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古樹名木保護管理邊界的建議答復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167號建議的答復
閩林函〔2026〕79號
XXX代表:
《關于明確古樹名木保護管理邊界的建議》(第1167號)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局高度重視明確古樹名木保護管理邊界工作,努力確保每一株古樹名木都得到有效管護。當前,相關法律法規主要以“城市規劃區”作為城鄉古樹名木管理邊界的劃分依據,但在城鎮化快速推進、城區鎮區動態變化、建成區與村莊交錯等復雜情形下,城鄉接合部古樹名木管理邊界模糊、部門職責交叉的問題客觀存在,已成為亟待破解的實踐難題。您提出的“鎮街一級建成區范圍內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門負責、村一級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由林業部門負責”的思路,與基層探索方向高度契合,為我們提供了有益參考。
關于 “ 城市古樹名木管理邊界不清 ” 的問題,我們堅持 “ 機制先行、一地一策 ” 的思路積極探索解決路徑。 一方面,今年1月,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福建省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確協商裁定規則,在今年啟動的第三次全國古樹名木資源普查中,專門規定“縣(市、區)林業部門和住建(城管、園林)部門組織協商,合理劃分普查范圍;存在異議時,提交當地政府裁定”,從機制上明確了邊界劃分依據。另一方面,推動各地因地制宜靈活落地,目前全省各縣(市、區)普遍遵循“因地制宜、一事一議”的原則,在尊重管護實際、避免責任真空的前提下合理劃定普查和保護管理范圍,已將劃定范圍導入普查系統,明確了林業和住建部門的管理范圍。如莆田市所轄6個縣級單位均建立了林業與住建部門的聯合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城鄉分布特點、古樹群分布和管護力量等實際,共同協商確定了6種不同的普查和保護管理范圍劃分方法,確保了古樹名木管護責任全覆蓋、無死角。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吸納您的建議,持續完善管理機制,全力守護好每一株古樹名木。一是深化聯合機制。繼續依托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等專項工作,壓實縣級林業和住建部門協商劃定管理邊界的責任,鼓勵各地以政府文件等形式固化分工,形成邊界清晰、銜接順暢的長效協作格局。二是加強調查研究。聯合省住建廳開展專題調研,縱向了解國家關于“城市規劃區”應用的指導動向并深入基層摸清實情;橫向對接自然資源、民政、統計等部門,整合國土空間規劃、行政區劃和城鄉分類屬性等信息,為科學劃分城鄉古樹名木管理邊界提供充分支撐。三是推動信息共享。加快建設全省城鄉一體化的古樹名木智慧管理系統,積極對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數據互聯互通,以信息化手段助推管理邊界精準化。
感謝您對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福建省林業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來源:福建省林業局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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