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問政山東平臺向濟寧市魚臺縣留言,反映自己因面包車內放置水電維修工具,多次被同一名執法人員攔停并罰款。
留言市民表示,自己是一名依靠水電維修手藝養家糊口的普通從業者,面包車就是他日常跑工地、上門服務的 “飯碗”,車內的各類維修工具則是賴以生存的生計依靠。他強調,自己始終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從未利用車輛從事載客、有償拉貨等經營性活動,也從未拆卸或改裝車輛座椅,只是為了作業方便,將干活必需的工具放置在車內,全程無任何違法營運行為。
然而,車輛卻頻繁遭遇攔停檢查,還多次被處以罰款,且多次執法均為同一名工作人員。反復的攔停、罰款,不僅增加了他的從業成本,更讓他感到困惑與委屈:合規謀生的普通勞動者,為何要因攜帶自用工具被反復處罰?希望執法部門能明確界定標準,區分自用工具與經營性拉貨,避免重復性、針對性的執法行為。
截至發稿時,相關部門暫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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