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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進項票,必須“先關聯、后抵扣”!
1月30日,稅務總局發布財稅2026年15號文《長期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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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等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長期資產,對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抵扣進項稅之前,必須在電子稅務局完成發票與資產的關聯確認。
執行時間:從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
與此同時,電子稅務局上線“長期資產發票關聯確認”功能模塊。
也就是說,以前勾選認證完直接填申報表就行,現在多了一步:告訴稅務局這張票對應的是哪臺設備、哪棟樓、哪個專利權。
到底哪些情況必須做?
哪些不用?
必須做關聯確認的情形:
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2026年1月1日之后,辦理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等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長期資產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抵扣時,須在電子稅務局完成進項抵扣關聯確認。
核心要件:
1.是一般納稅人,并且用的是一般計稅方法;
2.資產屬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且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
3.發票的開具和抵扣時間,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無需做關聯確認的情形:
1.租入的長期資產(不是買,是租);
2.施工現場臨時構筑物;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房產存貨(這是商品,不是自用);
4.取得的是普通發票(沒抵扣進項,自然不需要關聯);
5.2026年1月1日前已完成入賬且抵扣進項的長期資產,不追溯操作。
一個常見疑問:必須先登記才能勾選抵扣嗎?
答案:不是的!
你可以先正常勾選抵扣,但必須在當期申報期內補做關聯確認。
不登記≠不能勾選,但不登記=操作不合規+有稅務風險+后續資產無法正常稅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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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特殊場景,這樣處理最省事!
情形一:一項長期資產開多張發票
將多張發票批量勾選,統一關聯至同一資產,無需逐張單獨操作,減少重復工作量。
情形二:一項資產發票跨月開具
建議待該資產發票全部開具完畢后,一次性完成“勾選抵扣+關聯確認”,切勿拆分關聯。
情形三:一張發票開具多項長期資產
按單項資產拆分發票金額,分別關聯至對應的資產臺賬,標注拆分比例及計算依據,確保票資信息精準對應。
情形四:原值超500萬元且混合用途的長期資產先按常規流程完成發票關聯確認,再建立專項混用資產臺賬;在資產折舊期間,按凈值率計算并按年度調整轉出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做好臺賬明細記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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