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詐騙團伙打著“國企帶編崗位”的旗號,在兩年多時間里騙取了36名求職者及其家屬共計874.6萬元。
為讓受害人相信,詐騙人員伙同煙草局下屬的物業公司員工,將受害人帶進成都市煙草局辦公大樓會議室“面試”,受害人信以為真,直到數月后遲遲得不到反饋,才發覺被騙。
5月9日,大河報《看見》記者從多名受害人處獲悉,該案6名詐騙人員,其中3人獲刑10年以上,另3人獲一至三年不等緩刑。
受害人認為成都市煙草局及物業“怠于管理”存在失職行為,要求追究其管理責任并賠償損失,一審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受害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目前二審尚未開庭。
在受害人看來,該騙局最具迷惑性的是,他們被安排進了成都市煙草局辦公大樓里進行面試。李瑩和邱昆均稱,如果面試未發生在煙草局內,他們不會支付尾款,損失不會如此之大。
判決書顯示,該案的從犯劉某從事人力中介工作,她的女兒韓某是成都科美物業公司員工,天眼查顯示,該物業公司由中國煙草總公司四川省公司控股,負責成都市煙草局所在嬌子大廈的前臺、會議服務工作。韓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違規為其母親打開成都市煙草局14樓、17樓、19樓的會議室大門。劉某等人冒充成都市煙草局工作人員,在會議室里對受害人進行“面試”。
據邱昆兒子的證言,在煙草局時,系一名40歲左右中年女性帶他上了14樓一個辦公室。“里面堆了很多的桌子、板凳,還有一張破舊的沙發。一個光頭男子進來,邊讓我自我介紹邊看簡歷,問我想進煙草稽查還是文職。”隨后,光頭男子讓他回家等消息。
面試結束后,張某某給邱昆打電話,讓支付尾款。
李瑩的兒子則經歷了兩次“面試”:一次在南充市煙草局門口,由自稱“張主任”的張某在路邊簡單問答;另一次在成都市煙草局所在嬌子大廈,一名婦女刷員工卡將他帶進了辦公樓的會議室。面試后,他的母親李瑩支付了13萬元尾款。
受害人表示,在面試結束后數月,因遲遲得不到入職消息,且要求退款時也遭到推諉,才意識到被騙并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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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查明,張某某騙取36名被害人錢財874.6萬元,案發前退款105.20萬元,詐騙犯罪數額769.40萬元。
法院認為,張某某、張某、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伙同他人騙取36名被害人錢財;被告人張某某、張某、袁某、劉某、任某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張某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5萬元;袁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13萬元;劉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3萬元;任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1萬元;韓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
同時,判決責令張某某退賠36名被害人769.40萬元,其中劉某已退賠33.2萬元。
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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