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5月13日訊 維護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離不開執行干警的攻堅克難。一起無正本提單放貨糾紛中,被執行人在判決生效后拒不履行,通過隱匿財產、搬離原址的方式,企圖“一跑了之”。面對困境,青島海事法院執行團隊迎難而上,以敏銳的洞察力與堅韌的執行力,層層剝繭、步步追蹤,擊碎被執行人規避執行的僥幸心理,有力守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2025年7月,青島海事法院就申請執行人榮成某水產公司和被執行人上海某貨代公司無正本提單放貨糾紛作出一審生效判決。被執行人應向申請執行人賠償裝載于6個集裝箱價值30余萬美元冷凍鰈魚的損失及利息(自2024年10月起計算),但其一直無正當理由未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賠償義務。
執行立案后,青島海事法院執行團隊通過多種手段查詢,卻均未查到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且經現場核實,被執行人在訴訟時所使用的地址已經人去樓空。
案件一度陷入困局,但執行團隊沒有放棄對蛛絲馬跡的追蹤。4月初的一次網絡查控過程中,干警龔新濤調取了被執行人全部銀行賬戶關聯信息并進行逐一核對,發現其中一個余額為零的美元賬戶非常可疑,線下查詢后發現,該賬戶實際為被執行人的美元理財賬戶,其中有多達27萬美元的理財產品。
“這個賬戶的開戶行在上海,當時我們只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沒想到真查到了關鍵線索。團隊立刻向開戶行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依法凍結并扣劃了這筆理財資金。”龔新濤說。
查控到有效的可供執行財產,執行團隊順藤摸瓜,于4月下旬再次查封被執行人人民幣賬戶的一筆40多萬元資金。同時,經過多方查訪,找到了被執行人新的注冊地,該注冊地為一個不起眼的經營場所,四周高樓林立。5月10日,干警前往現場進行摸排。
“新注冊地是個復式小樓,里面亂糟糟的,現場一樓大廳堆著幾個半開的紙箱,好像正在搬家,當時我第一反應是被執行人可能已經再次轉移,結果下一秒,一伙人就從樓上下來了。”干警劉允志回憶道。
當執行團隊上前詢問被執行人相關注冊信息時,對方起初矢口否認身份,為首的女子全某聲稱“只是來幫忙整理東西”,言語間卻閃爍其詞、回避關鍵問題,甚至試圖鎖住房門,拒阻干警進入其經營場所。劉允志隨即出示證件與法律文書,并明確告知其配合義務及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
“執行過程中,我感覺這女子的聲音有點耳熟,反復對比后發現,之前我們撥打被執行人法人代表手機,接聽電話的正是她。登記在被執行人法人代表名下的號碼,是我們此前多次撥打,卻始終由她接聽的‘唯一有效聯絡方式’。”
接電話的人一直是你!當劉允志質問全某時,她下意識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機,又迅速縮回手。“那一刻,我意識到,我們找對人了。”劉允志說。
接著,執行團隊要求全某當場出示證件,而全某不僅拒絕出示,還隨即耍起無賴:“你們怎么星期天也這樣工作,我今天還有事,沒有時間。”
僵持之際,全某撥打110報警。民警了解實際情況后,隨即配合執行團隊將全某帶到了派出所,直到此時,她才不得不承認自己就是被執行人法人代表的親姐姐。派出所內,執行團隊要求全某現場與其弟弟通話,但電話剛接通,全某竟用朝鮮族語言與其弟弟進行溝通。劉允志當即制止并現場警告全某,任何對執行工作不配合和擾亂的行為都可能構成拒執罪。
在持續近四個小時的釋法析理后,全某態度逐漸松動,一直不露面的弟弟也向干警明確表示,愿意和申請執行人進行協商后解決問題。
5月11日,執行團隊來到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詢了被執行人自注冊以來的工商登記信息,發現在案件訴訟之前,被執行人貨代公司的法人代表為全某,其一直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執行團隊向全某出示了完整的工商變更記錄與銀行流水證據鏈,證實其通過變更法人、轉移資產等方式規避執行義務。全某當場面色驟變,沉默良久后,深深埋下了頭。
最終,在法院干警的積極協調下,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雙方達成一致,申請執行人同意被執行人于一周內一次性補齊尚未執行完畢的余款。
閃電新聞記者 錢煒 通訊員 張超 婁雅靈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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