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江蘇省法院、省人社廳聯合發布2025年度江蘇省勞動爭議裁審銜接典型案例,泗洪法院報送的一篇案例入選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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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規制混同用工行為 保障勞動權益兌現
基本案情
某機械公司、某科技公司系關聯企業。孫某等勞動者與機械公司訂有書面勞動合同,但交替在兩家公司工作,工作內容高度一致,工資由兩家公司交替發放。因兩家公司拖欠工資,孫某等勞動者訴至法院。法院接收材料時發現本案未經勞動仲裁,遂引導孫某等勞動者依法先行申請勞動仲裁,并聯合仲裁委同步啟動裁審協同調處機制。
處理經過
仲裁委、法院成立調解小組,圍繞是否存在混同用工事實、法律責任如何劃分等進行專項研判,認為兩公司構成混同用工,明確了“固定事實、明確責任、疏導情緒、保障兌現”的一體化糾紛化解思路。調解中,仲裁委協助勞動者梳理證據,耐心傾聽訴求,疏導焦慮情緒;法院立足法律規定,以案釋法向企業釋明混同用工的常見類型與法律責任,奠定協商基礎。為保障權益兌現,調解小組對兩公司履行能力進行深入評估,發現機械公司無履行能力、科技公司資產狀況良好。最終,促成各方達成合意,明確由具備履行能力的科技公司支付勞動報酬,仲裁委依法出具仲裁調解書,全部款項即時足額兌現到位。
典型意義
關聯企業混同用工容易造成用工管理混亂,發生勞動糾紛時,如何準確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確保勞動者合法權益切實得到保障,是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共同面臨的實踐難題。本案中,仲裁委和法院堅持實質審查、聯合調處,圍繞用工管理、工作內容、工資發放等要素,準確查明關聯企業存在混同用工事實,明確各方法律責任。同時堅持實質解紛,根據企業實際履行能力,制定最優履行方案,引導資產狀況良好、履行能力強的企業主動承擔責任,確保勞動者合法權益及時兌現。
來源:江蘇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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