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對著丈夫怒吼,隨后帶著3歲的女兒回了娘家。她沒想到,這一分開就是6年,而丈夫的冷漠和拒絕離婚,讓她陷入了一場漫長的婚姻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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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李女士和丈夫在深圳打工時相識,次年結婚并育有一女。孩子出生后,家庭瑣事增多,丈夫脾氣愈發暴躁,對她和孩子動輒打罵。2010年,李女士實在無法忍受,帶著女兒回到娘家。她本期待丈夫能有所改變,可丈夫卻從此沒了音信,對她們母女不聞不問。
李女士多次嘗試和丈夫協商離婚,都遭到拒絕。即便到了庭審,丈夫仍堅稱夫妻感情還在,不同意離婚。李女士陷入了深深的絕望,不知道該如何擺脫這段痛苦的婚姻。
走投無路的李女士找到了云南天外天(麗江)律師事務所的楊慧律師。楊慧律師自2014年開始執業,至今已承辦逾1000件案件,在婚姻家事領域經驗豐富。她詳細了解情況后,發現這起案件的難點在于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畢竟,丈夫一口咬定感情還在,而沒有確鑿的證據,很難讓法院支持離婚訴求。
楊慧律師開始了細致的調查取證工作。她幫李女士收集了兩人分居6年的證據,比如李女士在娘家的居住證明、鄰居的證人證言等。同時,考慮到孩子已經年滿十周歲,楊慧律師還和孩子溝通,讓孩子表達自己愿意跟隨母親生活的意愿。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孩子年滿十周歲,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會參考孩子的意見。
在法庭上,楊慧律師據理力爭。她指出,兩人結婚時缺乏了解,婚后又無法有效溝通,分居長達6年,實際上已無共同生活的可能。而且這么多年來,丈夫對妻子和孩子不聞不問,未盡到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同時,孩子一直由李女士撫養,與她形成了穩定的生活習慣,從孩子的成長角度考慮,也應該由李女士撫養。
最終,法院經過審查相關證據,也對被告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他明白孩子在父母不和的家庭中成長的危害。被告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服從了判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婚生女由李女士撫養。
第一,遇到婚姻問題,要及時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分居證明、家暴證據等,為可能的法律訴訟做好準備。
第二,涉及孩子撫養權時,要注重孩子的意愿,特別是孩子年滿十周歲后,法院會參考孩子的想法。
第三,在婚姻糾紛中,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很重要,律師能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合適的策略。
這場婚姻糾紛讓李女士擺脫了痛苦的束縛,重新開始了自由的生活。也告訴我們,遇到法律難題不要害怕,積極尋求解決辦法。本文案例由云南天外天(麗江)律師事務所楊慧律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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