、貨物流/服務流、資金流、發票流)的基本原則。
三是看票面信息要素是否合規。發票開具應根據業務性質、主體類型等正確適用發票票種或標簽;票面要素信息要填寫完整、準確、與實際生產經營業務相一致;開具紅字發票需遵循規定流程、依據充分。
四是看發票開具時限是否合規。嚴格按照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
附 表:
“合規開具發票”判定標準的
正負面清單
判斷標準
合規開票的正面清單
違規開票的負面清單
開票、受票主體是否合規
1.在市場監管部門等依法注冊,稅務登記狀態正常。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自有或租賃),或有明確的線上經營載體。具備與其生產經營規模相匹配的從業人員,并按規定申報個稅、繳納社保。
2.開票方和受票方具備與開具和接受發票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人員、設備、能源消耗等條件,從事大宗商品、敏感物資交易的納稅人,原則上應當具備倉儲、運輸等實際環節。
3.開票方與銷售方、收款方保持一致,受票方與購買方、付款方保持一致。
4.按時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稅費,且實際稅負水平在合理范圍區間內。
5.資金管理嚴格,通過銀行對公賬戶進行業務資金結算且資金流向與合同簽訂方、發票開具方一致。
6.實名辦稅人員完成身份驗證后開具發票,開票人員與經營主體實際經營人員相匹配。
7.“六員”(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投資人、領票人、開票人)信息真實有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齡、身份與所處行業、經營規模等相匹配。
1.盜用、冒用或購買他人身份信息并虛假注冊經營主體。
2.一址多戶注冊、集中批量注冊無實際經營活動的“空殼企業”,違規開具發票。
3.無實際辦公場地、無社保參保人員、無水電消耗、無固定資產的“四無”企業,或雖然具備辦公場地、水電消耗等基本條件,但與發票開具的金額、規模不匹配。
4.雖按時申報了各項稅費,但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稅負明顯低于正常水平。
5.存在違規代開、違規掛靠開票、借用或冒用身份開票等主體錯位行為。
6.開票金額大、稅負異常、員工極少,沒有與經營活動相匹配的貨物收發、運輸、倉儲、檢測、驗收等環節的外部憑證,或開展融資性貿易、虛假貿易的經營主體。
7.有銷無進、進銷倒掛、進銷品目嚴重背離,或取得大量來自發票風險納稅人,以及非正常、涉嫌虛開、定性虛開、走逃失聯、注銷等納稅人的發票,且無法證明業務真實性。
8.大量使用個人賬戶、微信、支付寶或現金等形式收款,且相關收入未申報納稅。或在資金支付后,通過個人賬戶或關聯賬戶實現資金回流。
9.非實名辦稅人員開具發票,或借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完成開票身份驗證。
10.“六員”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年齡明顯不符合正常經營邏輯且無合理解釋,或在風險納稅人、非正常、定性虛開、走逃失聯等高風險戶任職。
11.涉稅中介機構及人員為委托人提供發票領用、開具服務時,未以涉稅服務人員身份而是以委托人方辦稅人員身份辦理業務,或者存在其他不以真實身份辦理業務的情形。超越委托人授權范圍使用發票數據,或利用服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被列為涉稅服務(嚴重)失信主體的涉稅中介機構及人員,未與委托人共同到稅務機關現場辦理發票領用、開具業務。
生產經營業務是否合規
8.開具或取得發票可提供合同、履約憑證、收付款單據等完整佐證資料,形成業務閉環;特定行業開票需取得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
9.原則上應契合“四流”(合同流、貨物流/服務流、資金流、發票流)一致的基本原則。
10.業務具備合理商業目的,交易真實,價格公允,符合行業慣例,商貿企業進項與銷項商品名稱原則上應一致。
11.符合商業邏輯性。納稅人毛利率、凈利率等盈利指標符合行業規律,能夠通過主營業務實現合理利潤,具備長期穩定經營基礎。
12.未發生任何經營業務,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13.未取得委托代開資格,擅自代替他人開具、代開發票。
14.雖有實際經營業務,但發票載明的購買方、銷售方、商品名稱、金額、數量等與實際情況不符。
15.以拆分合同、虛增交易環節、簽訂陰陽合同等方式,開具與實際業務不符的發票,或利用“富余票”對外虛開發票。
16.特定行業納稅人,在未取得行業主管部門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開具特定行業發票。
17.“四流”不一致、進銷項不匹配,經營場所、人員、能源消耗等與開票規模明顯不匹配,無真實采購、倉儲、運輸等業務支撐。
18.無合理商業目的“對開、環開”發票,無合理依據“平進平出、進銷倒掛”、虛構交易環節“空轉走單”等。
19.長虧不倒,缺乏合理的商業解釋,長期依賴財政獎補、銀行貸款等外部輸血維持存續,開票金額、項目與生產經營實際嚴重背離。
20.利用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核定征收政策讓他人為自己開具發票,虛列成本費用,逃避繳納稅款。
21.同一法定代表人成立或控制多個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發票開具內容雷同、金額不高于起征點且受票方高度集中。
票面信息要素是否合規
12.票種適用準確,根據業務性質正確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規范開具免稅發票、不征稅發票。
13.發票項目齊全、信息準確,購買方信息、商品名稱、數量、金額、稅率、稅額、備注欄等均與實際業務及稅收編碼規范一致,無篡改、錯填、漏填。
14.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銷售折讓、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按規定流程開具紅字發票,依據充分、手續完整。
22.違反發票管理制度規定,錯誤選擇使用發票種類。
23.發票信息缺項、錯誤、失真,錯用稅率,變名開票,備注欄不合規,導致發票票面與業務實質不符。
24.使用技術手段篡改、偽造發票票面信息。
25.無正當理由或與受票方串謀惡意紅沖發票。
發票開具時限是否合規
15.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不提前開票,也不滯后開票。
16.納稅人發生合并、分立、注銷時,依法進行稅務清算、開具發票并繳清所有應納稅款。
26.未按規定時間開票,提前或滯后開票調節收入與稅款;交易完成后拒不開具發票,開票時點與業務進度嚴重脫節。
27.變更法定代表人前后或注銷前集中開票。
28.長期靜默經營,躲避稅收風險掃描,擇時集中大量開票并走逃。
— THE END —
?本文由審計之家(ID:shenjizhijia) 整理發布,素材來自: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稅海濤聲。內容僅供讀者學習、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請聯系刪除。
「審計之家」 事務聯系方式
社群、投稿、內容和商務合作
微信號: shenjizhijia1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