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陀評近現代書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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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孝胥:漢奸寫一筆好字怎么看待?“書如其人”到底是“如”什么?
□馮華(二馬頭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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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孝胥(1860-1938),中國近代的政治人物、書法家。福建省閩候人。光緒八年(1882年)中福建省正科鄉試解元。宣統三年(1911年)任湖南布政使。清亡后,以遺老身份活動,1924年,覲見遜帝溥儀,授總理內務大臣。1932年3月,偽滿洲國成立后,任偽滿洲國國務院總理兼文教部總長;7月任偽滿洲國協和會會長;9月15日,代表偽滿洲國與日本關東軍司令官兼駐滿洲國特命全權大使武藤信義簽訂《日滿議定書》,協議確認了日本關東軍對東北的實際統治。1934年3月,任偽滿洲帝國國務總理大臣。1935年5月,因與日方意見不合,被日本關東軍司令官免職。1938年3月于軟禁中在長春因腸疾病死。
善書法,所作蒼勁樸茂。有詩名,為詩壇"同光體"倡導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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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法史上,有一些人的字被刻意遺忘了。不是寫得不好,是因為人出了問題。
鄭孝胥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個。偽滿洲國總理大臣——這九個字,足夠把他的名字釘死焊死在恥辱柱上。《鄭孝胥傳》里寫他出任偽職的經過,讀來字字驚心:他是自己主動把自己釘上去的,沒有人拿刀逼他,是他骨子里的功名心和對“恢復大清”的執念,推著他走上了那條絕路。這不是政治幼稚能解釋的,政治人物都有一套自己的計算邏輯,這是鄭孝胥個人政治判斷和利益計算的結果。今天看,這就是投敵,是失節。“漢奸”的帽子,他摘不掉。這是歷史定論,也是本文展開討論的前提和原則問題。
但問題并沒有到此結束。他那頂帽子戴穩了,可他的字還掛在街上。今天你隨便走進一座城市,看見“交通銀行”四個大字,那其實就是鄭孝胥題寫的。歷史上,鄭孝胥的書法曾被當時人給予高度評價,在1920年代,“北于南鄭”的說法廣為人知,他與于右任一南一北雙峰并峙,并享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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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孝胥(左一)溥儀(左二)莊士敦(右一),1924年,攝于紫禁城
轉折發生在1932年,鄭孝胥出任偽滿洲國總理大臣兼文教總長,其聲名從此跌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在此之前,作為一位政治人物和詩書兼擅的知名文人,鄭孝胥得到的社會評價是相當正面的。對于他的詩文地位,有一件事可以說明。汪辟疆作《光宣詩壇點將錄》,以陳三立(散原)為第一,鄭孝胥居第二把交椅。“同光體”代表詩人陳衍(石遺)1902年頒布當代詩人榜,第一名空缺,第二名就是鄭孝胥,后注曰:“恨無長篇,否則可為第一。”張之洞等都對其詩贊賞有加。
鄭孝胥的字到底如何呢?我們引用后世沙孟海對其書法的評價:“可以矯正趙之謙的飄泛,陶浚宣的板滯和李瑞清的顫筆的弊端的,只有鄭孝胥了,他的作品,有精悍之色,又松秀之趣,活象他的詩,于沖夷之中,帶有激宕之氣。”
鄭孝胥辛亥革命后隱居海藏樓以賣字為生,據說每字白銀十兩。1908年,交通銀行請鄭孝胥題寫匾額,每個字出價1000大洋,直到今天,交通銀行仍然在使用鄭孝胥的題字。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辭源》書名也出自鄭孝胥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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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收獲滿紙風華,也曾經收獲滿朝罵名。藝品和人品對沖,這個矛盾,擺在了每一個寫字的人面前。
于是,一個古老的問題浮上來了:字如其人,到底“如”的是什么?
我們通常理解“字如其人”,是一個人的道德水平會直接反映在字上——好人寫好字,壞人寫壞字。這種理解暗含了儒家倫理中一個美好的愿望:藝術和道德應該是統一的。但愿望不是事實。王羲之服食五石散,整日瘋瘋癲癲;徐渭殺了自己的妻子,手上沾著血;董其昌欺男霸女,橫行鄉里。翻開書法史,道德上經不起推敲的大師,名單可以拉出一長串。沒有人因為這些人品瑕疵,就能完全否認他們在書法上的地位。
但,這些案例和鄭孝胥有一個本質區別——他們的罪過主要屬私德范疇,鄭孝胥的罪過是民族的、公義的大節問題。私德有虧,后人尚可含糊;民族大義有虧,沒有任何含糊的余地。但這個區別,恰恰幫我們把問題逼到了更尖銳的地方:道德上的輕重可以分等級,那書法本身的評價,到底該不該和道德掛鉤?
如果我們承認書法是一門獨立的藝術,那它的評價標準就應該來自藝術本身——筆法、結構、章法、氣息,來自書寫者的心性、性格、審美、學養、天賦和練習。心性不等于道德。書如其人,不是如其道德,而是如其心性。一個壞人,可以有心性上的深沉趣味和藝術知覺的極端敏感;一個好人,也可能心性平庸、筆下呆滯。你去看鄭孝胥的字,雄強霸悍,收拾得一絲不茍,里面有孤傲,有執拗,有一種不容他人置喙的個性。這些是心性,不是道德。他的道德污點并沒有讓他的筆變得猥瑣,他的字里沒有討好誰、掩飾什么的痕跡。這就是藝術獨立的規律:手腕不替良心說話,墨跡也不替罪行辯解。
那為什么我們的傳統文化偏偏要揪住“字如其人”不放,把道德和書法綁在一起?
因為混淆藝術評價與道德評判,是我們文化里的一個慣性動作。當一個人犯了罪,我們本能地希望他在一切領域都一無是處——他的字應該賴,他的人應該壞,他的才華應該不值一提。這種“道德連坐”可以滿足一時義憤,但它是一種偷懶。它讓我們回避了一個更難堪的事實:才華可以是孤立的。
一個在政治上做出最壞選擇的人,可以在藝術上達到極高水準。承認這一點,并不會削弱我們對他的道德審判,反而讓審判更清晰——我罵你,不是因為你的字不好,是因為你可能對得起那一筆好字,卻對不起你腳下的這片土地。
這才是鄭孝胥真正悲劇性的地方。他不是書法的罪人,他是民族的罪人。這兩筆賬,分開了才算得清。他有天賦,有學養,有對自己筆下每一個字負責的嚴苛心性。他用這一切寫出了一手好字,然后轉身,用同一副骨子里的執拗,走向了政治上的萬劫不復。字是他靈魂最真實的截面,但那只是一面——他的政治判斷出了問題。一個人可以在一生中同時做兩件事:在一張宣紙上窮盡美學的可能,在一份詔書上簽下最可恥的名字。這種分裂,不是藝術的污點,而是人性的深淵。
所以,我們該拿鄭孝胥的字怎么辦?
我的回答是:不銷毀,不吹捧,不回避。掛在那讓他挨罵。看見“交通銀行”四個字,知道這個人寫過這么好的字,也知道這個人干了什么,這就夠了。至于他的字本身,讓它回到書法的領域,接受書法標準的檢驗——功夫是一流的,氣息是獨特的,后世欣賞他書法的人也不必背上道德包袱,批評他的人也不必否認這些事實。這不是為漢奸翻案,正相反,是在把一個人的罪和書法的功,放在同一張桌上,各論各的。這種“分開看”的能力,恰恰是今天一個成熟的文化共同體所該有的立場。
這不是鄭孝胥一個人的問題。羅振玉,張瑞圖,蔡京……書法史上那些道德上有污點的書家,都在等我們拿出一種更冷靜、更堅實的審美態度。不虛美,不隱惡;恨其罪,不廢其字。眼中有美,心中有秤。這桿藝術之秤,不因為愛而加碼,也不因為恨而失衡,這才是藝術評論該有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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